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情歌
其实何诗宜原本的打算,是准备完结之后,联系一下出版社,看看能否将《天香》付印出版。这样既能够增加收入,也能够为林霰拓宽道路,将来就能够有更多选择,毕竟现在这种零散的工作并不稳定。而且有些题材适合放在网络上,有些题材则更适合出本子。如果没有出版社愿意接受的话,何诗宜也考虑过众筹,这也是网络时代许多名气不那么大的创作者会选择的方式。
但万万没想到,出版社那边才刚开始联系,这边游戏方就找上门来,预备以《天香夜染衣》这个漫画作为蓝本,制作一档古风游戏。
这件事让何诗宜和林霰都振奋不已。不仅因为有了收入,也是因为游戏改编对漫画来说,是个非常好的出路,有了这一次的合作,相信接下来林霰的作品还能得到更多的机会。对于以此为事业的林霰来说,是个再好不过的兆头。
KTV里自然难免嘈杂,林霰应该不是很习惯这种气氛。长时间处在这种环境里,说不准会有头疼等症状,所以何诗宜才会这样问。
林霰摇摇头,没有说话,静静的看着大屏幕上的歌词。
现在在唱歌的是周丽嘉。她简直是个麦霸,从来到这里之后,手里的那支麦克就没有放下过。好在何诗宜和林霰都没有要唱歌的意思,正好给她发挥空间。
她唱的是一首有些年头的情歌。那个年代的歌曲似乎都是同样的风格,低回婉转、咿咿呀呀,带着说不尽的伤感与惆怅。这一首也不例外。
而赵丽嘉的声音本身也很适合这样的歌曲,又显然练习过多次,唱腔缠绵,将歌词之中的情绪表达得淋漓尽致。
何诗宜往那边看了一眼,笑着说,“听说她之前曾经想过上音乐学院,的确很有天分。”也不知道最后为什么就跑到美术学院来了。不过人生际遇,谁能想到呢?就像是自己,从前又和曾想过,自己也有来学美术的一天。
而且周丽嘉本人很显然对此也没什么不满意,美术学得不错,音乐当成爱好,似乎也不错。
何诗宜不记得是在哪一位作家的散文里看到过,人不能让自己喜欢的东西成为职业。因为一旦成为了职业,就一定会有无奈和妥协,渐渐地那原本的喜欢也就不再纯粹,或许到最后连那份喜欢也失去连。所以她宁愿维持着别的工作,将写作当成是自己的兴趣,只写自己想写的东西,不会为了生计妥协。
很难说这种想法对不对,何诗宜觉得至少是有些片面的。爱因斯坦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能够将自己喜欢的东西做成事业,为之付出毕生的努力,本身就是一种幸运。因为并不是每个人都知道自己喜欢什么,又擅长它,同时还拥有将之作为事业的能力和自由。
至少何诗宜觉得,林霰天生就应该画画,而且她自己也喜欢,又有了基本的发展方向,以此为职业简直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她无法想象,有天林霰放弃了绘画,转而去从事其他的职业。
——哪怕她仍旧保留着对绘画的热爱,将之作为业余爱好也不行。
但是对某些人来说,那位作家的话可能也有些道理。
过了一会儿,这首歌结束,换成了赵慧的歌,而周丽嘉又去了点歌台前,林霰才转头看向何诗宜,“你不唱吗?”
何诗宜本来想摇头,但脑子里念头一转,忍不住问,“你想听吗?”
林霰没有回答,但何诗宜已经站起身,低头含笑看向林霰,“你想听什么歌?我可以唱给你听。”
这句话她说得很轻,语调里蕴藏着无尽的温柔意味,连同眼神似乎也软了下来。林霰看了她一眼,说,“唱你喜欢的。”
何诗宜点点头,起身过去点歌。
进门快二十分钟,她才第一次要点,周丽嘉就算是麦霸也会不好意思,尤其这次还是林霰请客。
“你要唱什么?我给你点。”她说,“林霰呢,不唱吗?其实我还挺想听她唱歌的,林霰的声线很好,唱起情歌来一定很好听。”
“还能比你唱的更好听?”何诗宜笑。
周丽嘉撇嘴,“我就当你是夸我了。”说着让出了位置,“行了,你自己点吧,我先去休息一会儿,喝口水。”
何诗宜站在点歌台前沉思了半晌,也没有想好应该唱什么。
虽然林霰说,唱她喜欢的就好。但对何诗宜来说,机会难得,她多少有几分想要借歌传情的意思。就算林霰不懂,能够用这种委婉的方式在她面前将自己的感情表达出来也很好。否则继续这么憋着,何诗宜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就再也忍不住了。
什么样的歌既能够表达自己的感情,又不至于太露骨呢?
