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再次反转的案情
面对保持沉默的嫌疑人,何家辉有的办法让他开口。
只听何家辉缓缓说道;“昨天的凌晨,你带着摄影器材,来到了距离民宿比较远的东北海岸,将照相机架在电动滑轨上,设置了一分钟间隔的自动拍摄。
然后你返回了民宿,将郑佳珍杀害,并且处理了现场的痕迹,再返回了东北海岸,删掉了一些不满意的照片,而剩下的照片则被你用来制造不在场的证明!
“能吊威亚,当然也能吊死人。”何家辉说着,从身边的文件袋里拿出了三张照片,推到了蔡木林面前,接着说道:
“这一张是吊死郑佳珍绳子的照片,第二张是捆住郑佳珍双手的照片,最后一张是捆住郑佳珍双脚的照片。你自己看看,是不是跟你行李箱里面的绳子一样!”
蔡木林仔细看了看照片,发现款式和颜色,的确跟自己的绳子相同。
“为什么会这样?”蔡木林顿时呆坐在现场。
何家辉继续说道;“蔡木林,有人可以证明,你拿着死者的大尺度照片,去威胁死者,并且跟死者产生了言语冲突,我们也在你那里找到了吊死死者的绳子。现在人证物证俱在,你还打算死扛到底么?”
“人真的不是我杀的!”蔡木林依旧不肯承认,他接着说道:“当年郑佳珍还是兼职模特时,我是给他她拍摄了大尺度照片,但当时我又没强迫她,是她自己也是自愿的啊!
事后我的确是没有删除底片,但那些照片都是我的作品,我作为摄影师,保留自己的作品有问题么?更何况我也没有将照片复制给他人。“
“但你将照片拿给其他人看过。”何家辉一脸鄙视的望着蔡木林。
“把自己比较得意的作品,展示给其他人一起欣赏,这是分享艺术!艺术就应该让更多人欣赏到!”蔡木林接着狡辩道。
“你拿着死者的大尺度照片,去威胁死者跟你发生关系,这也是艺术?”何家辉继续嘲讽的。
“但她当时也威胁我了!”蔡木林继续强词夺理。
“照片在你手里,她能威胁你什么?”何家辉开口问。
蔡木林长叹一口气,开口答道;“我给一个小太妹拍过写真,也是尺度很大的那种。谁知道那个小太妹,嫁给了个混社团的,最近那个混社团的又成为了社团大佬,小太妹也就成了社团大嫂。
郑佳珍看过我给小太妹拍摄的写真照片,所以我拿着她的大尺度照片找她的时候,她直接威胁我,说如果我不交出所有底片,她就将我给小太妹拍写真的事情,告诉那个社团大佬,让社团大佬砍了我的手。”
何家辉冷冷一笑:“呵呵,我看你不光是给人家拍写真这么简单吧?你肯定还对她做了其他不可描述的事情。你这是给社团大佬带了绿帽子啊,否则的话怎么会担心社团大佬找你麻烦!”
蔡木林没有回答,算是默认了。
何家辉则接着说道:“你担心郑佳珍去找社团大佬告状,因此就杀了她,来个杀人灭口?”
“没有!”蔡木林依旧否认道:“我当时对郑佳珍说,如果你敢去找社团大佬,我就把你的大尺度照片全都发到网上去,咱们同归于尽。
然后我们就互相妥协,我不再提大尺度照片的事情,而她也不会去找社团大佬告状。我们各自握住对方的把柄,以后就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大家相安无事。这事情都已经解决了,我没必要再杀人啊!”
何家辉有些不屑的撇了撇嘴:“故事很精彩,但这都是你的一面之词。到了法庭上,你认为法官会相信你的故事,还是会相信人证和物证?”
