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争相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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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就在他将要落笔的时候,他看到了另一只手,一只调皮的手。

那只手像是顽童捉笔,让泰勒斯的画笔始终无法落到纸上,泰勒斯烦了,急了,怒了,可是这个顽童偏偏又离开了。

然后画家的宣纸就飞走了,画家无奈的抛开了画笔。兴已尽矣,如何可续?

孙兴无奈,对方拿捏的很准,要知道他车子所在地方与许怡梦拍片的地方相隔远,孙兴可不敢保证,自己如果拒绝,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孙兴看向安妮,安妮忙大声说道:“别想抛下我,我跟你一起去。”

“想不到孙先生桃运兴旺,令人敬佩啊。”布鲁斯适时的赞叹一句。

孙兴淡淡的道:“布鲁斯先生实在虚伪。”

布鲁斯笑道:“虚伪的赞扬也好过实话实说。”

“那么布鲁斯先生连真正的意图也不肯实话实说么?”孙兴说道,他的目光炯炯看向了布鲁斯身后的一个中年男人,那是一个普通人,也是一个格格不入的人。

因为他穿着正经的服饰,一看就是那种勤劳任怨的部门高级管理人员。如果是在街头看到这个人,孙兴不会觉得奇怪,如果是在酒吧等地方看到这个人,他也不会觉得奇怪,甚至他如果在一群混混中看到了这个人,他也会以平常心视之。

现在他就在一群混混中看到了一个格格不入的人。但是他却没有觉得奇怪。

一切好像那么自然,他就在那里,他就应该在那里。

除了混混之中,没有适合他的地方,他高调,高调到穿着正经的衣服,一脸诚恳的站在一群流里流气的混混之中,他低调,低调到了哪怕穿着正经的衣服,站在一群混混中央,你也不会注意到他。

他就一个人,你听到他说话,看到了他站在那里,你知道他的存在,可是你不会想到。他只是一个人。

他可以是猪,是羊,是河蟹神兽,是蚣蜈猿。但是你却不会想到,他只是一个人。

因为你看到他的时候,你眼里有他,你想到他的时候,却已经想不想他是个什么样子的人。

孙兴就有这种感觉,他的神识之力消失,神力也仅有一点点,但是被功德池洗涤过的身体,通明透彻,虽然感觉不到这个人,但是却能感受到他的气质。晦涩而诡秘的气质。

有了先入之见,他留心布鲁斯的神色,心里已经有了计较。

于是孙兴便非要他出来,布鲁斯的笑终于消失了,他想不到孙兴已经知道了伊格内西斯的不凡,只好给两人介绍,伊格内西斯虽然的做派大,但是他与布鲁斯一样,只是笑着要孙兴做客。孙兴也不去想,为什么同样的话,不同的人说出来,居然给他一种和谐的感觉,可是他已经非去不可。

孙兴点头答应,安妮缀在他的身后,混混们合拢起来,把孙兴二人围在中央,伊格内西斯仍然低调的跟随在后面,像是爱看热闹的小职员,布鲁斯大手一挥,队伍开拔,就在这个时候,忽然众人的耳边响起了低沉如诉的歌声。

“没有月光的深渊里,我跪下来合上你的眼睛,

在那已被吞没于旷野的寂静里,

那有时被称作“幽灵之路”的冥河上纸船被沉没,

支离散碎的鬼魂,

在血腥战场上摆开了棋局,

我摘取了星光而将黑夜留给大地,

用嗜血的武器攻占光明。

流逝前它流着泪,

燃烧,来自光明的色彩;燃烧,遇火升温的梦境,

它们构成天堂和地狱,

黑暗的尽头有什么秘密,而隐蔽在光明背后的又是什么?

多少次我被渴望唤醒了内心”

在低沉的歌声里,一个个黑色的人从前方走了过来。乍一看,好像披着黑衣的魔鬼,可是孙兴睁眼细看,原来只是穿着黑色唐装的人,黑发黑衣黑裤黑鞋,唯一不黑脸上,也因被额前垂落的黑发遮了一部分,黑色的瞳孔里,如幽深的死水。

好古怪的人,孙兴想到。

伊格内西斯走上前,神色凝重的道:“你们是什么意思?”

那黑衣人最前方的一位似乎是首领,主动上前一步,恭敬的向着孙兴一拜,低沉的声音缓缓的说道:“吾主派我等请孙先生做客,这是请柬。”

一张黑色纸片儿缓缓飞过,混混们哪见过这种情景,妈呀一声全散了,原地只留下泰勒斯兄弟与伊格内西斯。泰勒斯也愣了,他想不到居然会有这样古怪的事情,不过随即他想到了孙兴曾经给他使用的催眠术,便安慰自己道,这只是戏法,这只是戏法。

安妮瞪大了眼,心中惊怖,不过就在这时,她感觉到手心一热,竟然有一股热流涌动起来,让她情不自禁就要抬起手来接那请柬。可是看到了孙兴的背景,她的心里一下子就静了下来。

孙兴抬手,摘下面前飘浮的请柬,请柬上面只有一个符号,孙兴不认识,但是瞬间就明白了是什么意思,诚如黑衣人所说,是来请他过府一叙的。

请柬上居然没有落款,孙兴抬头问道:“你们主人是谁?”

