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51
琅琅顾起左右:“回家呀……”
温凛一眼识破她的心虚:“你妈妈给我打过电话,说最近都关你在家里。今天好不容易放你出来,你是不是又想趁机跑?”
“这哪叫跑啊……我是去北京拍电影,这么好的机会我为什么不去呀?我早就成年了,我妈没权力监`禁我。小姑姑你怎么也当起我妈的侦察兵了?”琅琅朝杨谦南的方向撅了撅嘴,悻悻道,“刚刚对着姑婆,我可半个字没透露。我们是一个阵线的呀!”
杨谦南懒懒一笑:“嗯,当年没这么漂亮。”
温凛隔在他们中间,听着杨谦南漫不经心地调戏她侄女,终于听不下去,神情严峻冲他蹙眉。琅琅是典型的轻骨头,听了之后颇为受用,响亮地啧一声:“还是你眼光好。”
杨谦南已经没再管车外。温凛不满的脸近在咫尺,他不敢做得太过分,垂眸对她比口型,用只有他俩能听见的气声和她讨商量——就吃一顿饭,好不好?
谁知道,温凛干脆喊上了琅琅。
她在常熟路上随便挑了一家素食馆,环境幽静,座席用藤萝隔开,压花的壁纸,墙上有一盏复古洋房式的黑色壁灯。
琅琅和杨谦南面对面靠墙而坐,从院线电影聊到微整形。
温凛坐在琅琅身边,心头烦躁地给父母发短信圆谎,说有公事处理,不得不先走一步。郁秀显然看出了杨谦南有问题,但她猜的方向很离奇,悄悄问她:“那人是不是琅琅那个男朋友?你别骗妈。我看他俩眉来眼去,在我面前故意装不认识。”
温凛哭笑不得。杨谦南借口说自己是影视公司的人,郁秀显然把他当成了琅琅那个不靠谱的制片人男朋友。
母亲殷殷叮嘱她,一定要好好处理这事。
“你表嫂也是天天操心,白天盯晚上盯。没想到人家胆子这么大,敢直接约咱们家里。”
“生个女儿不容易。”母亲感叹。
温凛心道,当女儿确实不太容易。
她干脆把这一套都默认下来,喝口果汁,抬眸撞上杨谦南的眼神。
他正在和琅琅聊整形话题,说琅琅颧骨太高,显得凶相,于是向温凛看过去,对比道:“你小姑姑这点就很好,就算发火的时候,看上去也很温柔。”
温凛严肃地盯着他,提醒他适可而止。
琅琅两只手背贴在自己颧骨上,懊丧:“那是不是削一下比较上镜啊?”
杨谦南挑唇说不用削,颧骨高一点的人会比较聪明。
琅琅再迟钝,也听出他是在借此逗弄温凛,于是心怀鬼胎地扭头,故意说:“谁说的?我小姑姑颧骨不高,但是就很聪明。我从小就被我妈念,说我小姑姑读书多厉害多厉害,烦死个人了。”
杨谦南十指交叉,暗示性地扫了眼温凛:“你觉得她聪明么?”
琅琅点头,故意用手掌挡住嘴,附去杨谦南耳边,小声道:“我觉得她其实背地里笨笨的。”杨谦南稍稍倾了一点身,听琅琅说悄悄话,配合地低笑了一声。
温凛觉得带琅琅来是个错误。
他俩这出双簧越唱越起劲。温凛兀自心烦意乱,不明白他这一趟来究竟是何目的。杨谦南觉察出她的不悦,渐渐把话题往正常方向带。
他们说起琅琅小时候——
“10年是刚刚学表演?”
“是的呀,那时候封闭式集训,连个手机都不让带,每周逃出来打麻将。”琅琅掩口说起往事,突然一顿,推推温凛,“那时候跟我打麻将的那个叫什么来着?好像姓应。”
温凛愣住。
当年璀璨如星辰,教人一眼就记了六年的人,如今她已想不出他的名字。
“好像叫应朝禹?”琅琅忘记了他的相貌,只记得当时的感受,“反正我记得超帅!他后来去哪里了?”
杨谦南在被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看了温凛一眼。
蓦地冷场。
琅琅笑容僵滞:“怎么啦?”
温凛目光有一瞬的闪烁,声音放得很轻:“……他过世了。”
轻得好像,害怕惊扰了回忆里的魂灵。
那是12年的年末。
她发现的时候,事情已经发生了好几天。有一日她无聊地刷Facebook,总觉得缺了点什么,点进应朝禹的主页,才发现他已经有三天没有更新。她出国后没再和他联系过,在微信里找了很久,才找出他的会话,发了声招呼过去,也没有回音。
她几乎懵住,试探性地问绪康白,应朝禹最近在忙什么啊?连SNS都不更新了。
他隔了很久才回,说得很隐晦——他出事了。
生前那样高调显赫的少年,死的时候悄声无息。
当时他还在澳洲读书,出事的时候正在墨尔本的街头玩滑板。车祸发生的时候,他还在和同学计划,reading week的时候要回国内一趟,见见朋友。
他的遗体是专机运回的国内。叶骞他们见到他的时候,已经是一捧骨灰。
那个唱歌时像妖孽,眼神却永远干净天真的少年,永远静止在了那一年。2012年,至少是他一个人的世界末日。
温凛很长时间内都不能接受这个事实。
那时陈正漓问她:“是很重要的朋友吗?”
