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破阵
双方即将接触。
红水晶一般的骑士长枪由竖立到放平,直指安德坐下战马的脖颈。
马托里作为十级骑士,骑士对决经验更是丰富之极。
“我将赐你以荣耀!”(我将让你光荣的死于骑士对决)马托里大吼。
“谢谢,这荣耀还是你自己留着吧。”在冲锋中,安德的声音依然不紧不慢。
安德双手一压一挑,长棍摇摆翻转,像一条毒龙,贴着马托里的骑士长枪盘绞而上。
两马交错而过。
枪弯!马倒!人飞!
龙鳞藤看着像木棍,但它真的不是木棍。
龙鳞藤原本是有弹性的,只不过这来自生命之树身上的寄生藤,材质实在过于坚韧,在一般德鲁伊手中根本不会弯曲的机会,只能当木杖使用。
但是在安德手中,龙鳞藤的弹性配上来自异世界的奇妙枪法,终于展现出可怕的威能。
超过一吨的战马横倒在地,四蹄乱蹬之下,足足滑出去十来米。
全身重铠的马托里被挑飞半空,手舞足蹈狼狈不堪。
红水晶般的附魔骑士长枪失去了光辉,纯钢的枪杆弯曲成麻花,被远远的抛飞出去。
一位十级骑士的冲锋,竟不能阻止对方半步!
埃德蒙大惊。
就算是他这样的高等骑士,在正面冲锋中击败马托里容易,可绝不可能将马托里挑飞起来——马托里连人带铠甲少说也有三百斤以上,能把他挑飞上半空、那需要多大的力量?
更何况马托里不是死人,那是一位武技高超的骑士!
不过这时候没时间关心这位骑士了。
距离七十米。
“强弩手、破甲箭,射!”埃德蒙大喝。
十名强弩手举起重弩,按照从左到右的顺序依次发射——这是专门对付军阵强者的射杀方式。
能荡开一支弩箭,也不可能荡开连绵不断的十只弩箭。
任何武器都有一个蓄力挥出武器攻击和一个克服武器惯性、收回武器的过程——军阵上使用的沉重武器,惯性更是难以克服。
在这击出、收回的过程中,任何强者都会有破绽存在,强弩破甲十连射,就是专门针对骑士中强者设计,算是一种常用的标准战法。
安德前手握住棍身,后手旋转。
枪怕圆、鞭怕直,在这个世界里可没有这种说法。
低级骑士用木杆长枪、强大骑士用沉重的钢制长枪,那都是纯粹的硬质武器,哪里会有人搞一根带着弹性的长藤来当武器?
龙鳞藤的前半段,化作一朵半径五尺的巨大枪花,将十只破甲箭一一绞飞。
“这是什么武技?”埃德蒙有些懵,不过这时候没时间迟疑。
五十步!
“法师!”埃德蒙再喝。
“迟缓术!”一个直接控制法术。
“泥沼术!”一个间接控制法术。
“奥术飞弹!”一个百发百中的追踪类攻击法术。
三名随军法师经验丰富,三种低环法术互相配合,谁中了都得喝一壶。
然而下一刻,迟缓术在对方身上凭空消散,压根没起到任何作用。
“魔法抵抗,他的魔法抗性很高。”施展迟缓术的法师惊呼起来,这也是警告两位同事。
对方长棍顶端有一道白虹飞起,泥沼数的法术结构刚刚在地面成型,还未来得及发动,就被白虹一扫而崩!
接着长棍一震,棍端凭空跳出五朵棍花,五颗号称‘发则必中’的奥术飞弹像是肥皂泡一般破灭消失。
“斗气成兵!这是十七级的大骑士,费雷罗这个白痴!”高等骑士哈罗德不顾身份,忍不住骂出脏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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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五级,算是一般战职者,还称不上骑士;六到十级,骑士开始逐渐狂暴化,彻底完成全身狂暴化的骑士就是十级骑士;
十一级到十五级,厚积薄发的骑士点燃生命火焰,产生斗气,可以让斗气在全身周转,发挥出超人的力量和敏捷,这就是高等骑士。
直到这个阶段,在复杂环境的单打独斗中,骑士其实都是弱于其他战斗职业者的。
但是在战场环境下,骑士已经可以借助铠甲和战马,靠高人一等的力量耐力,发挥出远胜其他职业者的战力,这也是骑士能成为战争主力的原因。
至于十六级,骑士的斗气已经可以外放,斗气开始对耳目感知有明显提升作用。如果将斗气加持在武器上,能让凡铁成神兵!外放的斗气更有种种破法之能,因此被人尊称为大骑士。
而到了十七级,斗气变得高度凝聚,能够化成气芒无坚不摧,号称斗气凝兵!
至于为什么骂费雷罗是白痴?