“她在你那里?”

“如果孙先生不肯赏光的话,就只有请她来了,我这个人吃饭时喜欢热闹。”

孙兴对于打败泰勒斯没有感到意外,因为他不只是的手更快,力气更大,眼神更活,孙兴是一个修炼者,他是齐天大圣的传人,纵使的是没有了神力与神识,他也是傲骨铮铮的大圣传人。如果对方以势压人,他不介意战斗。

他不喜欢布鲁斯的语气,偏偏在揭开他的面具看看:“如果我不去呢?”

布鲁斯的面具果然掉了,他笑的更厉害:“难道孙先生就不想与自己的女友许怡梦小姐一起共进午餐?”

因为他悟了!

这一刻时间里,好像一切都暂停了,他的世界只有那一只紧握的拳头,那是自己的手,泰勒斯知道,他从未如今天一样知道,说也奇怪,自己的手每天都在用,他会用这只手来撸管数钱摸女人,但是他从来没有想过,原来这并不只是一只手。而这个拳头也不只是一只拳头。他从来没有想到过,原来自己的拳头是这样的,在那静止的世界里,这只拳头在他的视线里无限的放大,泰勒斯好像看到了自己汗毛,还有那因为紧握而产生的汗水的光芒,还有那皮肤上面的纹理。

原来,这就是自己的手。

安妮看着泰勒斯颓然而退,兴奋的跑到了孙兴的后面,她猜到了孙兴受了重伤,可是在这一刻,她没有想到什么赞扬的话儿,而是心里竟然想到了一句决不适合说出来的话儿——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真不愧是神奇的东方人。”布鲁斯赞叹道,“不过我们并没有恶意,只是想请您去做客而已……”

他是画家,他的拳头,就是那支笔。

他要在孙兴的的脸上,画出最灿烂的画儿来!

从来没有一次,他是如此的了解自己的手,在拳头划过空气的时候,他好像看到了光,那是划破空间的流星,那是黑暗里的星芒,那是将死之人眼中的神采,那是他初次看到自己的女神许怡梦的时候,悸动的少年之心……

他忽然有一种想要落泪的感觉,他甚至想起了自己曾经苦苦寻觅的一件东西,忽然在某个不经意的地方被他找到时候的感觉,在这一刻,他看到了曾经懵懂的自己,曾经无聊而无趣的自己,曾经自大而骄狂的自己,但是这种种不同的自己都随即被他抛弃,他看到了小时候,那个纯朴的有着一双如雨后的天空一样湛蓝眸子的自己。

他也曾经在大学时候去好友加入禅修班里参观过,但是泰勒斯对于这种唯心思想是很不感冒,西方的科学本来就倾向于物质与能量的变化,而不知精神世界的奥秘。泰勒斯也觉得那些玄之又玄的东西只能是一些秃头用来骗财的手段而已,但是当他一拳击出的时候,他感受到了那种心灵与拳头合一的境界。

他忽然就觉得,自己错了,错的离谱。自己对了,对的巧合。

他找到了真正的自己,在这一刻,他不是一个人,他是泰勒斯,抛弃了浮华与烦躁后,那个会天真的单纯而执著的泰勒斯!

拳头也不只是拳头,那是泰勒斯的拳头。

他的心,他的神,他的力,他的一切,都随着一拳挥洒出去,他仿佛看到了巴黎街头,那个穿着古老的华夏道袍,拿着毛笔挥洒自如的画着泼墨画的那个青年人。但是在这一刻,泰勒斯不是泰勒斯。

那一拳划着完美无缺的弧线,曾经的泰勒斯以为自己只能做一辈子哥哥的影子。因为他对武技毫无天赋,哪怕是贵族中最流行的击剑术他也学不会,在家族的长辈们失望的眼神里,他只有选择入学,希望将来能管理家族中一些产业。他曾经以为自己这一辈子就是哥哥的身后,为他打理琐事。但是这一刻,他发现自己错了。

当他那一拳划破空气的时候,刹那之间,泰勒斯悟了,原来武技并不只是一种熟能生巧的东西,真正的武技就不应该是熟练工种,它决不是自己那样苦练就能学会的,武技不该是这样,武技不可能是这样,武技是一种境界。

心灵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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