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三章 登对
贼人连声道贺,“恭喜大人,贺喜大人,您放心,我一定把话儿带到。”
“嗯。”吴中元点了点头,“那成吧,你们继续赶路吧,熊族粮草严重短缺,我还得出去搜罗筹集。”
“哦,哦,大人慢行。”贼人拱手。
若是换做之前,他肯定就点这道菜了,但昨天所见到的族人饥寒种种一直在他脑海里闪现,感觉饮食奢侈会有负罪感,便叫了碗面和一份酱菜。
早上光喝酒了,也没怎么吃东西,中午也没吃午饭,一直到现在他也饿了,正在狼吞虎咽,门外进来一个人,吴中元抬头的时候,来人也正好在看他,二人看了个对眼儿。
来人三十出头,瘦高身形,五官俊朗,衣着华贵,玉树临风,一表人才,不是旁人,正是狐族头领玉面十三郎。
见到此人,吴中元瞬时两眼放光,太好了,想吃王八来了个鳖,百日米就产自狐族,即便全天下的人都缺粮食,狐族也肯定不缺。
“哎呀,大人,幸会幸会啊。”十三郎缓步上前。
“王兄,好巧啊。”吴中元起身抬手。
十三郎并不姓王,但他是狐王,吴中元也是王,他称十三郎为王兄既是尊称又是亲近的称呼,十三郎对这个称呼也很受用,撩动衣摆坐到了吴中元对方,“寒日冬夜,大人不在中土享受悠闲,来这山羊谷作甚哪”
“王兄妻妾成群,不在王城左拥右抱,跑出来作甚哪”吴中元笑问。
“闲来无事,出来走走,”十三郎说道,言罢,微微眯眼,观察吴中元气色,“哎呀,多日不见,大人修为精进,登峰造极,可喜可贺呀。”
“同喜,同贺。”吴中元抬手谦逊,十三郎原本是洞渊紫气,早些时候他用太玄丹药换了百日米的粮种,而今十三郎也已经晋身太玄。
“托福,托福。”十三郎回礼。
看到吴中元餐食简单,十三郎恭维道,“大人当真勤俭,也不叫些肉食酒水,”说到此处,转头冲伙计喊道,“有甚好菜给我们做上几道,上好的酒水也搬两坛来,对了,把门板上了,莫要再放闲人进来。”
十三郎冲伙计说话的时候,吴中元趁机仔细打量十三郎,十三郎的衣襟上有几滴细微血迹,说话时亦带有细微的肺音,这说明十三郎不久之前曾经跟人动过手,而且还吃亏了。
十三郎跟人打架他并不意外,这家伙是个花花公子,成天不着家,一天到晚在外面瞎溜达,说瞎溜达也不对,确切的说是在外面寻花问柳,也不管是不是名花有主,照泡不误,跟人打架很可能是因为争风吃醋,也可能是勾搭有夫之妇被人家的老公给揍了。
但令他疑惑的是十三郎已经是太玄修为,能够打伤他的人其灵气修为至少也是深紫太玄,而南荒三大太玄高手只有冬云居是男的,天蚕谷的柳金娥和烟云山的万山红都是女子,难道这家伙偷到太平寨去了
十三郎叫了酒菜,又回过头与吴中元说话,此前他曾经派族人北上中土指导百日米的播种技巧,此番问的就是吴中元在耕种方面还有没有其他技术难题。
虽然十三郎提到了百日米,吴中元却并没有趁机提出借粮的请求,因为他发现十三郎明显有些热情过度,而且十三郎有伤在身,此外,大丘的变故距今已经有七八天了,消息应该已经传到了南荒,但十三郎貌似并不知道他已经正位熊族大吴,这便说明此前的一段时间十三郎一直待在某个消息不很灵通的地方,种种迹象表明十三郎很可能有什么事情想要求他帮忙。
不急于主动提出请求,先观察一下,看看十三郎想求他做什么。
既然十三郎问起百日米,吴中元就看似漫不经心的问了一句狐族今年的收成怎么样,十三郎随口答了一句,还不错。
确定狐族日子好过,吴中元就放心了,待得酒菜上来,便与十三郎推杯换盏。
十三郎明显有心事,吃的并不多,店家把吴中元最想吃的飞龙也给做了,正好便宜他了。
十三郎虽然有伤在身,却一个劲儿的劝酒,见他这般,吴中元越发确信十三郎有求于他。
见十三郎迟迟不开口相求,吴中元就变相的鼓励他,鼓励的方法也很简单,恭维十三郎够朋友,讲义气,不但将狐族独有的百日米粮种换给了他们,还派技术人员去教他们如何种植,担心误了播种节气,还让技术人员坐着飞机去,所谓飞机自然不是真正的飞机,当日狐族派去的那个人是坐着一只老鹤去的。
在吴中元的“鼓励”和诱导下,十三郎终于开口了,但不是说话,而是长喘了一口粗气。
喘粗气也行,这说明十三郎松动了,吴中元趁热打铁,“王兄可是遇到了什么难处”
“唉,一言难尽哪。”十三郎摇头叹气。
