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章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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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是要结束了。”

“要是结束了,你有什么打算?”

“和你一样,做个小本买卖,能养家糊口就好。”

从这里到旦猛,是一条熟悉的路,我走的多了。到达旦猛盆地的时候,正是一年中最热的时节,我和徐娘娘搬着赵三元的遗体,张莫莫在后面尾随。

张莫莫还记得旦猛,还记得我们曾经在这里遭遇的一切。对她来说,这是一个过去的噩梦。噩梦是噩梦,却已经过去了,不会再来。

我们一直走到深渊附近,把赵三元的遗体给运了下去。那道可以复制的大门,我还记得,等遗体运到大门跟前的时候,我突然有点担心。

赵三元学过班达觉,现在所要做的,跟我与句号重生的过程差不多。赵三元如果重生了,他的记忆都在,他的班达觉也都在。我害怕,赵三元会不会和过去一样。

我回头看了看徐娘娘,徐娘娘是多么精明的一个人,看见我的眼神就知道我在忧虑什么,他差点就跪下跟我保证了,他说,赵三元在临死之前的那个晚上跟他聊了很多,如果有来世,赵三元一定会好好做人。

我和徐娘娘把赵三元的遗体清理干净,弄掉了所有的长春木的木屑。然后把他放在一个装着轮子的平板小车上,随后,徐娘娘拿出了一个小铃铛一样的东西,这是赵三元小时候戴过的铃铛,沾满了他的气息,也是他的意识暂时留存的载体。

我把铃铛放在了赵三元的额头,然后推着小车,把他推了进去。装着轮子的小车朝前滑动,没多久,就滑动到了大门深处的黑暗里。

“坐下来等吧。”我对徐娘娘说道:“别心急,这种事谁都帮不上忙。”

“老弟,问一句,你觉得成功的机会有多大?”

“一半一半。”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徐娘娘,因为赵三元现在所面临的实际问题,比我和句号之间的复杂的多。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我们在这儿等了有三个小时左右。徐娘娘一直在跟我说话,他说赵三元的生意已经转手出去了,徐娘娘本人现在也在考虑做一点餐饮上的生意。反正他只是向我表达一个意思,那就是,过去的事情,让他过去。

“老徐啊。”我突然觉得,赵三元这个人,可能一辈子都是失败的,跟陆放顶的争斗,他没有占到上风,自己有很强的实力,却还是让陆放顶崛起了。大事件里,赵三元一直都是一个尴尬的角色,最后也是因为保命,才不得不赌一把。但赵三元选择徐娘娘当自己的亲信,却是很成功的,徐娘娘没有辜负他的期望。

“哎,大家活在世上,都不容易,我吃的就是三爷的饭,三爷的事,我要尽心啊......”

徐娘娘一句话还没有说完,陡然间停了下来,扭着头,呆呆的说不出话。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我看见赵三元正扶着大门,微微的喘着气。

“三爷!”徐娘娘一愣,站起身就跑了过去。

赵三元本来就比较白,像一个读书人。此刻,他的脸更是苍白的没有一丝血色,可能因为没戴眼镜的原因,赵三元眯着眼镜,看了看徐娘娘,又看了看我。

这道门,是一个生与死之间的界限,但凡是走进去,又走出来的人,或许对生死,对人生,都有一种新的感悟和理解。我不知道赵三元到底变了没有,不过,我至少能看得出来,他的眼神里,已经没有之前的那股隐隐的戾气了。

“像是做了一场梦。”

“那现在呢?”我问道:“梦醒了吗?”

“醒了,醒的......醒的很彻底。”赵三元在徐娘娘的搀扶下,一步一步的走了过来。

他一直走到我面前,和我对视了一会儿。看着他的眼睛,我终于确信了,他还是赵三元,但他不会再和过去一样。有的道理,他应该比我更明白。

“回去吧,你的家人都在等你。”

赵三元郑重其事的道了谢,然后和徐娘娘一起离开了这里。

他们俩走了,剩下我和张莫莫,我把收拾好的背包背了起来,然后带着张莫莫来到了那道很特殊的大门处。

大门还是无声无息,没有一点声音,也没有一点能捕捉到的气息。看着大门之间那道窄窄的缝隙,我就能想到,当时把句号从里面拉出来时的感觉。

句号没有来得及跟我反馈任何情况,对于大门里的细节,我一无所知。大门的后面,或许通往那个巨大的光球,也或许通往现在我还不得而知的所在,可我的感觉在沸腾,这道大门,绝对是终结大事件的枢纽。

