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9章 顶风都能尿三丈
“咱们到前面歇歇脚,喝两口水再走?”
鹰眼却是个很少说话的,除非是很重要的事情,否则就是个闷嘴葫芦,一棍子都打不出屁来,闻言只是点了点头,算作回答。
于是两人便稍稍偏了偏方向,朝着溪流声响的方向走去。
两人在这里略略休息片刻,就发现山溪看似曲折,却也是向着山外流淌,大的方向并没有什么变化,因此略一商量,便顺着山溪向外走去。
顺着溪流往山下走,说起来也是有些奇怪,刚刚明明是见到了前方没有路的,但是和鹰眼顺着山溪走了一会儿,一条隐隐约约的小道便在小溪旁边出现了,显然就是所谓的“兽道”,这乃是野兽喝水踩踏出来的道路,简陋非常。
两人顺着溪流走出山谷,发现视野迅速开阔了起来,周围水草丰茂,溪流旁边更是错落有许多块平整的大青石,没走几步,就发现一条条颜色各异的蛇类躺在石头上懒洋洋晒着太阳,就算是见到人来,也没有多大的反应。
看到这一幕,鹰眼顿时来了兴趣,道:
“蛇本是冷血动物,体内阴气极重,所以最喜欢在太阳底下晒一晒自己的身体,既可以祛除寄生虫也能促进气血循环。但是,太烈的太阳却又会让它体表的皮肤皲裂,元气大损,所以,蛇类晒太阳通常都会选择上午这段时间。”
转头瞥见鹰眼却是一副眉飞色舞的模样,结合他之前生吞活蝎的经历,秦奋心中暗暗腹诽这家伙莫不是又来了食欲了吧?
鹰眼到这里也是放缓了脚步,指着那些蛇道:
“此时阳光温煦。正是寻蛇最为喜欢的,它们便躺卧在那山溪的岩石上面晒肚皮,加上在山中也是没有天敌,所以十分慵懒,而且这家伙实力并不好,咱们注意些,稍微绕过去就行了。”
秦奋笑了笑道:
“你对这些东西很感兴趣?该不是又来了兴致吧?”
谁知鹰眼只是淡淡一笑道:
“我之所以知道这些,是因为年轻当兵的时候,曾经是驻扎在大山里的,部队旁边就有一个山村,和部队关系极好,这些抓蛇抓蝎的技巧也是那段时间学来的。”
顿了顿,继续道:“你去抓的时候记得出手要快,若是不想活捉便是用木棒子敲后脑勺,若是想活捉的话。便用麻布口袋一套,便是手到擒来,若是要用手捉,那么就掐住头部腮帮子那个位置,否则的话,掐别的地方,很可能会被反咬一口。”
这些蛇大多有二尺长短,体表的花纹呈环形,有些像是金环蛇,显然是有毒的,至于毒性如何,勤奋肯定是不想尝试一下的。
这期间,两人河滩的时候,居然有一条眼镜蛇模样的毒蛇仿佛被睡了老婆一样的勃然大怒,竖起脑袋就探头咬了过来。
“找死!”
鹰眼眼睛一瞪,两道眉毛顿时像刀锋交斩了起来,一脚就踢了过去。他的靴子乃是特制的胶靴,虽然不知道刀子刺不刺得穿,但很显然这条眼镜蛇的牙齿是咬不穿的。
一脚将其踢飞后,鹰眼急走两步,探手抓住了这条蛇的尾巴,然后手腕抽鞭子似得一甩,就听到空气中响起了一阵噼里啪啦的脆响声,就像是人在久坐之后,活动身体的时候造成的声响。
鹰眼又凌空甩了几圈,这条蛇顿时就全身骨骼尽碎,身体仿佛面条也似的软了下去,口鼻间都流淌出了点点的乌黑血液,显然是再没有力气暴起伤人了。
紧接着鹰眼嘿嘿一笑,取出匕首将这条眼镜蛇的脑袋切掉,在蛇皮上剔了一道口子,随手一撕就整个剥了下来,漏出雪白的蛇肉来,吃火腿肠一样的张嘴就吃了一段。
“要不要来点儿?腥味并不是很重的,味道还是不错的。”
秦奋扯了扯嘴角,虚着眼睛道:
“还是算了,我不好这一口儿。还有,你不怕里面有寄生虫吗?”
鹰眼咧嘴一笑,露出满口雪白的牙齿道:
“吃多了就有免疫能力了。”
“好吧,你厉害。”秦奋无言以对。
没多久,鹰眼又幽幽凑了过来,推销道:
“真的不来点儿?吃蛇肉可是很滋补壮阳的哦。”
“擦,哥的肾好得很!顶风都能鸟三丈!倒是你,吃了那么多晚上得找五姑娘解决吧?”
