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罪孽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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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不要随便去猜谜语,如果非要猜,记得要回答正确。

8、赶紧搬走,如果你不想搬走,那么请尽快学会偷窃、伤害、背叛、杀人,等等,不然你绝对活不过第二个房租期。

这就是哥谭市的常态。

joker是一个人嗯其实也不一定,因为人起码需要肉体和精神两种依托,但是joker的精神世界,似乎并不太属于人类的范畴,因为没有人能明白他到底想要干什么,所以也没有人知道他到底算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总之在哥谭市,没有人愿意面对这个家伙。就连那些超级罪犯们也不愿意。

是的,我知道他只不过是个喜欢浓妆艳抹的普通人,但是请相信我,就算是你带着一个连的士兵把他团团围在中间,这种时候你也绝对不会有“我能干了这个混蛋”的想法,因为你在害怕下一秒,这个连队就别灭了虽然你知道这很荒唐,但是你就是在害怕。

所有人都害怕joker,这不需要什么原因,而为了能稍稍缓解他那恐怖的味道,人们甚至给他起了一个带点搞笑气氛的绰号——小丑。

不过很不幸,他好像很喜欢这个绰号,因为和他的形象比较般配,所以很快,“小丑”这个词也被染上了让人闻风丧胆的属性。

而至于哈利奎因,也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精神科医生都有点精神病,反正她成为了第一个对小丑精神世界有着浓厚兴趣的人。

其实当时哥谭政府已经明令禁止,任何试图去研究小丑的精神状态及心理世界的行为都是违法的,最好你连话都不要和他说。但是这个好女孩就是认为,小丑那毫无章法不按常理的极度疯狂思考逻辑是心理学的瑰宝,她想了解小丑的精神构造和隐藏其中的秘密。

所以很快她就觉得自己迷恋上了小丑。

好吧,这件事情听起来贼傻,但是确是一个事实,甚至后来哈利奎因还犯险帮助小丑逃狱。在那之后,她便被捕入狱撤销了医师执照并被认为也是精神异常患者,并且她也很快拥有了另一个名字——小丑女。

在之后的几乎所有时间里,小丑的身旁就多了一个迷人的身影,他们一起杀人放火,无恶不作,有的人甚至以为,哈利奎因就像是小丑的女朋友一样。

当然了,小丑对于这个女孩的态度则更像是一个用着还算是顺手的工具。

不过这一切都是猜测,毕竟没有人会去试图了解这对疯子之间到底是个什么关系,但是有一点能够很明显的表现出,小丑对于哈利奎因的感情和对其他人有些不同因为她是唯一一个常呆在小丑身边,但是还没有死掉的人。

而就在那一晚,哈利奎因还是死了

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更可怕的是,杀掉她的不是小丑

而是

蝙蝠侠!

不过那时的阿卡姆疯人院可不是现在的这种“幼儿园级别”的地方。这么说吧,你只要敢把那时随便一个监区的犯人放到除了哥谭市之外的任何一个地方,那一个星期之后,那个地方也基本就该进入政府的核爆名单里了。

而哈利奎因也的确配得上她犯罪心理学权威的名号,在自己的任职期间,周旋于各种怪人之间,无往不利直到有一天,她遇到了一个她一直想要研究的病患——joker。

可是,那晚死掉的人有些特别死掉的是一个“怪人”,而且是一个女人最关键的是,那个女人的名字是——哈利奎因!

哈利奎因是一名很漂亮的女孩,喜欢穿着马戏团戏服,喜欢将头发染成两种截然不同的颜色,喜欢诡异的舞台装和华丽丽的双马尾,喜欢杀人,防火,爆炸,怪笑,用手里的锤子将人砸扁但她是个好女孩。

呃起码她曾经是个好女孩,说起来你可能不信,哈莉奎茵原本是知名大学毕业的高材生,而且还是哥谭市知名的犯罪心理学权威。她曾经被阿卡姆疯人院特聘为病犯心理顾问

正是因为如此,这里滋生出了无数的“怪人”,很难去一一描述他们,总之他们每一个都像是上帝创造出来最阴暗,最残暴的集合体,想扔又没处扔,所以只好将他们统一扔到了一个地方。

那个垃圾场,就是哥谭——无数位面中,最黑暗,最邪恶的地方,如果你将世界大体上分个类,那么就是天堂,地狱,和哥谭这里,就是“罪孽之都。”

这里的“罪”无法被关进监狱,无法被杀死,更无法躲避,因为罪恶就是这座城市本身,并且已经感染了这座城市里所有的人。这甚至导致了哥谭的市民只能生活在哥谭,如果他们呼吸一口阳光下新鲜甜美的空气,就可能把自己毒死。

但是这一切都在8年前的某一天改变了。因为那晚死了一个人

这很正常,哥谭每晚都在死人,如果你在第二天的晨报上,没有看到关于昨夜凶杀,爆炸之类的新闻,那只有一种可能,就是昨夜报社派出的记者也被干掉了。

5、听到以下的声响不要在窗外眺望:枪声,hahaha声,尖叫声,猫叫声,猫头鹰叫声,猪叫声。

6、不要践踏草坪,记得给自己的植物浇水。

当然,如果你是一名新来的旅客,那么你得注意点

1、你必须明白,这是一座危险的城市,请用你的第一笔工资购买一份保险和质量好一点的骨灰盒。

这座城市的癌叫罪恶。

但又不仅仅是罪恶,你没有在哥谭里呆过,你就永远无法体会它,那种空气中都弥漫的绝望,上班路上随处可见的死气沉沉,堕落,肮脏,邪恶,腐败,这里是世界上所有恶心东西的缩影,它们被格格不入的硬揉在了一起,又灿烂的让人心驰神往。

2、晚上不出门,尤其是天空亮着蝙蝠灯的时候。

3、晚上要是出门的话,请走大路,避免一切灯照不到的地方。

4、以下几个地方不要去,化工厂,精神病院,晚上的码头,白天的银行,gcpd附近。

八年前的歌谭

没有人能真正的描绘出那是一座怎样的城市。

如果说,现在的哥谭是一座繁华和衰败的矛盾体,那么曾经的哥谭,就是一座将死之城。它就像是一个得了癌症的老人,被上帝抛弃的同时却不甘心死去,就这样在地狱的门槛上挣扎着,任凭那些癌细胞滋生,弥漫,互相吞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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