第74章 一见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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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林突然激动起来,唐毅帮他报了仇,还收留了他,可以说他的一切都是唐毅给的,随着唐家越来越兴旺,沈林真怕要不了多久,少爷就不需要他这个书童了。可是听了这话,顿时心花怒放,刚才的不快顿时跑到了九霄云外。

“少爷,我一定听话!”沈林用力地点头。

四个人正要转身继续逛,突然背后传来一声冷笑。

“呵呵,过来拜会几个朋友,切磋切磋学问。可是到了太仓,我就听说太仓出了一个了不得神童,堪比徐渭徐大才子,真是鸡窝里飞出了一只凤凰,稀奇,稀奇啊!”

这家伙敢讽刺大哥,是可忍孰不可忍,王绍周攥着拳头,就要冲上来,他才不管呢,论起打架,在太仓的地面,王家随便吆喝两嗓子,就能招来无数人,还会吃亏不成。

不成想却被王世懋拦住了,只听王世懋冷笑道:“徐兄,太仓这个鸡窝飞出的凤凰可不少,家兄也是太仓人,历年来太仓的进士都比华亭要多吧?”

对面的家伙乱开地图炮,没想到竟然打到了文坛盟主,顿时一阵语塞。沉吟一下,突然笑道:“王敬美,你身边做这位就是你的表弟,大名鼎鼎的神童唐毅吧?我早就想领教一下他的本事,今天晚上,咱们灯会见!”

说完之后,这家伙带着家丁转身就走,很快消失在了人群当中。

“呸,算什么东西,敢和大哥比,也不撒泡尿照照!”王绍周啐骂道:“侄儿,你也是太孬了,敢说咱们太仓是鸡窝,我看他连家雀都不配!”

“行了,我的小叔,你就别添乱了!”王世懋一脸的苦涩,显然有所顾忌,看起来那家伙也不是寻常的人物。

唐毅呵呵冷笑:“表哥,你认识那货?”

王世懋点头道:“这位徐兄名叫徐玑,他的父亲是徐陟,和家父同朝为官,至于他的伯父大人,想必我不说,表弟也猜得到。”

“莫非是徐阁老?”

“聪明!”

唐毅顿时一阵无语,自己怎么专门招惹大官的侄子啊,先是万浩,又冒出个徐玑,一个比一个狠,不过貌似是姓徐的主动挑衅啊!

传说中徐阁老在京中温良恭俭让,清廉自守,可是家中的子侄仆人却为非作歹,横行乡里,鱼肉百姓,徐阶更是被弄得差点晚节不保,从徐玑身上来看,此言不虚。

“是徐阁老的侄子,这下可惹不起了,表哥是不是该退避三舍啊?”唐毅玩笑地说道。

“呸!”王世懋怒道:“他徐玑算什么东西,表弟天将降大任于汝,今天晚上就看你怎么大杀四方了。”

“怎么又是我,你的学问也不差啊!”

“嘿嘿,我是咱们的大帅,你不行了,我再上。”王世懋拍着胸脯说道。

一旁的王绍周撇撇嘴,不屑道:“大哥要是不成,你去了也是送死!”

王世懋一愣,随即哇哇暴叫,怒吼道:“你到底是不是王家人,怎么胳膊肘往外拐?”

……

天色渐渐暗淡,街道两旁的彩灯相继亮了起来,一霎时争奇斗艳,摇曳生辉。偏巧天上有淡淡的云层,将月光遮挡了大半,越发显得彩灯明艳好看。

早就按捺不住的艺人冲上了街头,最热闹的要算敲太平鼓。十几个穿着彩衣的少年,手持单面鼓,在街上忘情地敲起来,击鼓节奏复杂多变,鼓点短促清晰,骤如爆豆,随着律动,舞者腰间的响铃、鼓鞭上的铁环,铿锵作响,清脆悦耳。正面打,反面打,打鼓边,敲手柄,手敲鼓,左右摇铁环,上下颠铁环等等。鼓在舞者手上,或旋转,或抛起,花样繁多,眼花缭乱。

敲鼓的刚过去,几只顽皮的狮子又跑了出来,窜蹦跳跃,活灵活现,弹弦的,唱曲的,杂耍的,翻跟头,喷火的,目不暇接,各个都身怀绝技,引来无数的掌声。更有小孩子在人群中追逐着,打闹着,欢笑着,疯癫着!

坐在茶摊里的唐毅都感到了扑面而来的过节滋味,这才是真正的元宵佳节啊!躲在家里看晚会,简直弱爆了。

“表哥,走咱们出去看看!”

