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7章、猎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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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抬头。

从来都没有抬头。

他知道,在自己企图抬头窥探目标的时候,目标也同时会看到自己。

银狐站在唐重和苏山刚才躺倒的位置,说道:“有两个人。”

大鸟用手摸了摸那些被压折的青草和红土地的温度,说道:“断痕很新,证明他们离开的时间不长。”

他扫了眼四周,指着向下的一条爬行痕迹,说道:“一人往下,是从这儿爬下去的。”

又指着另外一条往上的压痕,说道:“一人往上。往下爬的是一个女人,朝上面跑的是一个男人。”

手里握着军刺的野猪冷哼一声,嗡声嗡气的说道:“你怎么知道往下的是女人往上的是男人?为什么不可能两个都是男人?”

“向下的压痕很轻,压倒的面积也很小,而且草尖上还残留着淡淡的馨香。这是女人的味道。往上的那条压痕面积更宽一些,证明那人的体格也更加庞大一些。而且,他在发现我们的情况下没有往下逃跑却偏偏朝上往林子里面钻,不正是为了把咱们吸引过去吗?用自己宝贵的生命为自己的女伴争取逃跑的时间,不正是一些愚蠢的男人才会做的事情?”

顿了顿,大鸟一脸讥笑地看着野猪,指着地上两个挨得很紧的人形凹槽,说道:“再说,在这么浪漫的环境,怎么可能会是两个男人并排躺在一起呢?”

大鸟和野猪都对银狐有意思,所以两人的关系一直都很不和睦。争风吃醋互损互攻是常有的事情。

这一次,显然是野猪吃了亏。

野猪很生气,说道:“知道这些又怎么样?在你说这些废话的时候,猎物早都跑的没影子了。”

“放心,跑不了。”银狐咯咯笑着,说道:“虽然山林里面的地形很利于掩护,但是,无论是人还是兔子,只要他们有运动过的轨迹,都会在草地上或者石头上留下痕迹——我们只要跟着痕迹寻找就行了。如果他们是攀爬的话,应该还没有跑远。也没办法跑远。”

“我和野猪去捉那个唐重,银狐去捉那个女人?”大鸟说道。

“唐重那小子很狡猾,你们不可大意。”银狐叮嘱着说道。

“你也小心。”大鸟笑呵呵地说道。

野猪嘴笨,看到两人郎情妾意的甜蜜模样,冷哼一声,手持军刺大步朝着树林里面走过去。

“快跟上。”银狐表情严肃的对大鸟说道。她清楚,现在已经进入杀伐阶段,容不得一点儿轻视大意和义气用事。

“我明白怎么做。”大鸟说道。“不过,如果他一心想死——上帝恐怕也会很为难吧?”

“他必须活着。”

银狐眼神凌厉地扫了大鸟一眼,握着手枪朝着山下追去。她躬着身体奔跑,腾挪起伏,仿佛是一只灵动的狐狸。

银狐之名,果然不虚。

银狐说的没错,无论多么狡猾的猎物,在行动间都会给猎人留下足够多的痕迹。

野猪和大鸟一前一后,沿着猎物留下来的蛛丝马迹朝林子深处走过去。

前面是一条小溪,是唐重和苏山准备网鱼给老酒鬼补身体的那条小溪。

小溪对面,突然间就失去了猎物的脚印。

在小溪的边沿,有一堆堆积起来的树叶,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人为的小山包。

山包极其的安静,偶尔有沙沙的声音传来。

野猪和大鸟对视一眼,两人快速的卡位,将那个小山包进行包围,然后大鸟举枪对着山包就开始扣动扳机。

砰砰砰——

连续几颗子弹打进山包里面,枯叶纷飞。如果有人埋伏在里面,恐怕已经被打成了筛子。

野猪快速的冲了过去,一脚把山包给踢平。

除了两只张着嘴巴拼命蹦哒挣扎的小鱼,别无它物。

刚才树叶沙沙作响,就是这两尾小鱼的功劳吧?

“中计了。”大鸟急声喝道。

很显然,这个山包是有人特意堆积起来的。

猎物堆积起来这个山包不是为了埋伏袭击,而只是为了吸引他们的眼球而已。

根据人性心理学,在这种环境下,即便你觉得猎物不可能傻乎乎的躲藏在这么简陋的陷阱里面,但是,你也不可能对这个陷阱置之不理——万一他当真埋伏在这里面呢?

