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七杀!
再说,他和一个人喝酒吃肉,并不能说明他和这个人是朋友。他和自己走的那么近,他们仍然是敌人。
游牧认真的想了想,觉得公孙翦是一个翻脸比翻书还快的变态----
他终于跨前一步,从木桥上跃下,站在唐重的面前,说道:“我希望你有兑现诺言的那一天。”
人靠衣装,这句话是正确的。但是,衣装更需要靠人来衬。再华丽的衣服穿在游牧的身上,那也只会是暴殄天物----唐重觉得自己太自私了,怎么能拿游牧来做这样的比喻呢。他丑。但是也没有丑到这般的惨绝人寰啊。
背后诽人非君子。素质。素质。
她背对着唐重,手持一杆青色的竹竿,竹系红绳,正在垂钓。
和第一次见面一样,红绳上系着一朵小黄花。几尾游鱼追逐着小花,时不时把它顶出水面。
她不是在钓鱼,倒像是在戏鱼。
她不说话,唐重也不说话。
一个钓得专心,一个看得入神。
良久,可能是女人累了,她终于把小花从明理湖水里提了起来。没想到的是,竟然有一只贪吃的小鱼咬住花梗不肯松嘴。她这么一提,小鱼就被她提到了空中。
“贪吃。”女人轻笑。她轻轻的抖动手里的鱼杆,红绳晃动,小鱼就掉落水面。
啪----
它沉下去,又潜上来。
还有些依依不舍,对着悬在半空中的黄色小花吐着泡泡。
“怎么不说话”苏山问道。
“你也没说话。”唐重答道。
“我在钓鱼。”
“我在看你钓鱼。”
“你知道我钓不着。”苏山笑。
“可你还是钓上来了。”唐重也笑。
苏山把鱼杆收好放在亭角,然后双手轻抚裙角坐了下来,看着唐重问道:“你想知道什么”
“你能告诉我什么”唐重反问。
“女孩子都不喜欢男人打机锋。”苏山说道。
“那只是一般的女孩子。”
苏山抿嘴轻笑,脸上出现两个俏丽的酒窝。
唐重目眩神迷。
站在男人的立场上来看,这个女人的一颦一笑都诱人之极。不造作,发自内心,出于自然。就像晨曦原本就有光,就像百花原本就有香,就像秋枫原来就有那么红,就像冬雪原本就是那么凉----她的美就做到了这般的极致。
“明珠大学界的第一美女。”唐重想,她确实当之无愧。
“女孩子都喜欢听人的奉承话。”苏山淡然说道。“游牧你已经见过了,游家的天才疯子。他生下来就是这样,所以心理异于常人。他在十二岁以前从来没有露面过,甚至很少有人知道游家有这一号人存在。”
“一鸣惊人”唐重问道。
“何止是惊人”苏山一脸郑重。她对那些优秀的人物心怀尊敬,无论是敌是友。“他用一百万入股新股柯斯科技,三个月后柯斯科技股份暴涨,获利二十七倍。他用这笔钱去炒白银,半年之后再次获利十五倍。又用这笔钱收购天方音乐和旗下所有的网站和音乐版权,一年之后操作上市,身价过二十亿。”
“确实让人惊叹。”唐重说道。这种聚集财富的速度,能够和那些耳熟能详的传奇人物相媲美。
“更重要的是,他做这些并没有得到家族的支持。当然,那个时候的游家也没想过要支持一个被他们看来最好永远都不要出现在公众场合的残疾。从头到尾,只有家族基金提供给他的一百万创业基金。”
“他也是个可怜人。”唐重叹息着说道。
“不错。像是很早就预感到自己的命运,所以他在十二岁以前博览群山。天文地理政治经济哲学佛理无一不读,无一不精。更重要的是,他是自学成才。甚至都没有请教过任何老师。一个人心存野望,逆天改命这样的事情也就自然发生了。现在,游家把他当宝。”
“可是----”唐重指指他的脑袋,说道:“我怎么总感觉他这儿有问题”
在唐重的眼里,游牧只是一个自负、暴戾、性格冲动,没有头脑的富二代。
苏山笑了。
“因为自卑。”苏山说道。“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掩饰自己的天生残疾。之所以掩饰,是因为他过于在乎这一点儿。在十二岁以前,他除了读书,几乎不和任何人接触。也就是说,他只有知识,没有情商,不懂人情世故。”
“自从他出现之后,打伤了十几人,打断别人腿骨两人,其中一人是自己的表哥。因为耻笑一声‘瘸子’,他舅舅的女儿被他用刀片一片一片划破脸皮毁容-----游家的人给他取了一个外号叫做‘疯狗’。”
唐重眯着眼睛笑了起来,说道:“他的人生经历真是丰富多彩。这样的人都没被打死”