王世懋欣然同意,四个人离开了店铺,到了大街之上,到处都是卖瓜子糖块,粽子,粉团的小货郎,没一会儿,王绍周的手里都塞满了,腮帮子吃得和仓鼠一样。

不知从哪里传来一声喊“走百病了!”

这一嗓子不打紧,街上的人群都仿佛打了鸡血,跳着脚巴望着。

不多一时,一个中年妇人提着灯笼,快步走来,在她的后面,莺莺燕燕,跟着一大群女子,一眼都望不到头。这可不是某个青楼走秀,来的都是正经人家的女子。

常言道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姑娘们在这一天出了家门,过渡桥,爬城头,走百病,祈求身体健康,百病不侵。

一年之中,唯有今天能看到深闺女子的容貌,道路两旁早就聚集了一大群躁动的青年,就盼着能被哪个姑娘看上,成就一段好事。

更有诗文写道:“君莫看灯去走桥,白绫衫氅撒娇娇,。走来儿怕双纤趾,不走儿愁一捻腰。”

由此可见,在色鬼的心中,走百病是比猜灯谜更重要的事情。

唐毅也是兴趣盎然,伸长脖子巴望着,可是看了一会儿,就觉得不过如此,一个个女子穿着大棉袄二棉裤,又低着头,看不清脸,也看不出身材,哪里比得上车展来的清爽明白,也就是没见过世面的家伙才会如此疯癫。

就在唐毅意兴阑珊的时候,突然有一道宝蓝色的身影,随着人群快速向前,恰巧经过唐毅面前,抬头看过来,四目相对,唐毅顿时就愣住了,忍不住脱口而出:“好美啊!”

“哟,这不是敬美兄吗?真是失敬失敬。”说着还躬身一礼,可是却没有一丝的庄重。

王世懋勉强回礼,笑道:“原来是徐兄,你怎么有空到太仓了?”

唐毅回头看去,只见一个十六七岁的年轻人站在不远处,身上穿着暗青色丝绸棉袍,外面罩着貂皮大氅,腰上系着一条嵌着宝石的腰带,还挂着羊脂玉佩,最骚包的是大冷天竟然拿一把洒金的小扇。时不时的晃两下,那架势简直要羽化登仙,拽的二五八万似的。

在他的背后,跟着四个大汉,全都是胳膊粗力气大,眼睛都翻到了天上,一副目中无人的德行。看着恶少刁奴的标配,唐毅顿时心生恶感,脸色不由得沉了下来。

对面的家伙丝毫不怕,突然看到了王世懋,一脸恍然大悟的神态。

沈林答应着,掏钱买了四个热乎乎的烧饼,王绍周抓在手里,大口大口地吃着,王世懋倒是斯文很多,这家伙在人前总是一副道貌岸然翩翩佳公子的德行,至于背后,呵呵,那个另算。

沈林心中有事,小口咬着,吃得很慢,等到唐毅把烧饼都吞进了肚子里,他才吃了一小半。

“沈林,有芝麻掉在衣服上了。”唐毅略带玩笑地说道。

“小小的书生,还敢口出狂言,治国平天下,你也配!”

语气不善啊。

“少爷,我,我有那个福气吗?”

“那就要看你听不听话了?”

“有吗?”沈林低头一看,果然衣襟上落了好几颗,他不好意思地说道:“少爷,我没注意,下次不会了!”

“呵呵,谁吃烧饼不会掉芝麻,多好的天,何必在乎芝麻绿豆大的事情!”

唐毅浑不在意,道:“饿了吧,来几个烧饼吧。”

“好。”

“是是……啊!”沈林突然眼前一亮,少爷是话中有话啊,对啊,那个卖糖人的不过是芝麻绿豆一样的事情,自己却耿耿于怀,纠结在心中,少爷都是做大事的人,又怎么会在乎那个家伙呢!岂不是拉低了自己的品味,真是该死!

唐毅看得出来,沈林因为谭红霞的死在心里种下了阴影,对人并不算友好,甚至像个小刺猬,只要招惹一点,就会想办法报复。长此下去,是很容易走向极端的,唐毅可不想自己的书童变成个偏执狂。

“沈林,你是跟着我唐毅的,俗话说大人做大事,大笔写大字。总是小肚鸡肠,怎么帮着少爷齐家治国平天下啊?”

沈林默默低着头,想不明白,就是想不明白,少爷一贯都是嫉恶如仇,睚眦必报的。怎么会轻轻饶过那个卖糖人的,莫非少爷转了性子?干爹说过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少爷不会变的这么快。

多半设计好了教训那家伙的办法,虽然不知道什么办法,一定会让他死得很难看,就是这样。沈林一边想着一边往前走,嘭,恰巧撞上了前面的人。

“啊,少爷,对,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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