“王兄有什么难处但说无妨,你我是朋友,朋友有难,理应鼎力相助,不遗余力。”吴中元开始为之后的借粮进行前期铺垫了。
听得吴中元言语,十三郎端杯敬酒,以示感谢,待得放下酒杯,方才开口说道,“愚兄近段时日过的苦闷非常,好生凄惨。”
“愿闻其详。”吴中元说道。
十三郎欲言又止,踌躇过后还是说了,“实不相瞒,愚兄有一心仪女子,两情相悦,欢好多年,但天有不测,变故突生,那女子竟惨遭外来贼人强占,愚兄数次前往岷山营救,皆为其败。”
“等等,你说哪儿岷山”吴中元皱眉。
十三郎沮丧点头。
“那女子叫什么名字”吴中元追问。
“芳名黛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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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天气非常寒冷,夜市上的人并不多,吴中元有心事,也没心情逛夜市,直接去了西街饭馆儿,
山羊谷相当于后世的红灯区,奢靡的很,饭馆里有很多上好的食物,吴中元上次请老瞎子吃了顿饭,席间有道飞龙汤,所谓飞龙自然不是真的龙,而是一种野鸟儿,熬汤甚是美味,此番店里又有这种食材。
都说人穷志短,马瘦毛长,这话一点不假,且不说黄帝的虚名了,只说身为熊族大吴,也总得注意点儿形象,但眼下当真不是玩酷耍帅的时候,还差十七万斤,只能一点一点儿的凑了。
他曾经多次前往南荒,但多数时候走的都是中线,此番他没有再走老路,而是往西偏移了几百里,南下的同时刻意留心下面村寨部落,但沿途所见都是些破败的村落,一看日子就不好过,再怎么难也不能打贫困户的主意。
二更时分赶到了山羊谷,卸去盔甲飘身落地,自镇子北侧步行进入。
贼人点头哈腰,“够够,足足一万两千斤,多出来的两千斤是我家寨主额外孝敬您的。”
“多少金铜多少恶金”吴中元又问,这时候也有金这个字,但指的是质量比较好的铜,而恶金指的则是铁,由于冶金技术不行,这时候没有熟铁,全是生铁,硬度也很差,只能打造农具。
“全是上好的金铜,半两恶金都不曾掺杂。”贼人说着打开了其中一个木箱。
吴中元控驭青龙甲离地升空,继续南下。
冬日的傍晚气温很低,但吴中元脸上却一直在发热,倒不是因为青龙甲能够阻隔寒气,而是先前的那番话说的太没风度了,就差直接开口索要了。
“大人说笑了,哪有那么快呀。”贼人讪笑。
挑不出什么毛病,只能作罢了,但吴中元还是有点儿心有不甘,沉吟过后冲那贼人说道,“回去告诉冬云居,我已经亲掌熊族,来年秋天我肯定会往太平寨去。”
吴中元歪头一瞥,的确是铜,全是棍状的,质量算不上非常好,但也不是很差。
他拦下车队是想找茬儿的,但眼下也找不出冬云居的毛病,这老东西不但多给了两千斤,给的还都是铜,这属于超额完成任务。
他曾经去过太平寨,押运的贼人认得他,见他突然出现,急忙快步上前,赔笑问安。
吴中元没有理睬他,而是围着前面的那辆马车转了一圈儿,“够分量吗”
“冬云居娶了那厨娘不曾”吴中元歪头看向那贼人,当日冬云居抢了鹿鸣谷主的女儿,他受鹿鸣谷之托前去要人,见冬云居那大胖子娶的都是些弱不禁风的瘦弱女子,一时心血来潮就给冬云居赐婚,逼着冬云居娶了一个做饭的大肥婆。
“娶了,娶了,大人赐婚,我家寨主倍感荣耀,次日就迎娶了。”贼人小心赔笑。
“有孕不曾”吴中元又问,他给冬云居赐婚纯粹是对冬云居的惩罚,担心冬云居不与肥婆洞房,还撂下狠话,要是明年秋天肥婆没有身孕,他就过去给冬云居出殡。
南行不远便发现了太平寨的马队,他们是运送一万斤铜铁前往崮山的,早些时候他曾经在路上看过到他们,由于山路崎岖,移动缓慢,直到这时车队方才进入崮山地界。
太平寨主冬云居是个恶贯满盈的土匪头子,这一万斤铜铁是冬云居上缴的买命钱,既然收了这老东西的好处,就不能再去为难他了,但太平寨是南荒最大的贼窝,定然囤积了不少粮食,就这么放过他们,实在有些可惜。
想到此处,便控驭青龙甲从天而降,挡住了车队的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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