鹰眼无语道,“你真庸俗……不过还真被你说对了。”
秦奋:”……“
而在那裂隙的深处,便有清澈无比的泉水一滴一滴的迅速滴落,汇聚到了一起,最后流淌到了一处天然的石池当中,水质晶莹剔透,十分可人。
这种从地下浸出的泉水,是可以直接饮用的,秦奋也不客气,掬起了一捧,然后浇在了脸上,顿时就感觉有无法形容的清凉之意传遍全身,当下就俯身去咕嘟咕嘟的痛饮,只觉得一条冰线顺着喉咙直接滚落了下去,回味还是十分清甜,将体内的暑热火燥气息都尽数浇灭了。
溪水非常清澈,地下的鹅卵石与游鱼清晰可见,不过两人仅仅是抄水抹了把脸,如非迫不得已,是绝对不会喝这没有经过任何消毒杀菌的生水的。
“走这边,有泉眼。”
鹰眼这家伙的视力自然极好,下山的时候就将一汪泉眼的位置给记在心底,于是便带着秦奋溯游而下,没多久就发现了一块黑黝黝的岩石,岩石的背阴面生长了大片的青苔,岩石正中却是裂开了一条深深的裂隙,这缝隙仿佛是被天神一斧头劈出来似的,端的可以说是鬼斧神工。
“自己身体怎么样自己还不知道吗?还放血,嫌自己好得快是吧?躺着躺着,晃来晃去的看着心烦!”
说着就在大青石上垫了一块熊皮,这种熊皮乃是北极熊的毛皮,摊开来足有七八平米,摸上去温润如暖玉,可以完全隔绝地下寒气的侵袭,同时之前洒下的雄黄等药物也是将附近的毒虫蚊蚁都驱逐干净,可免后顾之忧。
秦奋摸了摸鼻子,苦笑一声,点头应允下来,然后眼睛一闭,意识便已经来到了血之分身中。
翻过山头,遥遥便能见到一条溪流在山谷中缓缓流淌,在阳光的反射下波光粼粼。遇到地势落差较大的地方,溪水便碎成万千碎玉,哗啦作响。
两人眼前一亮,就往下走去,饶是如此,也走了十分钟才爬下这处到处都是低矮灌木的山头,等下了山谷后,两人浑身上下都已是大汗淋漓,口渴难耐了。
两人在这荒山野岭的来来回回奔波,也是极耗体力的事,要知道,这山毕竟没有开发过,就算有路,都是野兽踩踏出来的,条件何等简陋?所以就算是身体素质很好的冒险者也需要适当的休息。
因此秦奋便道:
这时候他和鹰眼两人已经走出了山谷,向着早晨狼烟升起的方向进发。山中跋涉的艰辛可想而知,路自然是没有的,而且正处仲夏,一眼望去,四野葱郁,乍一看还颇有些苍翠可爱的味道,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绿色就慢慢变得单调了起来,随着暑气蒸腾,更是会让人产生烦闷欲呕的感觉。
若是普通人来到这里,被烈阳一晒,暑气一蒸,满眼看去都是沉沉的绿色,恐怕用不了多久就会陷入审美疲劳的状态,然后在不耐烦与慌乱中迷失方向,再然后……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两双眼睛看着不同的风景,分别和不同的人在说这话,这种感觉能不古怪吗?饶是秦奋神经坚韧,也有种精神错乱的感觉,下定决心以后如非必要绝不轻易使用这颅骨……感觉现在整个人都不好了。
刚刚放了两大碗血,秦奋脸色更苍白了几分,额头也再次沁出了冷汗,银子大小姐在一旁看得心疼,美眸一瞪,絮絮道:
孤山其实是指方圆数百里的一大片山脉,这种偏僻的地方,除了采药或打猎的老山民,其他人是万万不会进来瞎逛的,自然也就没有什么行走的道路,因此只能靠着一步步去踩出路来。
好在鹰眼和秦奋都是在丛林跋涉惯了的老手,翻山越岭不在话下,没走多久,就奔出了十几里,背后的小山谷已经是彻底见不到了。
爬到了一座小山头的半山腰,秦奋却是隐约听到了有溪流潺潺的声音,此刻恰好是日上中天,太阳又火又辣,偏偏两人身上穿着的都是袖口裤口都扎紧封死了的紧身衣,这种衣服能够有效避免蚊虫的叮袭,但汗水却也会闷在衣服里,湿漉漉汗津津的难受无比。
“感觉好古怪个说。”看着血之分身和鹰眼说笑着离开,娜美酱瞪大眼睛,很是惊奇的道。
“是有些奇怪。”秦奋挠了挠头,苦笑道,“感觉都有些精神分裂了。”
“……还有,别学佳儿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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