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积雷弓营(求首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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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堡的老族长所嘱托的校尉,是大殷边军的杂牌校尉,虽然领兵过千,实际上只是负责地方区域镇守,而算不得什么能够上战场的精锐部队。
“那可就麻烦了。”
殷长歌眉头皱起,昨晚与皇叔聊得沉重,林家堡的嘱托也一时间给忘了,现在想要再去说,恐怕那迎佛骨的事情要更重,这件事情就这么放下,还是有些不甘心。
毕竟答应了人家,言而有信,殷长歌摸了摸怀里的令牌,昨晚那武德王的贴身老太监,给了自己的一块黄铜令牌,据说上面可调兵五十人,若是真的找不到,他也打算找到边军的步卒,前往林家堡负责处理此事。
只是一群阴邪凝聚而成的煞鬼,天生在燥热的外原道受到克制,五十名老成的大殷步卒接阵,就算是上百只煞鬼都能抹杀,何况那只是十几只煞鬼,估计被找到巢穴,五十名气血旺盛的步卒接阵,汇聚的灼热气血就能冲的那些煞鬼动都不敢动!
“不过,公子,积雷弓营,似乎是在积雷山附近吧?”
这骑士什长皱眉,看着信上那校尉前缀,根据以往时候大殷边军的设部习惯,猜测道:“或许这个校尉杜威,就是积雷山附近一个弓营校尉。”
“言之有理。”
殷长歌也点头,书中虽然描述大殷边军较少,可也能猜得出这些负责镇守边陲的部队,绝对是以地区来划分各部,而各部当中又以精确地形划分下属分管区域,至于这个积雷弓营,比较起来也应该是积雷山附近。
伸手接过骑士什长递回的信封,重新放回胸中,殷长歌也想起了昨天那个邋遢道士太玄苍,给自己说的道观地址,仿佛也是积雷山。
“就去积雷山看看吧。”
下定了主意,骑士们便带着殷长歌朝着城外走去,虽然对于太玄苍他们不熟悉,可是六年前尚未离开咸春府北大营的他们,也自然是知道积雷山的位置。
实际上,咸春府的修建,也占了小半处积雷山,尤其是位置最高处得亲王府,便是处于积雷山的某股余脉起伏的顶部,掌控整座咸春府,背靠巍峨的积雷山脉,称得上是外原道得天独厚的一处区域。
外原道呼啸的风沙,大部分都被积雷山所挡住,而山脚下的咸春府虽然也有风吹扬尘,可其他地方一旦遇到大沙暴,指甲盖大小的石子都被吹动起来,如同弹弓所射石丸,若是寻常人家不做准备,不穿厚重棉袄皮袍,躲在那厚重堡寨中,估计就要有性命之危,这也是为什么诸多村寨,都会去咸春府避难的原因之一。
走到城门处,乌泱泱的一片人头,殷长歌在后面都是有些愕然,刚想要扭头问些什么,却发现后面也是乌泱泱的来了一片人,都是争先恐后的,生怕耽搁了什么。
“慢点慢点,现在就开门禁!”
守城的兵伍队长已经发话,随着守城兵卒们持精铁长枪警戒,原本乱糟糟的人群也有了少许安定,不过就算是没有和以往一样审查,这么多人走起来也是有点慢,起码就在这城门处,堆积了超过千人。
殷长歌扭头,根据这些人群乱糟糟的声音中,也分辨出了应该是去恭迎佛骨,或者去看热闹的人,似乎原本迎佛骨的城门已经被执行禁令不得同行,他们于是就在这里出了城,好更快的到达迎佛骨的城门。
其中不少老年人,手中都带着香火纸钱,脸上满是虔诚之色,互相谈论间,也是对迎来佛骨后的憧憬,以及对武德王的感激。
“公子,我们走吧。”
挤开前面的人群,骑士什长也护卫着殷长歌向外走去,他们和这些去迎佛骨的人可不同,对于咸春府说实话也没有极为深刻的感情,除了军伍生涯以外,要说感情还是自幼生长的家园,以及目前安家落户的中京城。
“走吧。”殷长歌摇摇头,看着一窝蜂朝着另一侧方向走去的人群,也是沉重的呼出一口气,起码他对自己的皇叔还有好感,而大殷朝廷的武力还能震慑的住。
在这个实力更强的世界,大殷朝廷毕竟还有着底蕴,起码就根据殷长歌的推算,传说中接近仙人这个层次,号称能只手断江,江山为之破碎的绝世武圣,肯定就在中京城的紫禁皇城中坐镇。
