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二章复仇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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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对方的领域内进行活动都是非常危险的事情,尤其是在部落的地盘,联盟除了集体行动或者精英少校以上的强者以外,很少有人敢去独闯,这也正是之前肖笛在会议上提出来要单独行动的时候大家都反对的原因。

但是能够在敌方的地盘击杀他们的人,这必然会引起对方的恐慌和愤怒,更不要说对于联盟方士气的提升了,一想到这里肖笛顿时觉得热血沸腾,他决定了,一定要去对方的地盘去见识见识。

想到就做,肖笛蹑手蹑脚的轻轻从树上下来,然后收敛身上的气味,同时将自己伪装成一头黑影猎豹,然后小心翼翼的向着部落的方向摸去。

肖笛倒是并不怕这两个兽人战士,以他现在的实力就算正面对付的话也能够获胜,只不过兽人的爆发力极强,速度也很快,要想不受伤的话必然要使用掉命运之咆哮技能或者几个七级技能才行,而且肯定声势浩大,万一再把其余附近的兽人引过来就麻烦了。

肖笛脑子里飞快的转动着,突然想到了前世一句俗话——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他眼睛突然一亮,这头座狼就算再聪明再驯服毕竟也还只是一头畜生而已,肯定无法抵挡美食的诱惑,只要把它先骗出来干掉再对付那两个兽人就容易多了。

想到这里肖笛马上转身沿着来路返回,他记得刚刚经过一个小湖,那里一定有不少的小动物喝水,只要打上几头就是最好的诱饵了。

又小心翼翼的往前迂回走了几千米之后,肖笛终于遇到了难题,前面不远处他看到一个小屋,然后两边有几根破木头做出的栅栏,外面每隔几百米都种有一根红叶藤,几乎没有绕过去的空间,然后小屋外面有一个兽人哨兵在站岗,只不过可能很少有联盟敢来这里的缘故,他正抱着斧子睡得正香,呼噜震天的,而且肖笛能够感受到在屋子里还有一个人。

要说这些也就罢了,就算是红叶藤变色了以现在这个哨兵的状态也发现不了,但是最讨厌的就是哨兵旁边竟然还趴着一头座狼,这家伙的嗅觉和听觉都是非常灵敏,如果肖笛再靠近一点这家伙很可能就会发现,只要它一叫这两个兽人都被惊醒了就不好办了。

所以越是到后面,肖笛就越是觉得菲尔导师的高明之处,这个全属性提高虽然在武者等级上慢了一些,但是带来的好处也是全方面的,就像肖笛现在虽然还真是七阶能力的中阶白银武者,但是却可以做到许多连八阶能力的高阶白银武者都无法做到的事情。

比如说现在这样悄无声息的潜入部落领地,换成一个纯粹力量或者敏捷特长的八阶武者就无法做到——就算是强如兰博或者奥尼尔这个级数也不行,他们也许可以硬生生的闯进去,但是早就被敌人用无数种方法发现了,别的不说,就他们身上那种强烈的杀气和霸气,红叶藤在几千米以外就会变色了。

至于法师就更不用说了,他们的脆弱身体在这里完全就是一盘可口的菜,如果说奥尼尔在这里就算被发现还能够硬闯出去,但是要换成哈达威的话恐怕就死定了,各种层出不穷的偷袭办法让他根本防不胜防,他总不能把这里全部都用魔法给毁了吧?那就算是以破坏力著称的十级魔法流星火雨都做不到,更何况他还施展不出这个级别的魔法。

他每次发现了敌人都故意不直接杀掉,而是让他再垂死挣扎一下,他也不知道他们是用什么方法相互感知对方的,但是这个被杀的战士在挣扎的时候另一个同伴就会很快赶过来,然后他就在旁边守株待兔,绝对是轻松愉快而且十拿九稳。

这一天下来肖笛等于干掉了对方一个十人队的斥候——顺便提一下部落的战士们粗矿豪勇有余,但是对于数字文化方面的掌握却很少,他们也不习惯人类那么复杂的编组和管理,就是非常简单的以十进制为单位来划分部队,十个人一小队配备一名十夫长,十个小队组成一个百人队配备一名百夫长,十个百人队组成一个千人队配备一名千夫长,十个千人队就是一个军团由一个万夫长来管理。

至于后勤和其余辅助的部队则大部分由那些奴隶构成,他们在队伍里毫无地位,完全属于附庸地位,在危急的时刻就连这些奴隶也都会变成他们的食物,所以部落的后勤管理向来要比联盟的简单的多,但是也血腥粗暴的多。