在野猪踢平那堆树叶,而大鸟的视线也被眼前的一幕所吸引时,唐重从大鸟头顶数米高的树叶深处一跃而下。

手持利刃,直刺大鸟的头顶天灵盖。

大鸟感觉到危险,急忙举枪欲射。

可是,最宝贵的反击时间已经消失了。

疯一样的少年。

唐重从天而降,头下脚上,两人的距离瞬间拉近。

嚓——

唐重一刀挥出,大鸟那只握枪的手腕一下子被切割出一条深深的口子。

手腕的大动脉被切断,鲜血狂飙,手里的枪械也应声掉地。

趁他病,要他命。

在有另外一个敌人觊觎,随时有可能加入战团的情况下,唐重不敢有稍微的大意和刹那的迟疑。

他在一刀切开大鸟的手腕使他手里的枪械落地的同时,另外一刀已经刺向了他的咽喉。

死人才是最安全的。

嚓——

大鸟闪避已经来不及,竟然选择用手肘挡刀。

唐重手里那只杀鸡刀刺进了大鸟的手肘骨头里面,在他想要拔开的时候,大鸟那只没有受伤的手已经一拳轰了过来。

砰!

唐重没有后退,也同时握拳和他对轰。

他要做的就是在野猪没有反应过来时把大鸟杀掉,这样的话,一对一的游戏他的胜算更大一些。

咔嚓——

骨头断裂的声音响起,大鸟的身体连连后退。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如此大的块头,竟然在力气比拼上输给了那个看起来瘦瘦弱弱的华夏小子。

他的手臂胀痛,手指关节有两根断裂。想要再次进攻已经是不可能了。

“该死的家伙。”野猪从小溪里爬了起来。他把手里的军刺当做暗器丢了出来,军刺的尖端凶猛的刺向唐重的胸口。

在他把军刺丢出去的同时,身体也跟着启动起来,跟在军刺的后面轰降降地朝着唐重奔了过去。

哐哐哐——

野猪像是一头奔跑的野猪般,气势雄壮,一往无前。

唐重的身体原地九十度旋转,在军刺即将飞到面前时闪身避过,却又回手一抓,一把握住军刺的刺柄,把军刺给抓在手心。

然后,他握着军刺的那只手没有任何停顿,‘嗖’地一声把军刺给一个刁钻的角度刺进了大鸟的下巴。

大鸟表情狰狞扭曲,双眼瞪大如铜铃,身体踉跄向后倒去,双手捂着下巴再也说不出话来。

鲜血顺着指缝流敞,很快就染红了手掌和衣服。

哐——

大鸟的身体重重地砸在地上,满地枯叶纷纷扬扬,像是无限欢喜。

那是成熟女人身上特有的香味,自然散发出来的体香。

“有一个女人。”唐重在心里暗自记下这个信息。

他的耳尖微微翘起,将他没有看到长相的三个人的每一个动作都听在心里。

甚至,他嗅闻到了淡淡的香味。

那不是花香,也不是香水的味道。没有杀手胆敢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使用香水,那不是装逼,那是傻逼。

这个时候,唐重真是鄙夷自己不是个自私自利的混蛋王八蛋。要是那样的人,哪里还用顾忌别人的安危?自己活着才是最紧要的事情。

这就是好人不长命的原因。唐重同学觉得,无论是横看竖看前看后看,他都是四四方方的好人标本。

既然不能逃跑,唯一的选择就是战斗。

这是很危险也很愚蠢的行为。

很多时候,耳朵比眼睛的功用更加的强大。当然,大多数人是难以理解这样的意境的。

只要进入树林里面,他能够活着的机率就会增加很多。

唐重攀爬的姿势虽然没有苏山那般的性感销魂,可是动作却熟练轻捷的多。人动草不动,就像是一条灵活的游动在草丛之间的毒蛇。

祈祷他们看不到自己是不可能的,自己手里抓着的是草,不是隐身草。

再说,他们找不到自己,肯定会顺着苏山爬动的痕迹追下山去。如果他们把苏山给劫持了,自己不还是要束手就擒?

只要是在森林里面,他逃命的成功率还是很高的。在山地地形,他不信有人可以追得上自己。

可是,如果他逃了,刚刚爬出去不远的苏山怎么办?山脚下面的老头子怎么办?

谁让自己不仅仅是个好人还是个怜香惜玉义薄云天舍生忘死见死不救但是只要没死就一定会救的绝世好男人呢?

战斗是讲究技巧的。

唐重没有往山下逃命,反而转过身去,学着苏山刚才离开的姿势,双肘挪动,撅着一对大屁股朝着山林里面爬过去。

第777章、猎杀!

以一敌三,而且是三个从来没有打过交道的高手,这让唐重倍感压力。

按照前辈们言传身教的打的过就打过不过就跑的原则,唐重现在最应该做的事情就是撒丫子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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