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宝贝(2)
可它,的的确确活人无数。
此时的大明,许多百姓远远达不到温饱,吃饱都是一种奢望。
“那个谢晋忠呢?”朱允熥拿着红薯,手都在颤,“人呢?”
他可以想到,老爷子见到这东西,会有多高兴。
不单是高兴,甚至老爷子会把这东西当成宝。
在老爷子心,什么金银珠宝都比不上这些,能让人活下去的粮食。因为他朱家的亲人,就是活活饿死的。
“人来了之后在这等朕,不许让人跪着等,给拿椅子来!”朱允熥大声吩咐着,“要当成当朝重臣那么礼遇,朕去找皇爷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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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永安宫,老爷子慢条斯理的吃着羊头肉,喝着小酒。
郭惠妃笑盈盈的坐在他身旁,跟他说着后宫的趣事。
“您是没看见,纯嫔那丫头有了身子吐得厉害呢,跟臣妾说了一会话,吐了三次!”郭惠妃笑道,“可惜也不耽误她吃,一大盆宝鸡汤,恨不得骨头都吃了!”
“臣妾跟她说慢点,吃不下就不吃,您猜她说什么?”
“她说呀,吃得多孩子才能长的壮!呵呵,臣妾看就凭那丫头这股吃的劲儿,肚子里准是个男孩!”
“臣妾先给您道喜了,又有重孙了!”
“嘿嘿!”老爷子美滋滋一笑,抿了一口,大笑道,“要说呀,还是年轻的姑娘好,容易生养,咱大孙纳了才多久,就怀上了!”
“您这话不对,什么年轻好生养!”郭惠妃捂嘴笑道,“臣妾生老十九的时候,也三十多了呀!”
“那主要是咱针儿扎得好!”老爷子又是一笑,然后吧唧着嘴道,“当了爹相当爷爷,当了爷爷呢又相当太爷爷!哈哈,其实呀,也就是那么回事!”
“咱这辈子生儿育女不少,最疼的就是标儿,标儿没了最疼的就是咱大孙。以前是天天盼,盼来了斤。说实话哈,有了斤呀,咱虽然盼别的重孙,可也差矣了许多!”
“你看四斤,咱多暂报过?重孙只要有,那就行了,太多了咱也管不过来!”
“您就是口是心非!”郭惠妃给老爷子满上酒,忽然疑惑道,“老爷子,您今儿喝的是什么酒,什么颜色?”
“咱让人给泡的药酒,放了海马淫羊藿枸杞人参鹿茸!”老爷子又喝了一口,笑道,“上岁数了,补补!”
顿时,郭惠妃嗔怪的看了老爷子一眼,满脸通红。
嗞,一口酒后,老爷子又道,“不是咱口是心非,重孙多了也是愁,而且隔着辈儿,再怎么亲都差些。”说着,老爷子忽然看看郭惠妃,“咱想着吧,要是能再有个小子,每天抱在怀里也不错!”
“再有个小子?”郭惠妃一愣,“谁?”
老爷子瞪眼,“谁?咱呗,还有谁?咱说要是再有个老儿子,那就挺美!”
闻言,郭惠妃没说话,捂嘴大笑。
“咋?”老爷子大怒,“咱老了,不行?”
“臣妾可没这么说哎,老爷子!”
忽然之间,老爷子带着酒气凑到郭惠妃身边。
门外的朴不成赶紧退下,并且轻轻的关上门。
郭惠妃脸上都是老爷子的热气,浑身火烫,“老爷子,臣妾都这个岁数,五十多了!”
“五十多了咋?”老爷子大手动作,笑道,“你三十多给咱生的老十九,都闲了二十多年了!”
“嗯!老爷子!”郭惠妃都不敢抬头了,“五十多了还咋生啊?”
“没事,咱的种儿好!他娘的,这酒的后劲有些大!”
“老爷子!”
