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5.不死强者 七更
弥休斯,是全球血族的族长。
血族天生强悍,所以在西方世界弱肉强食的时代,积累下了庞大的家业。现在也是西方上层大强圈子里的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
而血族有一种修行,被弥休斯传给自己的族民——神术。
柒夜甚至将薇薇搂在怀里,心疼到爆,只恨不能以命换命,很想一掌将瑞丽毙于掌下!
但小两口也是颇为同情的看着顺子哥,因为强如他,也是如此的磨难啊!
顺子哥却还是很平和,继续了解情况。
血蚀这种神术,很强大,简直就是异术,邪术。
而这种神术的获得,需要族长弥休斯的亲传才能行。
得到这样的亲传,打斗之中,无声无息就能让人中招,只要被打上一拳一掌,血蚀就会完成植入,然后开始破坏人体。
可以说,弥休斯拥有的整个血族,都会血蚀之术。
但是,也只有弥休斯,才能解掉这种神术对人体的伤害,只有他,他基本上是唯一的希望。
在血族的历史传说中,东方华夏人种中,曾经有一个人,在中了血蚀之后,自行解开了。
这个人的名字。是一个单名,叫做孤。
但这事情,发生在千多年以前了。
有没有这回事,还很难讲的。
不过自有传说,也可能是真的。
孤这种单名,让顺先生三人都很震惊。
单名之兴盛,在上古。
难不成在千多年以前,华夏大地还存活着一位叫做“孤”的上古强者?
而在千多年以前,孤与弥休斯有过一战么?
他中了招,然后自行化解了?
弥休斯是不死之身,那实力得是多么的强悍?
陈顺也明白,难怪当初自己的海外中了一掌之后,打自己那个蒙面男子还说过:滚回你的东方去,可能会有希望。
看来,就是因为东方这个强者孤的传说么?
而当时那个男子,眼眸与常人无异。
这是因为,血族的双眼,怒气升腾时会发红,那时神术的修行力还不够。
达到顶尖级的水准,双眼与常人无异而已。
顺先生都感觉有些后怕。当时那个血族强者要是下死手,自己恐怕早就挂了,哪能只是受到痼疾的折磨呢?
也许,当初人家也只是对自己一个小敲打,小警告而已?
当然。对方也知道自己是华夏人。
在瑞丽这里,除了孤是史上唯一一个在弥休斯之外能解血饮的人,还有一个人,不能解,但能将血蚀给控制住。永不发作。
而这个人,比弥休斯还神秘了。
弥休斯真的是神龙见首不见尾,除非他找你,你永远也别想找到他。
有时候,他就在你身边。但你无法感知到他的存在。
一个不死的强者,强到连真面目都没有谁知道。
但在任何一个血族成员的面前,他能说出你的名字,你的年纪,你的故事。甚至包括你的杏经历。
这是一种令人震撼而惊悚的存在。
但另一个强者,也是很惊悚的,因为他能镇压住血蚀。
这就是光明会的会长,西方世界另一个不死的强者——以那。
以那,同样是一个没有人知道真面目的强者。
他只存在于传说之中。
据说。他是神之子,一直在人间。
只是,神之子在你身边,你却发现不了。
他神秘而光明,是一切黑暗的克星。
但在血族的历史中。的确有以那的信徒中了血蚀之后,被以那所救的事实发生过,以那用的是神之祝福,一种非常高端的治疗术。
而那一次的事件,还引发了血族族长与光明会会长的一场激斗。
这是神之仆人与神之子的干仗。据说是平分秋色。
这都是载入双方典籍之中的。
好吧,当这些情况了解完了之后,顺先生都有点沮丧。
痼疾解决之途,三个。
一,找孤。上哪里找?
二,找弥休斯,日了,这似乎不可能。
三,找以那,日了狗了,他又在哪里?
血蚀这种神术,太他妈邪门儿了!
这简直是比封印、禁制、魔咒还可怕么?
