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公孙乌龙死
吕云澄自然知道公孙乌龙的脾性,在他出手的一瞬间,左手猛地翻起,用出一招“云横绝岭”。
“波!”
掌力指力相互抵消。
其实也是他倒霉,皇帝对缺德道人很感兴趣,缺德道人的卷宗一直都在皇宫,他去偷通行证的时候没有看到。
否则的话,他绝不会大喇喇的现身,而是会藏于暗处,伺机偷袭。
公孙乌龙身经百战,虽惊不乱,身子轻轻一扭,便避开了二尺距离,左掌从下而上,轰向吕云澄的心口。
这一招并非什么高深莫测的招式,而是少林韦陀掌,是少林最基础的武功,也是武林中最中规中矩的掌法。
公孙乌龙为人谨慎,为了克制各式各样的武功,学了几十上百种绝学,哪怕已经年过七旬,还为了对付点穴,强抢龟壳神功。
以武功驳杂而言,公孙乌龙绝不在缺德道人之下。
只是他不知吕云澄的武功套路,因此只以最正宗的拳脚功夫去应对。
吕云澄左掌猛地劈下,泪痕剑斜斜的刺出,反着用了一招“道远流虚”。
两人以攻对攻,须臾时间,便已经斗了二三十招。
公孙乌龙急如虎狼,迅如狮豹,拳如铁锤,掌如利刃,指如尖锥,攻势连环不断,比青松的奔雷掌快了不知多少。
吕云澄身如柳叶,倏忽来去,忽而掌,忽而剑,忽而掌剑,忽而剑掌,三十招后,已经让人分不清哪招是掌,哪招是剑。
大旗风云掌和铁血十二式并不以精妙取胜,要义在于运劲发力,公孙乌龙看了几眼,便看穿了招式套路。
但越是如此,越是难办。
这种堂堂正正、势大力沉的功夫,专克花里胡哨,除了正面硬怼,别无其他办法。
吕云澄年轻力壮,再加上至阳至刚的嫁衣神功,即便功力稍逊,硬拼却是丝毫不惧。
公孙乌龙不只要应对吕云澄,还要考虑大耗功力后,白三娘和白展堂会不会落井下石,心气一弱,掌力不免也弱了几分。
白三娘和白展堂在远处观战,看着两人生死相搏的场景,不免有些心惊肉跳。
有时公孙乌龙一掌劈下,吕云澄似已避无可避,但却宝剑一挥,轻描淡写地化开。
有时吕云澄一剑刺出,公孙乌龙似乎没有退路,双手上下翻飞、胡乱出招,却又能灵巧至极的化去这一剑的劲力。
出招之前,母子俩都想不出如何招架,出招之后,却又觉得定要如此应招才是正途。
斗到六七十招,两人俱都舍了那些花里胡哨的招式。
吕云澄只用大旗风云掌和铁血十二式,把自身掌剑功夫发挥到了极致。
双手或此攻彼守,或此守彼攻,掌剑相引,有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对战缺德道人的收获,在这一战中充分展现出来。
公孙乌龙只用韦陀掌和葵花点穴手,两种毫不相干的绝学配合起来,却循环反覆,变化无穷。
不论掌来,剑来,掌剑齐来,都以指掌横直迎击。
或侧面一劈,或中宫直刺,或以重手法激得呼呼风响,或轻飘飘地拍出声息毫无。
此等战术最是消耗真气,两人好似顶着一个大蒸笼,腾腾的冒着热气。
吕云澄越打越兴奋,每一招出手必高声呼喝。
呼出的热气和蒸腾的水汽结合起来,再加上紫霞神功的氤氲紫气,更显得神秘莫测。
公孙乌龙也逐步全身心投入到战斗之中,心中升起了久违的热血。
他习惯偷袭暗杀,即便被尊为黑道第一高手,与人对敌也是能偷袭便偷袭,这种全身心投入、正面硬怼的战斗,已经几十年没有过了。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武者相争,说话本会泄气,但吕云澄此前高声呼喝几十声,声音和真气早已形成共鸣,不仅不会泄气,反而会提升气力。
高声诵念王昌龄的《从军行》,更是把精气神提升到了目前能够达到的极致。
念到“还”的刹那,泪痕剑上爆发出耀眼至极的光芒,无视公孙乌龙轰来的掌力,剑锋中宫直入,直刺他的膻中穴。
孤高,凶猛,决绝,追风逐电,一往无前。
像是翱翔天际的雄鹰,又像是百死余生的猛将。
“砰!”
公孙乌龙的掌力轰在了吕云澄的左肩。
“噗!”
泪痕剑洞穿了公孙乌龙的胸口。
九月十三,夜,公孙乌龙至!
九月十三,夜,公孙乌龙死!
战过缺德道人之后,吕云澄对战高手的经验直线上升,交手一招,便抢到了先手。
公孙乌龙自然听过“天下第一剑”的名头,存了几分警惕,却没想到吕云澄的武功竟然比传闻中还要高深。
皎洁的月光下,淡淡的泪痕闪烁着朦胧的光芒,优雅之中隐含凄厉,凄厉之中又有几分优雅。
寒光一闪,剑尖已经到了公孙乌龙胸前。
铁血十二式——孚号有厉!
“因为你早晚会来找我,早打晚打都要打,不如早点打,打完了痛快。”
公孙乌龙脑回路与常人大相径庭,平平常常一句话就可能引得他大开杀戒。
这种人,嘴炮是没用的,不管是佛经还是道藏,都开解不了他,唯有剑才有意义。
“锵!”
泪痕出鞘。
无形指力猛地射向吕云澄。
公孙乌龙没有任何属于高手的尊严,出手偷袭,又快又狠。
所以啊,想要渡化恶人,最好学学“佛剑分说”,口诵经文,手拿宝剑,道理讲不通,就拔剑砍他丫的!
两人相距十步站定,吕云澄左手抬起,横在胸前,右手搭在剑把上,精气神在一瞬间提到了极限。
“我保证,我更不想在这种月色下杀人。”
“那你为什么来找我?”
公孙乌龙仍旧是笑呵呵的,看起来没有任何变化,只是身上不住的释放出的煞气,空气中也飘来了淡淡的血腥味。
没有人知道他究竟杀过多少人,只知道如果杀一个人就该在菜市口砍一刀,他怕是会被剁成文思豆腐。
“嗖!”
公孙乌龙慢悠悠的把面条吃完,连汤都给喝了,又去洗了洗手,这才出了同福客栈。
看他悠闲的状态,就像是吃完晚饭,出门遛弯的老大爷,而不是准备与人生死决斗的恶魔。
“哎呀,多好的月色啊,我真的不想在这种月色下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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