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凌长史的告诫
王猛收起弓箭,跟着天赐来到湖边,拣了一块干燥的河滩下马休息。卸下马鞍之后,赤炎和花斑豹自己跑到湖边水浅的地方先是喝了个饱,然后互相喷着水玩闹起来。
天赐捡来枯木,支起架子生起火。王猛把弄好的野兔串在架子上烘烤。不一会的功夫,烤肉的香气就飘荡在湖边。哥俩正在忙碌的时候,一阵马蹄声传来,几匹快马靠近了天赐他们。这几个人都是一身戎装,一看就是北方军团的人。
为首那人来到天赐近前,仔细看了看天赐哥俩然后翻身下马,走了过来。
“原来是太子驾前牛侍读,失敬失敬。牛侍读不在京城陪伴太子点下,却来到这穷乡僻壤受罪,实在是太糟蹋人才了。本将劝你还是回镇北城吧,在那里待个三年五载熬熬资历。到时候殿下一纸文书把你调回京城岂不比在这里强百倍。”
天赐估计到北方军团的将士们对自己不会有好脸色,由于天赐的真实身份实在不便于暴露,因此整个北方军团知道牛天赐真实身份的几乎没有。这也是天赐要求这么做的,如果天赐一到北方军团就和将士们水****融,亲如一家,势必会引起肃正帝和李克一伙的怀疑。如果那样。牛天赐的建军计划就会泡汤,前期的努力就会付之东流。所以,目前让北方军团将士,对牛天赐抱有敌意是十分必要的。这既是一种掩饰,也是为后期彻底收服北方军团做铺垫。
可是让牛天赐没想到的是,北方军团对自己的排斥是如此严重。身为北方军团实际操控人的凌无忧,居然也对自己如此不客气。牛天赐知道,凌无忧和北方军团将士们,实际上是对肃正帝心怀不满。就算肃正帝不派牛天赐派别人来。凌无忧也一样是这个态度。
天赐看着这位和自己的生父好的像亲兄弟一样的叔叔,心中不禁想笑。他们爷俩本应该关系最好的,只因为现在这个身份,就显得陌生而又冷淡。要是凌无忧知道牛天赐就是燕承宇的嫡长子,现在绝对不是这个态度。
“长史大人,天赐出于寒门,预效法先秦国公为国建功。如今远东形势不容乐观,天赐无心陪伴太子读书。所以就和我兄弟一起投军。从军报国是男儿本分,大人连这个机会都不愿意给天赐吗?”
“嗯。这句话说的在理。不过你想像先秦国公那样立下不世功业,还得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好了,本将不与你多言。本将奔波半日,腹中饥渴难耐,恰好你这里有吃食,本将就不客气了。儿郎们。今天我们有口福,还得谢谢这位太子侍读牛天赐。”
那几个亲兵随意的拱拱手,嘴上说着谢啦谢啦,脸上却一点感谢的意思都没有。牛天赐也不以为忤,他亲手把一只烤好的兔子。送到凌无忧面前,凌无忧点点头接过来吃了一口,随即大声赞好。还示意亲兵拿来酒囊,随手扔给天赐。
“有肉无酒没滋没味,牛天赐,敢不敢尝尝这草原上的烈酒?”
天赐哈哈一笑仰头就是一大口灌下去,凌无忧一看天赐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样子,点点头面色和缓了不少。而此时另一边的王猛和那几个亲兵也拼起就来,只见王猛一口酒一口肉,连吃带喝那速度十分惊人。凌无忧的几个亲兵,恨不得把肉往嘴里捅都赶不上王猛的速度。
军中汉子讲究个痛快,凌无忧等人一见牛天赐哥俩这做派,心中也是喜欢。肉香酒冽,不多时气氛就热烈起来。王猛吃饱喝足,拽起一个胡须发白的亲兵要比试比试。那老兵哈哈一笑随手一抖,天赐在一旁看得真切。那老兵貌似无所谓的一抖,实际用的却是分筋错骨的杀招。上过战场的人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必是杀招。若是一般人只这一下,一条膀子就会立刻脱臼。可是王猛的手掌却犹如铁钳一般,死死掐住老兵的腕子。那老兵用了五成的力气,愣是没从王猛手中挣脱出来。
老兵这才对王猛重视起来,俩人从角力转为拳脚搏斗,你来我往打得好不热闹。周围的亲兵齐声喝彩,那老兵是凌无忧的亲卫头子,一身的功夫全是尸山血海中练就。攻势凌厉招招致命,王猛凛然不惧,招招势大力猛,逼得老兵连连后退。
“停,这位壮士好功夫,将来定是一员勇将。留着力气去杀蛮族吧。呵呵呵。”
凌无忧阻止了比斗的继续进行。他站起身来看着牛天赐。
“你说要去乌拉坎,你可知道乌拉坎意味着什么?”
“长史大人,乌拉坎是远东重要防线,以当前形势来看。想要平定远东之乱,必须守住乌拉坎。所以天赐不仅要去乌拉坎,还要守住乌拉坎。如果机会合适,天赐还要效法狼城飞将,杀进戎部老营,彻底铲除远东之患。”
凌无忧双手放在天赐肩上,沉默良久之后才说:“你是个有勇气的,但是守住乌拉坎不是你想的那么容易,箭不一定都是敌人射来的。既然你有这个志气,本将就成全你。本将会发一个命令给乌拉坎镇北军统领叶远征,让他安排你的去处。不过绝对不是什么安逸的地方,你可敢去?”