一个小时后在趟过了一条叫做白水河的小河之后,肖笛马上就感觉到了不远处的树下有好几根红叶藤,他明白自己马上就要正式进入对方的地盘了,他拿出地图来仔细的看了一下又做了一个标记,然后感知力全部放开,确定周围没有部落战士之后才小心的远远绕开那几株红叶藤后继续前进。

这种感知力全开需要额外消耗不少的真元,而且还是持续性的,要是换成以前的肖笛可不敢长时间这样做,毕竟后面可能还会有许多战斗呢,要是把真元都用光了那就危险了,但是现在有了野性之心套装之后肖笛的身体素质再次大幅度提升,这种程度的消耗也就不算什么了。

像是联盟就会在自己的地盘之内种下许多叫做黑烟草的小植物,这种小草对于部落战士身上带的混乱系的气息非常敏感,只要几十米内有部落的战士经过它们的叶子就会变成红色,而且还要持续几十分钟,所以有经验的巡逻兵只要根据一路上看到的黑烟草就能准确的判断出敌人出现过的大概时间和数量。

而部落方同样也在自己的领域内终止了红叶藤,这种植物则是对联盟战士身上的秩序气息非常敏感,不仅会变色甚至还会主动进行缠绕,再加上部落的不少战士们还习惯养一些宠物——这些宠物甚至都是用联盟战士身上的肉来饲养的,这样它们就能远远的发觉联盟战士。

所以客观的说部落的军队无论生存能力、战斗意志还是全民皆兵的素质都要远远强过联盟,要不是科学技术和战术修养方面双方差距过大,联盟早就被推平了,领地也早就变成了部落放牧的大牧场。

肖笛在一棵树上慢慢的享用完了他的晚餐——几个又黑又冷的燕麦面包夹着几面火腿肉,由于在丛林间是绝对不允许动明火的,不然就算是傻子也能远远的看到,所以这种在平时非常粗粝的食物在这里也已经算得上难得的美食了。

在杀这些进入联盟地盘的敌方斥候的时候肖笛不仅充分熟悉了新套装的属性和木之意境的提升,同时也对部落的人的身体构造、战斗习惯、行动特征、常用的战斗语言等等又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毕竟以前都只是在资料中了解的,现在经过和实践相结合才算真正的掌握。

比如说肖笛就发现这一批兽人斥候习惯于两两分组,两个人相隔不远并行前进,这样有什么事情还可以相互帮助——这本来是一个很有效的好习惯,但肖笛则很巧妙的利用了这一点。

其实仓库也有专门为斥候准备的军粮丸,这种圆圆的小丸药里面包含着大量的能量,基本上吃上一粒就可以提供一天所需的能量,但是这种东西不能多吃,因为它会在经脉中残留下许多的垃圾,时间久了会大大降低武者的真元运行速度,甚至还会影响武者的修炼,而且这种东西味道极差,所以肖笛在有选择的情况下都不会吃这个玩意儿。

啃完面包又喝了一大壶水之后,肖笛开始考虑下一步的行动,按照之前的了解部落的行动都是以十人队为单位进行的,这个区域内的十个人都被自己干掉了,要想再找恐怕就要去更远的地方去了,这第一路上要花不少的时间,第二肖笛也开始觉得这个太没挑战性了,他想要完成更难的任务,那就是去部落的领域!

要知道联盟和部落双方在千年圣战中都找到了许多针对性的战术和方法,比如说各自的军装,比如说各种丹药,还有就是侦查和反侦查的方法。

他想的一点也不错,不到几分钟之后一个和他外形相差无几的兽人战士狂奔过来——在部落的人眼里人类也同样都长的差不多,看到自己同胞的尸体倒在血泊里他不由得勃然大怒,马上冲过来想要看看自己的伙伴是怎么死的,他刚一蹲下就觉得背后一疼,一把匕首无声无息的洞穿了他的心脏,然后又熟练的顺势一搅彻底的将它粉碎,就算以他强悍的生命力,受到这样的伤也是必死无疑。

他死的比之前那个兽人还要委屈还要快,甚至连危险都没感到就已经完了,杀掉这两个人的人自然是肖笛,干掉两个兽人之后他熟练而冷酷的割断他们的獠牙作为战利品收藏起来,一般兽人战士的装备和武器完全不值钱,只有这个獠牙由于凝聚了他们的生命精华,可以用来磨成粉作为打造装备的辅助材料,从而提高对于黑暗和血系攻击的抵抗性,战场上的军装上都或多或少的添加了这个。

而这个獠牙还有一个作用就是作为杀敌的证物,一对獠牙就表示击杀了一个部落战士,非常方便统计和管理,这已经是肖笛真元戒指里面的第十对獠牙了,换句话说,他已经杀了十个部落战士,距离他这次复仇的最基本目标十四个只差四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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