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昼行阴山
我知道,要是让某些人知道胭脂的血具备这样的妙用,那些疯子一定会无所不用其极的捕捉胭脂,之后,切片研究!
不要以为我危言耸听,这世界能做出这等残酷之事的只有人类本身,有些人,还赶不上恶鬼呢!
我将绑带继续缠在手上,放下裤管,不让他人发现超快愈合的伤口,这是在保护胭脂,也是在保护我自己。
“你我还没有正式成婚呢,不许你这样的轻浮。”胭脂白了我一眼,不管我疼的直蹦,摆着好看的身段走过去,将门打开。
“师傅们起来了?快来,新做的小笼包,刚出锅,趁热吃。”老赵头从别的房间探头出来,一迭声的招呼我们。
“小笼包?好吃耶,周郎,你快点儿过来。”一听有新出锅的小笼包,胭脂立马将我扔下,风一样的冲了出去,带起一股冷风,呛得我打了好几个大喷嚏,心中直喊:“你老公我还不如小笼包有魅力不成?这媳妇是不是太打击人了?”
摇摇头,脚面也不是那样的疼了,装着一瘸一拐的走出去,还没进屋,就闻到浓郁的香气,别说,这包子做的真有水平!
但是,坐在桌前的人让我几乎转头就跑。
秦老驴也在那儿坐着蹭吃蹭喝的,这我不意外,甚至,元宝这条大黑狗都在吃着小笼包呢,狗尾巴摇晃的那叫做一个欢快,我也不意外,毕竟,昨晚元宝出力大,老赵家对元宝好一些,顺带着捎带上秦老驴的早餐,这是很妥帖的做法。
问题是,那个眼神向着我直喵的赵若萍是几个意思啊?
她满脸的老皮,脊背都弯了,却有着一双大姑娘的眼睛,不停的瞄着我,还有,眼底羞赧之意偶尔展现,这是什么场面?
我看向坐在另一边,一手一个小笼包吃的满嘴流油的媳妇胭脂,心中直喊:“吃,你就知道吃,你老公都被这年纪轻、皮相老的姑娘惦记了,你还能吃的下去?我明白了,你仗着自己长的漂亮,根本不将人家当成威胁是吧?胭脂,你是不是太自信了?”
老赵头起身招呼我。
“哎呀,周师傅,你怎么才来呢?快,快,刚出锅的包子,我闺女亲手包的,味道好着呢。”
胭脂的动作猛然顿住,然后,我看见她喉头滚动几下,好悬将嘴巴里的包子吐出来!
我看了一眼赵若萍的手,皱巴巴的,像是老树皮,洗的一定是洁净的,但上面显眼的老年斑点,实在太刺激人的眼球了!
胭脂肯定是没想到这一层,光顾着吃包子去了,此时听闻美味包子却是这双恐怖的手做出来的,胭脂没有吐,算是很有耐力的了。
秦老驴和元宝吃的津津有味的,人家才不管这个,赵老头更是吃的开心,自家闺女即便老成树皮,那也是掌中宝!
“周大哥,你快坐吧,不好意思,我就会做个包子,你尝尝,看看合不合口味?”
外表老妪、内心大姑娘的赵若萍起身让座,一举一动都是小姑娘的姿态,但她的皮相就是个老太太,这一出儿让我的头发几乎竖立起来!不管这包子是不是味道好,我也吃不下去了。
灵机一动,计上心来,捂住肚子哀嚎一声好痛,然后,借着这个由儿遁走了。
打死我也不吃桌上的包子,眼角似会看到赵若萍幽怨的眼神了,心中直喊娘咧,一溜烟的冲出去,反正,先逃离那里再说。
至于胭脂?喜欢吃是吧?那就好好享受一番赵家姑娘的包子手艺吧?哈哈哈。
我不厚道的在心中狂笑了好几声,感觉可痛快了!
十几分钟后,我的耳朵在胭脂的手中改变了形状,她恶声恶气的说:“你跑的倒是真够快的啊,留下媳妇儿一个人在那里快要恶心死了,你这个不知道心疼媳妇儿的混账。”
“哎呀,胭脂,放手啊,是你自己喜欢吃好不?不问清楚就开吃。”
“你还敢狡辩?我拧!”
啊!我只能惨叫了,深感媳妇充满野蛮气息,太难哄了。
上午九点,在屯子路口集合了七八十人,带头的是村长和老赵头,看来,老赵头很能张罗,估计和村长的关系不一般,加上事态紧急,这屯子中的青壮劳力都被集中在这里了。
一眼望去都是人,很是热闹。
天气不是太好,阴的呼啦的,但好在没下雨,这天气进山还算是比较适合的,不冷不热的,只是,经过昨晚的事儿,我看向屯子周边的山岭,总感觉阴森森的!