那是因为费雷罗先生是哈洛克伯爵的情报主官,他竟然连续出现两次重大失误。
半个月前,高等法师蒙斯特的法师守护者首领,十六级暗夜游侠卡特斯大师,带着两名手下追杀几个潜入城堡的探子,结果就在城堡外不远处,被人无声无息瞬间杀死。
从城堡门口追出去的士兵们,甚至没听见有交手的声音,只看到三具尸体散落在地上。
每一具尸体,都是后脑处骨骼被重击碎裂,有点像是被打了闷棍的样子。
那可是十六级的暗夜游侠、是奥德王国著名的盲斗大师!他都能挨了闷棍?
失去了自己的守护者,蒙斯特大师认为汉克男爵领有十六级以上的刺客潜藏,所以这位高等施法者第二天就在重兵护送下,跑回了必思兰城,现在根本就不在军队里——法师大爷一向是把自己的性命放在第一位。
这位高等法师答应、在大军包围红堡以后,他会选择合适的时机出现,施展法术击破红堡大门。
至于什么时候合适,那完全要看蒙斯特大师自己的选择。
结果今天,前往战场的半路上又蹦出来一位十七级以上的大骑士,伯爵的情报主官费雷罗是干什么吃的,这些强者难道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嘛?
十六级以上的强者向来难得一见,这等人物根本不可能籍籍无名,在汉克领有两名十六级以上的强者,费雷罗事先一点消息都没有,这就是渎职!
要知道,整个奥德王国也只有三名十六级以上的大骑士,眼前这位年轻人绝对不是他们其中任何一位。
这难道是王室培养的秘密力量?可这等人才竟然会被派来帮助汉克*约瑟夫,那王室对汉克领的重视,远远超出哈洛克伯爵的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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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枪!”回去向伯爵大人追究费雷罗渎职罪是以后的事,埃蒙德大声怒吼。
‘夸!’
第一列士兵半跪在地,盾牌重重的砸入地下,低头用肩膀死死顶住;
‘夸!’
第二列士兵长枪枪尾支地,枪杆重重落在盾牌上端凹槽处,枪尖斜斜上指——这是对骑兵战法,一般只用来死扛大队骑兵冲阵,现在却被用来对付一个人。
战马嘶鸣,罡气爆发!
安德长棍所指,白色气芒贴地席卷如潮汐,整整十名列阵士兵如同稻草人一般飞起,撞得后面的士兵跌倒一地。
杀入阵列!
即使对方这匹坐骑硬是傻大胆、半点不退,那也没关系。
借助冲锋的力量,火焰附魔骑士枪足以穿透马颈、再把对面这位冒失鬼一并穿成串烧。
而轻骑兵一般负责侦查和骚扰,并不承担正面冲锋,因此轻骑兵战马不会有这方面的严格训练。
马托里这一枪,就要惊吓安德的坐骑,让它为了回避长枪而失去控制。
骑士作战,要是主人一心向前冲、战马却临阵后缩,那是这位骑士会有什么下场?
现在,在安德对面,却是已经完成阵列,做好战争准备的军队!
真正的考验来了。
不过,在这真正的考验前,安德先要面对一位骑士。
他只要略微一看,就知道安德这匹战马是轻骑兵坐骑,根本没有经过骑士对冲的训练。
骑士战马并不是光强壮就行的。马是活的动物,趋利避害求生存是生物的本能,骑士的战马要训练到哪怕前方是刀山火海,在骑士的命令下依然勇往直前才行。
对面重铠骑士冲锋的气势,连地面都微微颤抖、沉重的马蹄将冬天坚硬如石的土地踏裂,一道火光从纯钢的骑士长枪枪柄延伸到枪尖,让四米长枪变得如同一根红色水晶——那是一柄火焰附魔骑士枪!
一方是武装到牙齿,冲锋起来地动山摇的重装骑士;一方是身穿常服、手持木棍,肩膀上还蹲着一只黑猫的白板骑士。
人——全身铠甲包裹,头盔上只有眼睛的地方露出两条细缝,宽度大概可以插进一把小刀,连弓箭的箭头都射不进去;
马——罩着只露出两只马眼的罩袍,罩袍下摆接近地面,至于罩袍下面的马甲到底是什么样子,从外面根本看不出来。
所以他根本没下达列阵的命令,等安德真动起来手来,佐格几乎是第一个扑街的,没机会再指挥军队。
所以安德刚才击穿的并非正式军阵,只是一支行军中的队伍,还是一上来,就突然失去指挥官的那种乌合之众。
不过从安德的角度正面看去,人家那匹马的横向宽度,要比安德坐下的这匹马、宽了至少有三分之一。
两匹马这么一比,就像一位满身肌肉的健身壮汉,和坐在电脑前码字的苦逼作者一般。
安德驱马前行,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
抽劈点挑、绞抖缠滑,战马如行驶在湖水中的快艇劈波斩浪,人潮向两边分开,安德的眼前突然一清——他竟然已经杀透了前军,来到中段。
不过,这里可不像前阵那般混乱。
安德冲破前阵的时候,其实是在行军途中,佐格骑士压根就没想到一个拿着棍子来到军前的人,居然准备冲击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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