“秦时明月燕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狼成飞将在,不教虏马度红山。请长史令下,末将必当效死。”
凌无忧拍拍牛天赐的肩膀之后转身上马,他回过头来对天赐说:“诗不错,很有气概。牛天赐,本将会盯着你的,如果你说的和你做的不一样,那本将会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就算太子给你说情也救不了你。牛天赐,你好自为之吧。”
看着飞驰而去的凌无忧,牛天赐笑着摇摇头。
“这位凌叔父还真是有个性,你要是真敢让我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到时候我爹就会打上门去和你算账,到那时您怕是连家都回不去了呢。”
“大哥,怎们走吧,今晚是在宁远住还是在别处?”
“猛子,从今以后咱们兄弟怕是要经常露宿草原了。也不错,草原夜色美呀,这种机会可是不多的。走,咱们上路。”
兄弟俩翻身上马,向着宏基啦山口的方向飞奔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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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长史大人,在下牛天赐这位是我的兄弟王猛。”
天赐以报出自己的姓名,凌无忧就是一愣,脸上的笑容也逐渐消失。
“去乌拉坎做什么?”
“我和我家大哥要去乌拉坎投军,杀蛮族。”王猛回答到。
“哈哈哈,原来是投军的少年。不错,你两个都很不错。本将看不如这样,你两个留在本将麾下充做亲兵,等有机会再去乌拉坎不迟。哦,忘了介绍,本将北方军团长史凌无忧。”
从此以后这里长出了绿草,开满了鲜花。女神又给人们送来了牛羊和骏马,还教会人们怎样放牧,怎样驯服烈马。从此以后人们就一代代的生活在这片草原上。而这些人就是北戎的祖先,那女神就是北戎人心目中至高的神灵:天母。
天母为保护草原上的人们免受伤害,就派她的儿子化为狼形。守护草原,这就是北戎人平时所说的天狼神。每逢北戎有重大活动或是祭祀之时,大祭司就会首先祭祀天地,实际上是在祭祀天母。在这之后才会祭祀天狼神,这个信仰在戎部一代代流传至今。
查干塔拉湖在北戎人的心里是圣湖,平时是不能到湖里取水洗澡打鱼的,人们只能在流入湖里的支流小河里取水,只有在秋天第一个月圆的日子,才可以伴着月光在湖里沐浴。据说可以消除所有烦恼,得到天母的赐福。
“两位从何而来,是要到宁远去吗?”
“这位将军,我兄弟二人准备到乌拉坎去,只是路过此地休息打尖。”
“好嘞大哥,要不我再射几只水鸟。你看那白色的长脖子水鸟个子真大,有两只就够我吃了。”
“别,那是天鹅,是象征爱情的鸟,不可轻易射杀,有这些兔子就够了。”
湖的北岸就是地温都儿山和宁远城。温都儿山在北戎被称为神山,也是历代北戎首领可汗埋骨之地。山上林木繁茂,这在草原上是比较少见的。这里水草丰美,是北戎的发祥之地。在北戎人的心里这就是祖先生活的地方,是整个天狼族的老家,是他们心中的天堂和最神圣的地方。
春日的草原阳光普照,温都儿山和宁远城在阳光的照耀下放射出耀眼的金光。人们在很远就可以看见山顶上那座巨大的永世安宁碑。宁远城和温都儿山散落着大小不一的洁白的毡包群。从这里再往东,穿过宏基啦山口。就进入天狼督护府的辖区。
随着鸿雁北飞的第一声鸣叫,草原上开满了姹紫嫣红的野花,蔚蓝的天空下,清澈的查干塔拉湖微波荡漾,湖面上成群的大雁、天鹅和水鸟悠闲地啄食着水中的鱼虾。
查干塔拉湖在古老的北戎语中的意思就是:女神的眼泪。翻译成大燕语则是蓝色的宝石之意。传说很久以前这里没有湖水,没有绿草,有的只是一片寸草不生的荒芜。人们在死亡线上挣扎,不断地向苍天祈祷,虔诚而悲凉的祈祷声惊动了天上的女神。当她来到人间,看到人们的悲惨境况时。女神哭了。她的泪水汇集在一起变成今天的查干塔拉湖。
天赐和王猛离开镇北城之后一路策马狂奔,辽阔的草原给了赤炎和花斑豹任意驰骋的空间。两匹马一前一后飞驰而过,从远处看就像一红一青两朵云在草尖上飞一样。
王猛一边跑一边开弓射箭,当他们勒住马缰减低马速,恢复体力的时候,王猛的马上已经挂了十几只野兔和野鸟。哥俩顺着车辙印信马由缰的往前走。远远的就看见一片湛蓝的湖水,清凉的水气迎面扑来,不由得让人精神一爽。当来到湖畔时,只见烟波浩渺的湖面上一只只洁白的天鹅和各种水鸟在游动,它们不时把头探进水中。叼住一条小鱼。水平如镜的湖面也因此时不时的荡起一圈圈的涟漪。
“猛子,找个地方打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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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城座落在温都儿山。在五百年前,温都儿山是北戎王庭金帐的所在地,也是北戎各部的发祥地。在温都儿山前面是一望无垠的查干塔拉湖,在北戎各部部民的心中,温都儿山和查干塔拉湖就是神山圣湖。温都儿山并不高大,和狼山比起来只能算个小土包。所以自从北戎被大燕平灭之后,大燕围着温都儿山修建了如今的宁远城,并在温都儿山顶上修筑了巨大的永世安宁碑。永世安宁碑的规格和狼山上的狼山永固碑一样,碑文也是高祖文皇帝手书。同样是为纪念大燕平灭北戎而建。
温都儿山之所以被称作山,是因为周围方圆千里之内全是辽阔平坦的草原,当覆盖了一冬的冰雪全部消融之后,仿佛一夜之间草原被染成绿色。当一群群大雁和洁白的天鹅落到宽广无垠的查干塔拉湖上的时候,草原上的青草已经可以把牛羊遮掩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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