斟酌再三,何诗宜最后决定唱一首英文歌。大部分中国人虽然从小学习英文,但要完全听懂英文歌词,对非专业人士来说还是很不容易的。这样就算歌词里有表白的内容,听不懂就很安全。
何诗宜不像周丽嘉喜欢唱歌,水平自然也不能说有多好,但胜在用心。唱的时候她甚至都不敢往林霰那边看。等到一首歌结束,林霰有什么反应不知道,但她自己已经心跳如擂。
擦了擦掌心的汗水,何诗宜将话筒交给周丽嘉,回到林霰身边坐下,“唱得不好,勉强听一下吧。”
林霰破天荒的开口,说出来的话却只是让何诗宜想找个洞钻进去,“虽然好几处不在调上,但已经很好了。”
她能听懂!
虽然来了也还是坐在角落的位置里,静静的听其他人闹腾。
“会很吵吗?”何诗宜将手里的矿泉水递给林霰,在她身边坐下问。
不过林霰和何诗宜商量过后,还是决定接受。毕竟这是一块敲门砖。有了作品,以后再报价的时候自然更有底气。
游戏方很爽快,合同签订之后不久,全款就已经打入了林霰的账户之中。
正好考试结束,林霰请宿舍里的四个人一起出去吃饭庆祝,甚至还破天荒的同意去KTV唱歌。这让何诗宜觉得很开心,这半年来,在她的努力下,林霰比之前开朗了许多。不再像以前那样,总带着一种游离于人群之外的气质。
但每个人的想法不同,这作品到了别人手里,就算尽量遵循原著,肯定也会有所变化的。
可林霰好像真的不在意这件事,将事情交给她之后,就真的没有再过问。
这让何诗宜百思不得其解,因为就连她自己,也忍不住每天都去追更新,看看文章跟漫画有什么不同之处,作者又为什么这样处理。如果觉得有疑问,还会去抓着作者问,表现得比林霰还要在意。
当然,也有不是那么好的地方。
因为林霰名气毕竟不大,又局限在小圈子里,而且还是第一次卖出版权,种种原因综合下来,游戏方给的价钱其实并不高。而且他们不接受分成的方式,必须要买断。
林霰的第二部作品也正在筹备之中,预备挑战完全不一样的题材。
当然,还有一个好消息是,《天香》卖出了游戏版权!
这么一想,莫名有种“皇帝不急太监急”的既视感……
于是她也强迫自己不再去额外的关注这件事。反正开学之后要上课,她还有许多事情要处理,时间本来就不如假期那么充裕。
何诗宜是亲自参与了这一次的创作过程的,自然知道其中花费了林霰多少的心血。从人物的性格设定到外貌、服饰以及种种细节,每一个环节都要几经确认,保证是最好的效果。
在何诗宜看来,林霰多少有点完美主义的强迫症。最后她拿出来的成品,一定是她自己设想之中最好的样子。
在林霰和何诗宜的计划之中,《天香》应该算是个篇幅并不长的中篇。所以哪怕一周更新一章,等到大学一年级的课程结束之后,《天香》也就顺理成章的完结了。
在这段时间里,林霰的微博粉丝从一万涨到了十万。因为有了名气,前来约稿的客户源源不断,价钱也上涨了不少。所以林霰推掉了另一个杂志的插画,只继续跟风语合作。空余的时间,就用来接新的工作,收入自然比从前丰厚许多。
至于何诗宜自己,已经开始在网络上发表一些作品,但都是单张的习作,也得到了不少粉丝的肯定。初步定下来,暑假的时候开一个短篇的条漫连载试水。
每当何诗宜觉得自己似乎了解了林霰一点时,林霰又会做出出人意表的事,让她推翻自己之前的看法。
至少何诗宜就没想到,她竟然真的愿意开放作品授权,而且“没什么要求”。
不提凑CP这件事,单说林霰对自己的作品的热爱,就让很难让人相信她愿意把自己的作品交出来,任由别人涂抹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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