“游家老爷子认为游家中兴之望寄予他一人身上。”苏山说道。“所以,你可以敌视他,不要轻视他。因为他随时都做好了和人同归于尽的准备。”
“看的出来。”唐重说道。“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在你们那个圈子里的每个人都身娇肉贵,谁会陪着这样的人撒泼打滚斗的你死我活”
顿了顿,唐重又说道:“你对他很熟悉”
“你的话里有醋意。”苏山平静的说出一个事实。
“我知道我不是你喜欢的类型。”唐重笑。“但是我也不希望他是你喜欢的类型。”
我得不到的东西,最好我的对手也得不到-----这就是唐重的想法。多么简单多么质朴的孩子啊。
苏山犹豫。
她不习惯解释。她觉得自己没有理由和他解释什么。
但是,她还是说道:“苏家和他们家是世交。我是他小时候愿意接触的人之一。”
“我应该想到这样的答案。”唐重笑着说道。“公孙翦呢我对他很好奇。”
“你听说过杀破狼吗”苏山问道。
“杀破狼”唐重疑惑的问道。他当然听说过杀破狼。
杀破狼最早见于易经,属于紫薇斗数,在命理学中,七杀、贪狼、破军在命宫的三方四正会照时,就是所谓的‘杀、破、狼’格局。
七煞星、破军星、贪狼星,七煞为搅乱世界之贼,破军为纵横天下之将,贪狼为奸险诡诈之士。
有传言,此三星一旦聚合,天下必将易主无可逆转。
当然,唐重对这样的传言嗤之以鼻。
只是,这和公孙翦有什么关系
“他是七杀。”苏山说道。
浅灰色的流苏及脚裸连衣裙,外面罩着一件乳白色的流苏针织开衫。洗得发白的帆布鞋,脑袋上戴着一顶黑色的小礼帽。介于随意与正式之间,不张扬,却惊艳。
唐重想,她不是因为这身衣服而惊艳,而是这身衣服因为穿在她身上才更加出彩。
别的学生看到他,只以为这是一个面相丑陋的瘸子。可是,他们不知道的是,这个瘸子能够爆发出多么大的能量。
“有机会一起喝酒。”公孙翦和唐重打了声招呼,也紧随其后离开。
唐重注视了这一高一矮两道背影几秒钟,然后跨上木桥,向湖心竹亭走过去。
“公孙翦。”大块头自我介绍道。“公是公爵的公,孙是孙子的孙。我一直琢磨着我的祖先取这么两个字做姓就是要告诫我们即要学会做大爷,又要学会做孙子----单名一个翦字。王翦的翦。”
“这个姓倒是很少见。”
“这是我唯一为它骄傲的地方。”公孙翦说道。
“我和你不一样。”唐重认真说道。“言出必践。”
游牧冷笑,一瘸一拐的向明理湖岸边的石板长廊走去。
“-------”唐重实在没办法对他说出同样的话。
游牧看着公孙翦和唐重谈笑风声,也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他了解公孙翦的性格,这人比自己还要偏执。他认定的事情,就是九头牛也拉不回来。
“会做孙子又会做大爷的人,才是世间第一等聪明人。”唐重笑着说道。
虽然不清楚这个公孙翦什么来头,但是敢这么对游牧说话还能够让游牧没有脾气,证明这个家伙很不简单。
又瞪着那犹如铜铃的大眼看向唐重,问道:“怎么称呼”
“唐重。”唐重说道。“唐宗宋祖的唐,重量的重。”
“嘿嘿。不过我只喜欢做大爷,不喜欢做孙子。”公孙翦坦率的说道。“做大爷是本性,做孙子是随性。”
“我和你一样。”唐重说道。在大爷面前做孙子,在孙子面前做大爷。这是人之天性。
公孙翦指了指唐重,说道:“我喜欢你。”
“男儿从来不恤身,纵死敌手笑相承。仇场战场一百处,处处愿与野草青。”
游牧还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那个身高足有一米九五的大块头就已经拍手叫好,大声吼道:“有气势。”
又转身对游牧说道:“瘸子,你这个对手很对我的胃口。我这人整天和人斗凶斗狠,听过的说过的威胁话没有一千句也有八百句,把这所有的话加起来的力度也不如这句‘这是订单’来的带感-----就凭这句话,你今天就得给我面子,和这家伙暂时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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