前朝大梁,皇室绝嗣都撑了那么多年,如果不是最后一个镇压气运的绝世武圣暮暮老矣,还没扶持起另外一个绝世大能,最终就黯然老死,天下究竟会不会大乱,还要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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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雷弓营?这的确是个杂牌校尉的所率之部。”
骑士什长点头,接过信封,看着上面那歪歪扭扭的毛笔字,没有对这书法评论什么,只是摇头道:“咸春府的大殷边军,数量号称百万,仅是校尉便有上万之多,何况区区一个杂牌校尉,真不认得。”
骑士什长作为北大营精锐,显然也了解此地的内情,仗着身强体壮在前面挤开人潮,也扭头对身后的殷长歌解释道:“不过比起六年前,现在看上去咸春府的街道更是繁荣,不得不感叹,武德王殿下的治理能力还是极高的。”
看着面前的繁华景象,殷长歌也有些感慨的点头道:“听宫里人说,皇叔小时候便是天纵奇才,文治武功都不弱于父皇。”
不过他的话说完,也觉得有些不妥,想到昨晚和皇叔交谈时的深意,忍不住眉头微皱,还是抬起手中的信封,看着上面的地址和署名,扭头对那骑士什长问道:“积雷弓营校尉杜威,你曾经听说过吗?”
殷长歌笑笑,整理了一下皮袍的袖口,并未多说什么。他又非饥渴之人,前世什么女色没有见过,这点自制力还是有的。何况这些看似娇滴滴的侍女,涂抹了简单的宫装以后,实在不符合他的审美观,哪怕是真的要找,也要找些素颜的真正美女。
不过想到这里,殷长歌也是神情稍暗,原本还打算在大演武之后,与欧阳锦屏相见,可现在却直接奉父皇之命来了野州咸春府,回去也不知道该如何相见。
“应该是麻烦。”
走在咸春府的街道上,白日里人来人往,两侧商户鳞次栉比,虽然比不得中京城那等天下京师的繁华程度,也称得上是繁荣景象,比起以往军备为重的描述,现在仿佛置身于内地某座繁华之地一般。
“咸春府位于大殷边陲,是与北边那群蛮子茶马互市的地点。”
整理好衣裳,殷长歌在那些宫女们的目光中走出自己的房间,因为就在外面,跟着自己来的,还剩下十二人的骑士们,现在也都已经穿好了内甲和皮袍,全部准备就绪,迎着刚刚升起的太阳在等待着他。
虽然并不需要去巡视北大营,但今天依旧有些忙碌。
想想自己当初在大演武上的出彩,殷长歌的嘴角也带了苦笑,一个皇太子竟然隐瞒了身份,在民间和一个普通人家的女儿恋爱了,简直可谓是荒谬。
若他是个被废的太子,没人会说些什么,可现在他已经决定向巅峰走去,也拥有了自己的实力,那么一个平民女子必然不能成为他的妃子,或者说在他没有选择某个世家国戚的女儿之前,绝对不能有自己的恋爱。
“太子殿下真是英武。”
房间内的宫女们走过来,见到殷长歌已经穿戴完毕,一个个的也都眼色发亮,不过却不敢有丝毫举动,只是都娇滴滴的欠身行礼,让自己柔弱的一面展现出来,至于其中隐藏着的韵味,那就不用多提了。
微微握拳,殷长歌长长地呼出一口气,他眼中也带了坚毅:“喜欢就是喜欢,我不想改变,起码一个曾经带给我鼓励的女孩,我绝对不会放弃。”
实力可以改变一切,如果当他的实力能他能抗衡规则的制定者,那么他就能改变规则,如果能挑战天下人,那么他就是规则!
“唯有勇往直前。”
睡得刚好,还未等天色完全明朗,殷长歌便已经醒来,柔软的床榻虽然陌生,但总比露宿野外和人家客栈要强得多。
昨晚脱下的皮袍和内衣、靴子,已经由那些侍候的宦官拿去换洗,现在挂在衣架上的,却是崭新的内衣和皮袍,比起当时那身要华贵许多,看样子应该是连夜赶制出来,不少地方的针口还显得很新。
内衣面料精细,皮袍质地柔软,殷长歌摸在手中,也察觉到手艺应该不亚于中京城的顶级匠人,穿在身上不仅尺寸合适正好,几个收腰的细节地方也衬托出衣裳主人的精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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