屯子的后山让我心底打鼓,因为,昨晚赵若萍就是引着我、元宝和胭脂在这山中转悠了许久,好悬迷失其中,好不容易出来了,就陷入幻境里了,这给我吓的,心肝脾胃都几乎吓出问题来。
要不是身上有些东西能镇邪,我担心自己就和秦老驴讲的故事中的人一样,去撞那个老树墩子了。
赵若萍昨晚不也是往那上面撞吗?亏了元宝速度快,给她撞回来了,不然,今天早晨,胭脂也吃不到赵家姑娘制作的香喷喷的小笼包了。
没办法,高僧的尸骨就埋葬于后山,必须找到靠谱的位置,偏偏发生过泥石流,墓葬的位置或许被改变了,胭脂沟通阴魂遗留念头的能力,还受到了距离的限制。得,今天的主要任务就是掘地三尺好多尺,将高僧的棺材挖出来!
秦老驴是当年事件的参与者,他记着给高僧使用的棺材质地相当好,防水防虫防腐,是屯子里所有人集资购置的,和尚救了全屯儿人的命,怎能不好好的办他的身后事呢?
乡亲们也不懂如何置办僧人的后事,大和尚又走得急,没留下遗言,也不知从何而来,那就只能按照屯子的规矩落葬。
村民们图的是个心安。
“进山了,都带好家伙事儿,别掉队啊。”
村长一声令下,当先而行,老赵头和秦老驴在前面和他说着话。
他们三个打着头,村民们随后,我和胭脂身旁却跟着撒欢的大黑狗元宝,跟在村民们身后,一道走进了雾气蒙蒙的山岭。
“啊,疼!”
一声惨叫,蹦起来抱着脚,原来,胭脂冷不防的踩了我的脚,制止了我想要抱一抱的念头。
琢磨了一会儿,身前光影一闪,神态焕发的胭脂出现在了眼前,笑着看我一眼,点点头说:“不错,你恢复的很好。”
“胭脂,这事儿需要注意了,记住,永远不要告诉第三人了,知道不?”我一把握住胭脂的手,关心之意溢于言表。
胭脂的脸孔染上红晕,很是听话的嗯了一声,我一看可就高兴了,这样听话的媳妇儿才是理想的状态,就想得寸进尺,手上用力,想抱胭脂。
似乎,做了很多乱七八糟的梦,不过,还好,虽然杂乱无章的,却并不恐怖,不像那一晚几乎将我吓死!那种被魇着的感觉,真的不想再度体会了。
清晨,和昨天一样,是被一大群发疯的公鸡打鸣声惊醒的,气的我很想将枕头摔到房门上去。
太讨厌了,不能晚一点叫唤吗?似乎刚睡着就被吵醒了,这日子没法过了!我得出去将这屯子中的公鸡都剁了做下酒菜,看它们还吵嚷不?
很清醒的意识到,遇到了胭脂,我的人生走向了完全不同的方向,奇异世界的大门已经对着我敞开,半只脚踏入其内,和原本就熟悉的世界,就有了很大的不同,注意着不要让人看出这份不同来,是最好的保护手段。
胭脂,是我最看重的人,谁也不许伤害她,我要保护她!这是身为丈夫的职责。
这是因为,我喝过了胭脂的血,她那种迅速恢复的能力,通过这一环节传到了我的身体内,让我拥有了不可思议的能力。
这是秘密,绝对要严防死守的秘密!
气哼哼的爬起来,骤然一愣,因为,昨晚膝盖蹭破的位置一点都不疼了,其他摔伤的位置也没有了不适的感觉。
“咦?”我真的惊了,这是什么道理?
胭脂主动抱了我一下以示奖励,就害羞的推开了我,光亮一闪,回到她的家中休息去了。
我爬上热乎乎的土炕,脑中乱乱的,太累了,很快就昏睡了过去
将手上和腿上的绷带解开,一层厚皮状的物质随着脱落,看看膝盖,上面已经长好了新的皮肤,比周围的皮肤要红一些,摁一摁,一点感觉都没有,里面的骨头昨晚肯定是有轻微挫伤的,但现在,所有的伤势都好了,真是太奇异了。
作为一名预备医生,我当然清楚人体受伤之后会是怎样的恢复过程,不管体质多么好的人,断然不能于短短几个小时内恢复成这样。
感受到体内涌动着力量,疲惫敢不翼而飞,我惊愣半响,就明白过来。
赵老头急忙将我和胭脂往里屋让,他家的屋子大又敞亮,我们自然要留宿于此,可不要回秦老驴家凑合了,至于他如何鼓动村民进山找高僧的坟墓?那就不是我俩能管得着的了。
我关上门,看向胭脂,真心的说:“媳妇儿,辛苦你了。”
“你这痴人,说什么呢?你不也受伤了?快休息吧,明天,有的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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