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天才
但是,他又有什么条件来维持现在的生活呢,在他看来,只有读书学武。因为,这是封建社会的潜规则。
这也更加坚定了曹耀学文习武的信念,因为有些东西是值得要用这样的方式来守护的,只是希望一切都还来得及。
时间匆匆,留下了大槐树的年轮,落下了化作春泥而护花的树叶,挥洒了淋淋尽至的汗水,疲惫了来往茫茫的人们。
“曹哥哥,明天就是……”
就像是蚊子,亦或者十足的小跟班,黏着曹耀不放,让曹耀有点接受不了。整天求神拜佛,让他们拯救他的疾苦与灾难。
就这样,春去冬来,争艳蝉鸣,时间就像手中的沙子,怎么抓也抓不住,再回首,又过却两年。
两年的时间,五岁的年龄,足够曹耀做很多了,尤其是李倩知道自己的儿子很有天赋的情况下,但事实证明,她还是低估了曹耀,在她看来,他倾其所有的教他知识,再怎么也要三五年。
而曹耀却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就完成了这项任务,这让李倩极度震惊。
“我记得,我小时候学这些花了十几年吧”
但她哪里知道,如果是纯粹的知识点的话,曹耀在前世就已经掌握很多了,只是现在的字体,也就是小篆,曾经没有深入研究过,待到你认识,自然就水到渠成。
这件事上,李倩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村里的亲朋好友,因为这已经不只是一个奇迹了,这样散播出去,一定会发生巨大的震惊,到时,他们安逸的生活就会终止。
李倩觉得自己已经没有什么东西再交给他了,于是今后的一年纯粹就是曹耀自己在研究一些学术问题,和分析天下的走势,纯属于娱乐。
而早就在前世读了那么多书的曹耀,自娱自乐的学术问题以及天下大势,如果让读书人看到,一定惊呼这是神人,神仙转世。当然,这是后话了。
曹耀今年五岁了,他觉得他因该可以做更多的事情,至少可以教村里的孩子们读书写字了,因为在他看来,读书写字是人所必要的,也是一种处于孩子心态的好玩。
“父亲,我想在村里成立一个私塾,无偿的教导和我同龄的人学习读书写字,将来也让他们能够有着出人头地的机会。”
曹耀思索了片刻:
“村里的孩子没那么多的钱来读书写字,要知道,你也是靠你母亲的玉佩才支撑起来的。”
是啊,这是古代,不比现代社会,可以说古代的读书就是一奢侈品,让大多数人们可望而不可及。
曹耀并没有放弃这个计划,因为他觉得让去村的孩子们读书是一次挑战,一次颠覆现如今人们世界观的东西。而曹耀就是喜欢挑战。
现如今,就是钱的问题。曹耀也在思索,怎样能获得钱财,而他只是个孩子。
曹耀一边梦想着他的发财大计,一边在村口的路上发呆。这时,正值王婶从村口走过来,手里拿着几个梨子,看见曹耀在那里发呆,就走了过去。
“小曹耀,在发什么呆呢?”
随手给了他一个梨,说道:
“这是刚从树上摘的梨,快吃了吧。”
曹耀回过神来,便接下了梨。看着这梨,曹耀便感到了奇怪
“王奶奶,梨都张那么大吗?”
“是啊,这还算是大的了,市里买的可能还没那么大呢!”