“我有不在场证明的!”蔡木林立刻辩解道。
“你说的不在场证明,是每隔一分钟自动拍摄的照片么?”何家辉嘲讽道。
“不,我有人证!”蔡木林长叹一口气。
他知道现在这种情况他,必须得坦白,否则就真的会被扣上一个谋杀的罪名。
只听蔡木林开口说道:“我承认,那天晚上,我故意制造了不在场证明。但我制造不在场证明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杀人,而是为了去约会。
我认识岛上的一个女孩,之前我给她拍摄过写真,就是普通的写真,不是大尺度的那种。而这一次我来岛上拍广告,也联系了她。
那天拍摄工作提前完成了,导演又给我们放了一天假,我闲着无聊嘛,就打算把那个女孩约出来,如果能陪我一晚就更好了。
所以我骗那个女孩说,我认识很多大导演,可以帮她争取到资源,去电影里出演角色。然后她就相信了,我约她晚上出来详谈。
为了能去演电影,凌晨的时候,她趁着家人都睡着了,偷偷的跑出来,然后跟我幽会。凌晨两点到凌晨四点,我一直跟她在一起。”
“渣男!”何家辉心中暗骂一句,随后开口说道;“你这种人,应该经常用这种手段,诱骗女子跟你约会吧?
但这种行为,只能算是说谎骗人,是道德层面有问题,而且你这种人渣,我也不觉得这会触犯到你的道德底线,可你为什么还要制造不在场证明?”
蔡木林犹豫了几秒,最终还是回答道:“因为那个女孩子,还有两个月才到十六岁。”
“禽兽!”这一次何家辉直接骂出了声。
蔡木林并不在意被骂“禽兽”,他自顾自的说道:“我之所以逃跑,也是担心你们会查到我跟那个女孩幽会。我可不想坐牢,所以就打算赶快逃走,找地方避避风头。等过一段时间风平浪静了,再出来。”
根据香江《刑事罪行条例》第124条规定,跟16岁以下儿童发生性关系,就是刑事罪行,最高会被判监禁5年。
即便是该儿童同意发生关系,又或者被告认为该儿童已年满16岁,都不能作为抗辩的理由,依旧要判刑。
这条法律类似于内地《刑法》的第236条,主要区别有两点,一是《刑法》第236条规定的是14周岁,而《刑事罪行条例》规定的则是16岁。
二则是《刑法》第236条描述的对象是“幼女”,而香江《刑事罪行条例》第124条描述的对象是“儿童”,没有区分性别。
了解了这条法律,就能够明白蔡木林故意制造不在场证明、以及逃跑的动机了。
蔡木林跟女孩幽会,本身就是违法的事情,所以他提前准备好了不在场证明,万一若是东窗事发,被那个女孩告发了,他也可以拿着照片说,当时正在拍摄夜景。
这一类的案件,举证本来就是比较困难的,再加上疑点利益归于被告,蔡木林很容易就能脱罪。
然而超出蔡木意料的是,也是那一夜,郑佳珍却遇害了。警方盘问不在场证明的时候,蔡木林只好拿出了那些照片,作为自己的不在场证明。
之后导演薛朝辉被警方带走,蔡木林就开始慌了,他担心警察会顺藤摸瓜发现他的犯罪事实,心虚之下就选择了逃跑。
导演薛朝辉为了减刑,供出了蔡木林,何家辉很快的识破了蔡木林伪造的不在场证明,然后将蔡木林抓了回来。
谋杀可是要判终身监禁,另一项罪名则是最多五年监禁,若是找个好律师,说不定还能减轻。
于是乎蔡木林果断的选择了坦白。
……
蔡木林坦白了那个女孩的身份,杜晓禾跟另一位女警便去找女孩核实情况,考虑到人家女孩也是要脸面的,还是派女警去比较合适。
临近下班时间,杜晓禾回到了警署,也带回了消息。
“我们详细的询问过那个女孩了,她可以证明,那天凌晨两点到四点,蔡木林一直跟她在一起。”杜晓禾开口汇报道。
“那我们可以用《刑事罪行条例》第124条起诉蔡木林,这案子可以移交律政司了。”何家辉开口说道。
杜晓禾则提醒道:“可是这样的话,蔡木林又有了不在场证明,他不可能是杀害郑佳珍的凶手。”
听到这句话,警局内的众人都像是打了败仗一般,全都是垂头丧气的样子。
最初查到广告男主角张绍宇的不在场证明是假的,本以为能破案,仔细调查后发现,他是去跟老情人约会了。
然后又查到导演薛朝辉的不在场证明是假的,又以为能破案,但是调查后发现,薛朝辉是去偷钱了。
最后又发现摄像师蔡木林的不在场证明是假的,甚至还在他的行李箱中发现了吊死死者的同款绳子。结果只是牵连出了另一个案子,蔡木林依旧有不在场证明。
折腾了好几圈,案件又回到了起点的位置,所有人都有不在场证明!
