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黄雀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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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桌前,五指抓起桌上的辣椒油,全部抖入碗中。

埋头吃面。

————

他这几年很喜欢来青楼。

不是因为他缺女人,而是因为玩腻了。

不管是府上美妾,俊秀侍女,清白民女,官宦小姐,江湖女侠。

他都玩腻了。

甚至连前些年痴迷了好一阵子的贞烈良家,如今也觉得索然无味。

至于男风,他尝试过,但感觉也就那样了,不管是上是下……

但是秦佶觉得不能对不起他响彻大魏的“花花太岁”的名头。

不能辜负赋予给他这个称号的粱京百姓对他的殷切期盼。

所以他觉得青楼是个好去处,不仅玩的开,还能学到新知识。

其实今日起床,秦佶并不准备这么早回府的,连去街上继续“提高声望”、欺男霸女的动力都没有。

没办法,人太出名,已经名满粱京了。

特别是半年前抽死那个老不死的东西后,整个粱京城的百姓,见到他都会退避绕道。

起初秦佶觉得很威风,很满意,只是之后时间长了就觉得索然无味了,甚至想着要不要改天去皇宫玩玩,但是他爹的学生李士达劝住了他,答应给他每天找新乐子耍。

比如今日。

他一起床就听李士达说,有个不怕死的武夫要来找他寻仇。

终于碰到了一个不仅不怕他还想要他“狗命”的好汉。

秦佶兴奋的都没来得急洗漱,衣服还没穿齐,就随便披了件锦袍,带着一帮随从跑了出来,要去亲眼见见那个英雄好汉。

好好会一会他。

记得,上一次有江湖儿女要刺杀他已经是八年前的事了。

他甚是怀恋。

话说刺杀他的那些人后来怎么样了?

秦佶在路上想了会。

好像是做成了人彘。

那么这回就换个花样吧,不能让那位英雄好汉死的太轻松,不然就是对不起好汉的铮铮铁骨。

这种敢来要本大少“狗命”的英雄好汉,必须给予足够的尊重!

“对了,李士达,你说这位好汉是来寻仇的,哈哈,本大少该不会是给他带了顶绿帽子吧?”

秦佶大笑道。

他此时面色潮红,披着一件花花绿绿的绣袍,袒胸露乳,随意披发。

他虽声色犬马,昼夜荒淫,但却并没有被酒色掏空身子,反而精神气极足。

因为郎溪秦家乃是世家大族,他从小就服食仙家灵物,并且他眼前这位李士达,是他爹最得意的学生,在半年前那件事后,被他爹派来照顾他,哪里会让他身体出问题。

李士达是一个大约二十岁左右的儒生,衣着简素,相貌周正,神态稳健。

此时他正一手握着腰间一块黑木令牌,垂目出神,听到身前那位老师爱子的询问,他立马松开令牌,抬眼道:

“他是半年前那位死掉的御史柳锦的义子。”

“那老东西的两个义子不都是怂包吗?”

“柳锦有三个义子,他是年纪最大的那个,很早就离开了大魏,如今是离火国云水窟修士,这次回来报仇。”

李士达语气平淡。

秦佶点了点头,他看了眼街上四处逃奔的百姓,笑容微微收敛。

因为他又想起了那道腰杆挺直的苍老身影。

其实最初,他带着随从们去找那个叫柳锦的老御史,是想去好好感谢那个老东西一番的。

并且他在听随从说那个老东西是独自一人清贫简朴的生活的时候,他还想着要不要送几房妙龄美妾,给老东西暖暖被窝,让他重整雄风。

另外再送几套豪宅和千两白银。

因为,那老东西在弹劾他爹的奏折中,有一条提到了他。

说他骄奢淫逸,无恶不作,为祸粱京,乃是京城一恶!

他当时得知后,兴高采烈,春风得意,有一种蒙尘明珠重见天日之感。

以往的御史台没有御史敢在魏皇面前参他,这让他一直很失望,而那个老东西是第一个敢这么干的。

这让他很是惊喜,觉得名气这回一定能传的满朝皆是。

于是他便在随从的带领下,在那家露天面馆见了见那个老东西。

可是随后却发生了一件让他之前怎么也没想到的事——他被激怒了。

不是那个老东西给脸不要脸的不领情。

那个老东西没有破口大骂他。

没有表情鄙视,眼神轻视他。

也没有不知量力的要对他动手。

而是点燃了一根他也没料到的导火线,彻底激怒了他。

当时。

那个老东西不急不缓的吃完最后一口面,放下了碗筷,面色平静的向他投来了一道目光。

然后。

他怒了。

那是一道怜悯的目光。

那竟然是一道怜悯的目光!

这个老东西竟敢可怜老子?

他那时笑了笑,看了看左右。

之后。

一鞭子一鞭子的抽死了那个老东西。

当时视野里全是血。

地上躺的是个血人,他也是个血人。

“李士达,这人不能死,给老子活捉了他。”秦佶磨了磨森白的牙齿。

“那个老的我抽几鞭就没气了,没尽兴,这回来了个小的,我要好好玩玩。”

“可以。”

秦佶突然笑容灿烂的看向李士达。

“李士达,你真像条狗啊。”

秦佶看了看眼前那人古井无波的脸,笑道:“别心里不高兴,本大少是在夸你呢,能做我们秦家的狗,简直是太幸运了,本大少都有点羡慕你了。”

李士达闻言,嘴角微微一扬,“秦公子说笑了。”

秦佶啧啧两声,瞧了两眼李士达,便转过头去。

“我爹给了你一些家族死侍的调动权限,你可别给本大少搞砸了。”

李士达没有做声,用手摸了摸腰间那块黑木令牌,点了点头。

不一会。

他们赶到了一处已经快跑的空无一人的长街。

秦佶眺目往远处瞧了瞧,看见了某道孤零零的背影。

他笑容兴奋,带着随从向前快步走去。

李士达独自离开队伍,悠然走向了街边一座已经人去楼空的酒楼。

他迈步上楼,来到一处包厢前。

还未等他有动作,包厢的门就已打开。

李士达目不斜视,跨门而入,没有转头去看包厢内给他开门的另一人,径自渡步到临街的视野开阔的窗前。

他一边抬手把玩腰间黑木令牌,一边俯视不远处街上的情景。

“李先生。”

他身后,一个玄服男子恭敬道。

包厢内安静了一会。

窗前儒生忽然开口,语气悠悠。

“真是多谢高庄主了。”

秦佶很满意。

今日,他与往常一样在醉仙楼醒来,躺在莺莺燕燕之间。

他是郎溪秦家的嫡系,他爹又是权倾大魏朝野的儒家金丹修士。

第二件事就是他的名声响亮,无人不识,无人不晓。

前者靠命,后者靠他自己。

伸出两指。

轻轻抬起木板一角。

入目处,是一片深沉的暗红色!

秦佶有两件事最引以为豪。

第一件事是他投了个好胎。

那抹暗红色退居到了黑暗之中。

他微微低头,舔了舔嘴唇,缓缓起身。

就像刚刚加在面条里的辣椒油。

他微微抬目。

蹲下。

探手。

再往深处看去,这一滩暗红色蔓延到了木板下未有光芒占据的黑暗之中。

不知究竟盘踞了多大面积。

柳三变没有再看了,他将微微抬起一角的木板放平,收回两指。

柳三变自己去锅里捞了碗面回来。

离开前将身上的银子全部丢在了煮面的锅旁。

他端着碗,路过那块铺在桌旁的脏黑木板时,忽然停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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