温凛摇摇头,说:“我和他没有那么熟。”她无奈地扯出一个嘲解的笑,把在洱海拍的一张大合照给他看,说,“你看,这照片里面所有人,每个人都是他朋友。我在他朋友里排不上号的。”
可是那些年,他为她唱歌,替她解围,带着她去滑雪,在高山上牵着她的手迎风俯冲,把她摔进医院之后毫无愧色,说将来要带她去瑞士,那里滑起来更爽。
她以为他会纵情声色一辈子。
那张照片是他们送别他去澳洲时的合影,她没有想到它会是最后一面。
年末,整个纽约州都在下雪。陈正漓抱着她安慰,说人生无常,你永远料不到第二天会发生什么,所以人不能沉湎于过去,要向前看。你会永远记得你们的回忆,那就够了。“凛,不要伤心,你拥有的还有很多。”
也是在那个雪天,陈正漓向她告白,她点了头。
2012结束了,此后漫漫无期,尽是和过去无关的年份。
琅琅在漫长的沉默里,意识到自己问错了话。她接到男友的短信,讪然溜出去。温凛想拦她,可是琅琅如今已经抓住了她的把柄,嗲里嗲气地说:“小姑姑,我们是一个阵线的呀,你忘记了吗?”说着瞟了一眼杨谦南。
温凛百口莫辩,只能空泛地叮嘱她,去北京要当心,要会识人,你那个男朋友靠不靠谱,你自己心里知道。
琅琅被唠叨得不行,不耐道:“我当然知道他不靠谱!谈个恋爱而已啊。我妈真是太多事了,我今年都二十了,能不知道好歹吗?”
她挥挥手,朝杨谦南眨了一下眼,说:“先走一步啦。”
杨谦南抬抬眼睑,权当告别。
热情活泼的小姑娘一走,满桌冷寂,没人碰过的素鲍鱼已经凉透。
杨谦南动了一筷子,没头没尾地问:“你当初也这么想的?”
他一抬眸,壁灯朦胧的光影下,她面部的线条那样温和。即便近年来又消瘦了几分,依旧是惠风畅,草木柔。
“我可能真没琅琅聪明。”温凛心想,她和他实在没有叙旧的必要,于是整顿饭以来第一次勾起唇角,说:“不过好在,人后来会有长进。”
她不知道,这个表情令她的颧骨微微凸出,显出几分他没有体会过的刻薄:“杨谦南,你能顺顺利利从北京到上海畅通无阻,应该也知道,我什么对你不利的话都没说。那你今天故意来这么一出,到底是想做什么?”
你看看,那个柔软可爱的小东西确实是他的幻想。原来她能笑得很咄咄逼人,淡淡扫一下嘴角,眼眸清淡形状分明,不像他印象里那样,眼睛一笑就弯成两道月弯。
可是这些他都不想计较。
杨谦南觉得那口素鲍鱼有点反胃,喉咙泛酸,像气压阀压在一半,胸口承载着无形的重量。她现在活得从头到脚没有他存在过的痕迹,语气里风声鹤唳,好像生怕他破坏她的安稳太平。他当然可以像对琅琅一样,四两拔千斤地逗弄她。可是经过这一次,他对她多少有点亏心,以至于把一身轻佻都收了起来。
素食馆人声微弱,异常安静。
兴许是环境影响了他,他嗓音也不由得微弱起来,迟疑了会儿,才泛笑:“我能来做什么?我就是想来看看你。”
作者有话要说: 凛:妖兽了,这人开始卖可怜了。
——
为了修复之前琅琅称呼上的BUG,我决定把表姐全部改成表嫂了。之前的章节等我过两天修。
“10年。”
琅琅刚才一直和他装不认识,没想到他记得这么清楚,笑着说:“那我当时才上初中,没发育呢!”
“嗯啊。”
“我上回见你的时候,你才这么高。”他在温凛耳朵上划了一道。
“那是10年?还是11年……”
杨谦南坐上副驾驶, 审视车型。她买的是一辆日系车,空间局促,杨谦南坐上来会显得有些伸展不开。他好像忘了“说两句话就走”的承诺, 在心里慢慢回味着她如今的生活, 车,房,父母, 爱人……他的感受非常割裂,像在了解一个陌生人。
“找间餐厅, 我们边吃边说。”他望着车窗外的悬铃木。
“不用了, 我爸妈还在等我。”
温凛听得头都疼。
更头疼的是杨谦南笑了一声:“你要去北京拍电影?”
琅琅几步凑到车边,惑然地喊:“小姑姑,你叫我啊?”
温凛脸色有些许苍白,镇定地询问:“嗯,你去哪里?”
“就说有急事。”
即便没在开车,温凛仍然搭了一只手在方向盘上, “我干嘛要骗他们啊。”她食指轻点,好像和他一同在车上是一种煎熬。
楼下的停车位上,泊着温凛的代步车。
她回国之后没用过这辆车,第一次坐上去, 居然是为了谈话。
“你骗的人还少么。”杨谦南笑着转身,掌心覆上她的手背, 大拇指从她指节上缱绻抚过,“为什么要帮我,嗯?”
两只手交握在方向盘上,暴露在挡风玻璃前。温凛尝试抽回来,被他紧紧捏住。琅琅正哼着歌,从单元楼里出来。温凛于是皱了眉,飞快按下左侧车窗,向外呼喊:“琅琅!”
幸好杨谦南还知分寸,握着她的手往座位下收了收。温凛就趁这时候,猛地抽出了手。
郁秀张罗了一桌饭菜, 留他吃顿便饭。杨谦南说找温凛有公事,说两句话就走。郁秀客气了两句, 就放他们两个出去, 改为招呼琅琅。
琅琅眼睛一瞟,说:“我妈还等我回去吃饭呢!我先回去啦。”
她风风火火地, 也跟着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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