关公忍不住开口问道:“家辉,这里就你办过谋杀案,现在该怎么办?”
何家辉则双手一摊:“目前为止,我们能做的全都做了。接下来就看法医和法证那边,能给我们提供什么线索了!
我们不是从蔡木林的行李箱中找到一捆绳子么?明天我拿着这捆绳子,亲自去一趟九龙的鉴证中心,希望能从他们那里获得线索吧!”
明天从青海回家,依旧是旅途一整天,所以明天只能请假了,还望各位谅解。
(本章完)
何家辉放缓了语速,语重心长说道:“我们警方所掌握的证据链,已经非常完整了,即便是大律师来,看到这些证据,也会劝你认罪,所以你还是趁早承认自己的罪行吧!”
然而蔡木林却露出了吃惊的表情:“吊死郑佳珍的绳子,跟我的绳子一样?这怎么可能!我的绳子是用来吊威亚用的。”
“作案的是死者的熟人,死者遇害的时候,其他人都有不在场的证明,唯独你是故意伪造不在场证明,而且事后你还打算逃跑,所有疑点都指向你,你说自己不是凶手,有人会信么?”何家辉冷哼一声。
蔡木林则继续辩解道:“阿sir,你也说了,这些都是疑点,你们警察办案是要讲证据的。就算是上了法庭,疑点利益也要归于被告!”
“谁说我们没有证据了?我们在你的行李箱里面搜出了一捆绳子,跟捆绑以及吊死郑佳珍的绳子一模一样。杀人凶器在你的行李箱里找到,这还不算证据么?”
“谁说我逃走了?我是光明正大的离开!我是来拍广告的,现在女主角死了,导演也被你们抓了,广告肯定拍不成了,我留下来也没有意义,不如早点回家,还能接到新的工作。”
蔡木林回答的同时,额头上已经泛出了些许汗珠,此时的他依旧被紧张的情绪所包围。
“蔡先生,如果你不是逃走,怎么没有跟民宿老板退房?民宿的押金不要了?没到期的房款也不要了?”何家辉冷笑一声,直接戳穿了蔡木林的谎言。
我们在你的电脑里,找到了死者郑佳珍的大尺度照片,那是你多年前诱骗他拍摄的吧?。而且也调查过,在死者被杀的前几天,你与死者发生了激烈的争吵,这就是你的杀人动机吧?”
何家辉直接将杀人的帽子扣在了蔡木林身上,他果然无法保持沉默,只听他马上辩解道:“我是跟郑佳珍吵了一架,但那只是拌嘴,我没有杀害他!”
我们已经把你删掉的那些照片恢复了,照片的拍摄时间可以证明,你使用了定时拍摄的功能,而且从照片的连续性,也能看出你用了电动滑轨和旋转支架。”
得知警方已经掌握了这些信息,蔡木林没有狡辩,而是低下头,也不说话,用沉默回应。
蔡木林顿时被问的哑口无言。
何家辉并没有给蔡木林思考的机会,他接着问道;“蔡先生,昨日凌晨两点到凌晨四点,伱在什么地方?”
这或许是因为蔡木林的心理素质远不如薛朝辉,又或许是蔡木林犯的事要比薛朝辉大的多。
何家辉两眼紧盯着蔡木林,厉声问道:“蔡先生,你为什么要逃走?”
“上次来录口供,我是说过了么!那天晚上我在拍摄夜景,直到天亮。照片的拍摄时间可以证明,我的照相机还在你们那里呢!”蔡木林开口道。
“那些照片都是相机自动拍摄的吧?定好时间,一分钟拍一张。所以每张照片的创建时间都惊人的一致。”
何家辉冷哼一声,接着说道;“而且我们在你的行李中,找到了电动滑轨和360度旋转支架,使用这些器材,即便是你人不在现场,也能完成多角度的拍摄。
审讯室内,何家辉还没有开始询问,却见蔡木林眼神闪烁,压根不敢跟何家辉对视。
很明显,这是极度心虚的表现。
之前导演薛朝辉,虽然也很心虚,但还只是故意大声说话来给自己壮胆。而摄像师蔡木林显然要比薛朝辉更加心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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