王氏自豪的回答到。
曹耀又陷入了沉思,因为这梨并不大,跟后世比起来,显得太小了,跟本没法比。这是怎么回事。
曹耀分析,这可能跟现如今的科技发展水平有关,没有人去研究过梨的生长、发育,就不可能有出色的梨诞生。
不过,现如今,什么杂交实验啊,组织培养技术啊,或者孟德尔的遗传定律,都是能做研究的。
曹耀灵机一动,突然就想出了一个发财的好方法。那就是用自己的所学知识去改良只些植物品种,让它们获得较高的生产,然后拿出去卖钱,就可以赚到很多钱来开学堂了,甚至请一个老师来授课。
曹耀一边幻想着,一边像是发现了什么震惊世界的定律似的,顿时手舞足蹈的欢呼起来,匆匆的跑回家里去了。只留下王氏在那里干望着,顿时发出了一声感叹:
“一个梨而已,有必要那么高兴么。”
不过王氏还是笑了,因为这是她给他的梨。
“这才像个孩子嘛。”
王氏摇了摇头,转身朝自己家的方向走去了。
曹耀回到家里,开始了他的发财纸大计:首先自己得制造出后世的纸张,虽然现如今有蔡伦纸,但这不是曹耀所能接触的。为什么要造纸呢,因为觉得把字刻在竹板上真的很费劲,不方便记录自己的研究数据。其实说白了曹耀就是一个典型的懒人。
不过现代社会比较认同的观点就是,懒人才是科技发展的动力,因为有了懒人,马车才可变成汽车,因为有了懒人,才会有飞机,因为懒,人们才会去借助工具。
不过曹耀还是会有困难的,因为在前世造纸技术曹耀并没有深入研究过,只记得造纸的大概流程和原理,细节问题就没有不清楚,这需要时间去研究。
曹耀想,待到纸发明成功后,自己也可以出版书籍了。因为自己脑子里有这大量知识,他觉得他的知识是可以改变一个世界,但他不想去改变什么,他出版书籍的目的纯属于教书育人。
世界的发展如果他参与得太多的话,会改变世界的走向的,如果引起世界的发展混乱,他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
待到纸发明成功后,他就要走一条前世生物学家走过的路了,不过显然他这条路相比于那些人快捷不不少。
他要研究动物、植物,甚至想研究一下化学。因为像一些元素的提炼如果放在后世是没什么意思的,但现如今不同,因为他是第一人,而第一人会让他有着非常大的自豪感。
当然,研究的同时顺便赚一点钱来维持家里,来造福于村里,让所有村里的孩子都能上学,这是一件伟大的盛事。
就这样,曹耀开始了属于自己的忙碌。
“曹哥哥,昨天我爸爸打回来一只兔子,好可爱哦,我们一起去跟它玩好么?”
“曹哥哥,刚才刘叔家的那位哥哥偷吃了邻居家的东西,被刘叔打得满天飞哎”
她是随曹耀出生没几个月就生下来了,还被村里的人戏耍成天生的一对。久而久之,待到长成孩童,青梅竹马的关系早已深种邻家小妹内心,于是便更加黏上他。
毕竟相差那么多岁,曹耀哪里受得了她的打击,每次都落荒而逃。
“曹哥哥,还在写字么,我都看得头大了,别写了,陪我出去玩好么?”
“夫君,其实我会写字的,以前我父母尚在的时候教过我。”
毕竟,曹耀也是她的亲生骨肉,血浓于水的亲情是可以改变一切,催人执往的。
“我可以教他读书写字,家里没有闲钱就把这个东西当了吧,它应该够了卖一些书本笔墨了。”
只是在这样的时间里,曹耀是感慨不了物是人非的意境的,因为,一切都那么真实,一切都像注定好了要上演的一般充满危机。
人们早去晚归,曹耀也是规律性的被教导写字读书,一切又都那么自然,但有时候也会规律性的出现一些小插曲,那就是王叔家的同龄小妹。
只不过,过了几年世间就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看着他们的相濡以沫,相敬如宾,他在内心里反复的问自己,这样的日子真的能持续到永远吗。
他的前途充满了未知与神秘,他又不愿做那指点江山的书生,经历了前世今生,他觉得累了,要休息。
李倩从脖子上取出来一块玉佩,看这样式,似价值不菲。曹勇沉默了,他又怎么不知道她的不简单呢,只是她不说,他便不问。
曹勇忽然又觉得不应该去怀疑他,毕竟,他们早已不是什么陌生人,而是即使全世界都背叛你,你却义无反顾的站在她身旁,保护她的男人。
这次轮到李倩与曹勇沉默了,曹勇望了望李倩,没有说话。他们之间,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过了许久,李倩想了想,对曹勇说道: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玉佩这件事会让曹勇觉得很尴尬,因为大男子主义的他,也有让自己的夫人掏钱的时候,而自己却无能为力。只是为了孩子的将来,也就硬着头皮接下了。
他依然没问这玉佩的来历和象征意义,因为她不说,他便不问。而这不问间,有充满了信任。
看着曹勇释然的眼神,曹耀也读懂了他的意思,是啊,这是骨肉亲情,又怎么会有什么心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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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且,母亲真的不会吗?有一天,我明明看见你写字了。”
曹耀口无遮拦的说道。这对一个孩子来说,像是无心之举,但对于他,就没那么简单了。曹耀望了望母亲,再望了望父亲,想从他们口中探出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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