“叫咱姐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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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不成侧耳听听,然后在门外趁没人呸了一口,抱着浮尘站在门口。想了想,在花盆里摘下两片叶子,挫成团塞耳朵里。
刚过了一会,感觉前边有人喊他。
诧异的看过去,一个小太监对他摆手。他耳朵堵着,听不清殿外说什么,不耐烦的挥舞浮尘,示意有话一块说。
可对方还是不住的招手,朴不成正准备掏出耳朵里的东西,就见朱允熥已经快步跑了进来。
顿时,朴不成大惊失色。
“皇上,等会,现在可不行!”
“皇爷爷,皇爷爷!”朱允熥一边跑一边喊,“大喜,天大的喜事!”
随即,一把推开面前的朴不成,“皇爷爷,您出来呀!”
“哎呀!”朴不成一个跟头,可反身抱住朱允熥的大腿,“万岁爷,万岁爷,现在不行。老皇爷忙着呢,您可不能进去!”
“皇爷爷忙啥?”说着,朱允熥忽然声音定格,看着紧闭的房门,表情格外精彩。
“那个?”朱允熥问道。
朴不成小鸡吃米的点头。
“老爷子七十多了,哪个?”朱允熥又问。
朴不成拽着他裤子不撒手,依旧猛进点头。
“哦!”朱允熥发出一声感慨,随即问道,“多久了?”
“奴婢也没算呀!”朴不成低声道,“不过万岁爷您别急,老皇爷一般都是大开大合,麻利着呢!”
就这时,忽然一只大手推开门。
老爷子探头出来,“他娘的,吵吵啥呢?”
朱允熥则是拿着红薯,在地上来回踱步。
“若是皇爷爷知道了,天下有了这等亩产数十石,可以让百姓充饥果腹,可以少饿死许多百姓的红薯,该有多高兴!”
“万岁爷!”邓平道,“宫门马上就要落锁了,您看?”
“锁什么锁?”朱允熥怒道,“开着,没朕的旨意,不许落锁!”
“遵旨!”众人见朱允熥暴怒,赶紧纷纷退去。
不管怎么说,这红薯在明清两代活人无数,更是伴随后来的几代人度过艰难岁月。
按理说此时还没有哥伦布发现美洲,红薯应该不可能流传到东亚,可他偏偏就出现了。
历史上记载,红薯传播到华夏,是明朝万历年间。
“臣带他回京之后,先把他安置在锦衣卫镇抚司”
“杀才!”朱允熥上去就是一脚,“去,把人给朕叫来不,请请来,要快!”
道光年间,福州人何则贤为了纪念陈氏的功绩,在乌石山建先薯祠。
红薯,小小的红薯。现代社会,可能丢在地上都没人会多看一眼。它从来都不是美味佳肴,甚至许久都不曾出现在寻常人家的饭桌上一次。
一位是东莞名陈益的商人,他在安南酋长处吃到了红薯,见此物不但可以充饥还亩产惊人,便冒着杀身之祸买通酋长守卫,偷了藤曼种子回到家乡东莞。
然后陈益在他祖父的坟前,买了山地三十五亩用来耕作,每亩产量数十石。后上报官府,推广乡里。而且他还把自己的墓地,就选在了红薯田的边上。东莞陈氏子孙,每每祭祖都少不得这红薯。
粮,大于天。
粮,就是华夏人的命。
还有一位也姓陈,福建人陈振龙。他在吕宋经商时,见当地土人随便挖掘番薯充饥,而且利于种植。想到家乡土地贫瘠,父老乡亲常食不果腹,便也冒着杀身之祸,藏于船上带回国。
那时的吕宋是西班牙殖民地,殖民者们严防死守,番薯绝不卖给汉人。有发现私自夹带者,杀无赦。陈振龙和儿子,冒着必死之心把番薯带回福建,种植推广功德无量。
等到康熙初年,康熙帝下诏,命陈振龙五世孙陈川桂把番薯传播到浙江,而后陈川桂之孙,把番薯传播河南,河北,山东等地。
“皇上!”张彪嘶哑并更咽着开口,“何都堂带着臣等在海上救了一名客居海外的福建海商谢晋忠,他为了报答臣等,就献了这东西!”
“他说这东西能亩产十石,臣等一开始不信,可他船上有几口大缸”
朱允熥默默的听着,心却是惊涛骇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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