反正,治愈系的天尊树先生都没办法呐!
先生的内心,一片焦灼。
生命的时光。还剩下两年了。
说不焦急,是鬼扯。
但又有何用?
薇薇的情况,比他还恼火。
这个瑞丽,简直就是太可恶了。
柒夜已是怒火上头来,沉道:“顺子哥。按这些情况看,你和薇薇都没有希望了。薇薇,可怜薇薇啊,她太弱小了,扛不住了。让我杀了这个白皮贱人吧!”
如此之状。瑞丽只有绝望的流着泪大叫道:“不要杀我啊!顺先生,你说过的,回答你的问题,就不让我死的。你要说话算话啊!我不想死,不想死……”
“贱人!你不想死。薇薇也会死,懂吗?顺子哥也会死,懂吗?你这个无耻的贱人,为了一个男人……”柒夜近乎咆哮了起来。
但陈顺想了想,暂时打住了柒夜,道:“先留她一条命。薇薇要是不测,她就陪葬好了。”
柒夜眼泪都快下来了,“顺子哥!我不想薇薇死啊!不想啊!现在的情况看来,没有希望的,没有希望啊!”
眼泪,还是从那俊秀的脸上流了下来,那么伤心,那么痛苦。
薇薇的表情也很难受。
青春华年才开了个头,她才十八岁,如何不想活啊?
可是。奈何这命运……
陈顺心头也很难受,但还是咬咬牙,道:“小柒,薇薇,不要放弃。不放弃,就会有希望。再难的事,也会有希望的。相信顺子哥,一定会想到办法的!”
小情侣二人,真的太难受了,相拥在一起,默默无声了。
顺子哥是灵气双修的天才,也许,只有选择相信他了。
这时,陈顺才道:“瑞丽,听说你疯狂迷恋一个叫刘川风的男生,而他又深爱着薇薇,对吧?”
瑞丽点了点头,泪水连连。
好在柒夜没有动手,被拦下了。
“告诉我,刘川风有什么值得你迷恋的?”
瑞丽一咬牙,道:“刘川风的家族,藏着一件对于血族有极大危险的法器,我们必须拿到手。仅些而已。所以,我爱他,只是为了法器,并不是因为爱情。”
陈顺眼前一亮,奶奶个逼,拿到这个法器,是不是就能逼迫弥休斯现身,给老子和薇薇解了血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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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的时候,基本上也就全身烂的只剩下一副骨架了。
这种情况,在陈顺和薇薇听来,都是莫名的惊悚,头皮发麻。
中了血蚀之人,身体器官的某个部位,会有一种外科手术也切除不掉的痼疾。
这也如同根植于基因里的突变一样,怎么治,都是治不好的。
血蚀一旦入侵,到一定的时候,中招之人只能全身大面积爆发溃烂、血崩、然后死亡。
血族,是传说中神留下的强悍的种族。
不过,人口很稀少。
血族天生具有强大的力量,超快的速度。
神术并不体现在对战时的力量与速度上,而是体现在神术的侵蚀作用,叫做“血蚀”。
具体讲来,血蚀就像是神制定的一种奇怪的法则。
血族与其他的人类通婚,也会有百分之五左右的概率,产下纯粹的血族。
但是。血族天生的生育能力很低,所以一直都很稀少。
当然,他们并不是常规的异能者,但也可以称为异能者。
这样的一个种族,天生就是战士。
他们以怒气上腾时,双眼血红为标志。
就像她和维杜,也都是血族。
血族的传说中,他们有一个永远不死的族长——弥休斯。
弥休斯曾经是神的仆人。拥有神赐与的力量,他的手上握有全球血族成员的资料。
全球血族成员,也至少有上千人吧。
对于这些问题,瑞丽也是没有办法,只能招了出来。
原来,她不止是一个白皮的种族,还是这里面一个很有名种族——血族。
血族,并不是想象中的吸血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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