张莫莫替我整了整衣服,又替我理了理凌乱的头发。她像是一个叮嘱丈夫上班路上要小心一点的妻子一样,抬头看着我,说道:“你去吧,我在这里等你。”

“我可能很快就回来,也可能,会进去很久。”

“没关系,无论多久,我都在这里等你。”

我拥抱了她一下,没有多说什么,因为我的自信还在,而且那种自信,已经比过去还要强烈,我很强烈的预感,我一定可以活着回来。所以,很多话,都可以留到以后再跟张莫莫说。

一辈子很长,对心爱的人,总要每天都有话讲。

我拿出了一支烟,点燃了以后抽了一口。然后,我毅然转过身,朝着大门走去。大门的缝隙需要侧身才能进入,我用拿着烟的手,对张莫莫挥了挥,说道:“我进去了,等我再出来的时候,我就戒烟。”

全书完

一看到那栋几乎穿入云霄的高楼时,我的心仿佛疼了一下。脑海中闪现着天天从楼顶纵身跃下的那一幕。

有很多事,我没有做到,有很多人,我没能救下来。我毕竟是个凡人。任何人都不可能手眼通天,人生没有后悔药可吃,我所能做的,就是希望他们在另一个世界中,都好。

我觉得,傻海其实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什么是生活。以自己的劳动和汗水,换取一家人衣食无忧,其乐融融,才是最踏实的日子。

我们重新开车上路,直接开出了新城市区。

在绕过新城市区的时候,能看到一幢很高的高楼。那是新城市最高的建筑,也是新城的地标。

我停好车,从车上下来,走到了早饭摊跟前。傻海看见我的时候,就和当时小毛看见我时一样,突然就楞了。而且,他发愣也就是那么一两秒钟的事,紧跟着,傻海就笑了,笑的很真诚。

“成峰哥。”傻海摸了摸自己的脑袋,此时此刻,没有任何人看得出来,傻海以前也是混古行的人,他的脸上,布满了憨厚的笑容,会让人觉的,这是个从小就站在锅边炸油条的人。

其实,这才是傻海的过人之处,他装傻子,能让所有人觉得他就是傻子,他卖油条,也能让所有人觉得他就是个卖油条的人。

傻海笑了,还是很真诚的笑,他的生活步入了正轨,我替他高兴。当他知道我的生活也要步入正轨时,他也替我高兴。

我吃完了油条,和傻海告别。等我回到车子旁边,拉开车门朝后望去的时候,傻海还在很卖力气的炸油条。

油条很香,傻海没过门的媳妇也很实在,这个早点摊虽然不是我开的,可也足以让我高兴半天了。

“成峰哥。”傻海的语气,沉了一下,把声音放的很低:“是要结束了吗?”

“在这儿开店多久了?”

“没多久,刚开张。”

我看见傻海站在一口大油锅跟前,炸着油条。他旁边是一个和他岁数差不多的姑娘。那个姑娘手脚很利索,傻海炸好了油条,姑娘就把热油条装给顾客。两个人配合的很默契,虽然吃早饭的人多,但他们足以应付。

他们身后,是一个很小的小门脸,我依稀能看见算命瞎子正在里面埋头洗碗。

“生意不错。”我回头看了看,小店门口有七八张桌子,已经坐满了人,旁边还有等位置的。

“良心早点。”傻海笑着对我指了指小店的招牌,小店的招牌是良心早点:“我们炸油条,不用地沟油,而且炸过的油,也不用第二次,顾客又不傻,谁家的东西实在,他们知道。成峰哥,拿一根尝尝。”

傻海递给我一根刚出锅的油条,又瞥了瞥身边的那个姑娘,挺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我媳妇,还没有领证。”

我开车走在前面,带着后面的徐娘娘出发了。这时候是早上六点多钟,冷清了一夜的街头,隐然开始热闹,路边偶尔能看到早点摊,围着一些吃早饭的人。

我们是从新城和华阳交界的地方出发的,这儿的街道我还比较熟悉。我并不饿,但是从一个早点摊经过的时候,我踩住了刹车。

这是个很普通的早点摊,卖的是北方常见的油条豆浆之类的早点。吸引我的,并不是早点,而是卖早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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