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九章 枭雄
“大哥,没事吧。”一个心腹递上来手帕。
被蹬出鼻血的男人非但不生气,反而哈哈大笑,“我这闺女,贼有力。哈哈哈。”
自那天起,裴南曼开始被督促着练武,因为父亲觉得她是练武的好料子。
每次都会给裴南曼带零食、玩具。
裴南曼也从开始的抗拒,到期待,每天数着时间想见到爸爸。
有一次,父亲没有来,她在中堂从半夜等到黎明,睡在姐姐的怀里。
第二天,一个男孩敲开了大宅子的门,那个男孩叫曹兵。
“我,我是你父亲的门生。”曹兵拎着大包小包的礼物,站在内院门口。
男孩的视线跟着在花树下奔跑的小女孩身影,略微失神。
“我不得不插嘴,”秦泽说:“曹兵是萝莉控?一点品味都没有,萝莉是可爱,但怎么比得了御姐,啧啧,色授魂与。”
说完,他被裴南曼狠狠踢了一脚。
“你是谁。”小小的裴南曼转身,叉着腰。
“我是你爸的门生,从小就没了父母。”曹兵说:“裴爷让我过来,因为我年纪小,不显眼。”
“我爸呢?”
“他受了重伤,来不了。”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
这应该是常事,江湖人觉得这是常事,可他们的家人不这样认为。
那年,十二岁的姐姐,对此反感极了。
“以前害死了哥哥,以后迟早要害死我们。”曹兵走后,姐姐在屋里,这样对裴南曼说。
“那我就练好武,以后保护爸爸。”裴南曼的回答出乎姐姐的预料。
姐姐气的把她按在床上打屁股,告诉她,女孩子将来只要嫁给好人家,相夫教子就够了,打打杀杀的事情,不能碰。
裴南曼不服气的囔囔,说她和镇子里的男孩打架,从来没输过。
从三岁开始扎马步,两年过去,每次父亲来,都会教她一招半式,打同龄的男孩子,绰绰有余。
六岁那年,裴南曼和姐姐被父亲接去省城,那天,一辆辆小镇子里的人从没见过的桑塔纳开来,停在小镇外。
用父亲的话说,他终于统一了省城的所有势力,成为称霸一省的大枭雄。
裴南曼被父亲抱着,在几十号马仔的簇拥下,六岁的她天真烂漫,问父亲:“姐姐说爸爸的工作很危险,为什么爸爸还要继续?”
父亲指着一辆辆豪车,“曼曼,你看,这些东西都是兄弟用命拼回来的。你不要,别人抢着要。”
裴南曼抓着父亲的衣服:“曼曼不要。”
“没有退路了,”父亲说:“别人不但会抢走你的东西,还要抢走你的命。爸爸手底下有一群叔叔伯伯要养,他们什么都不会做,没读过书,甚至连名字都不会写。除了走这条路,他们什么都不会。”
“这虚浮人世,人人都在争,争虚名,争虚利,赢的人那么少,输的人那么多,爸走到今天,不容易。”
那时候的裴南曼还不懂这个时代。
打那以后,裴南曼就过上了嘿道千金的生活。出入都有随从,八十年代,很多富人都没法接触到的国外货,在她眼里已经是日常用品。
裴南曼长到十五岁,已经是众人交口称赞的美人。
那年,有个年轻人拜访父亲,父亲很高兴,举办晚宴招待他。
晚宴上,姐姐和那个年轻人眉来眼去。
以后,裴南曼就时常见到姐姐躲在闺房里写信。
有天,裴南曼偷了姐姐的信,满院子跑,姐姐在后面追。
“此刻虽然离你数千里,但心中却全是对你的思念。我恨不得马上化作一只雄鹰,一刻不停地飞到你身旁。你是我的眼睛,是我心底的月亮。没有你,我又有何幸福可言?芳芳,挂念你,胜过一切”
裴南曼边跑,边发出杠铃般的笑声。
“姐,我可不答应你嫁去李家啊,你脑子聪明,以后要继承裴家的家业的。”
“打打杀杀的事,我可不干。”
“砍人的事我来做,你负责出主意,爸也是这么说的,而且叔伯们都服你。”
相比起裴南曼运动神经发达,姐姐胜在脑瓜子聪明,考了大学。
那个泥腿子遍地的时代,在大字不识几个的帮派里,出了个大学生,简直就是女文曲星君一般耀眼。
后来,那个李家的年轻人又来了。
他和裴爷在家里大吵一架。
“我爸的意思,是让你直接退了,现在金盆洗手,你还有机会全身而退。晚了,他也保不了你。”
“退?怎么退?我退了,还有活路吗?几百号兄弟怎么办?”
“这次打击力度,比你想象的更可怕,不是小惩小戒,你想吃花生米吗?”
“那就转型啊,总有条活路的吧,那群兄弟跟了我这么多年,我不能说退就退。”
“黑的变灰,一样不干净,没用的,这次你被重点关注,只要你不退,麻烦就不会断。我爸马上要往上挪一挪了,这时候不可能给你任何庇护,你知道有多少双眼睛盯着吗。”
这场谈话,不欢而散。
没多久,北方道上响当当的裴爷被抓去吃枪子,这个纵横北方二十余年的枭雄,结束了他的一生。
在草色渐深的晚春,李家年轻人又来了,他是来带姐姐走的,他要把裴南曼最后的希望也带走。
那天,裴南曼追出家门,开车追了好几里,把两人拦下来。
“姐,你不能走!”裴南曼拦在车前,神情倔强。
“曼曼,让姐走吧,我要跟他去南方,留在这里,并不是我想要的生活。”姐姐从车里走下来。
“爸才是半个月,外面的人一个个不安分,想着自立门户,抢了我们过半的产业,你轻飘飘的一句话,就抛下不管?”
“爸已经走了,他的东西,就随之一起消散吧,那不是我们应该承担的东西。”
裴南曼紧紧拽着姐姐的衣袖,泪流满面:“可我不甘心,不甘心啊。”
最后姐姐还是走了。
窗外大雨渐缓,淅淅沥沥。
裴南曼端着茶杯,沉浸在回忆当中。
从八十年代到现在,几十年的时间,漫长的仿佛度过了一生,再回眸,物是人非。
秦泽咳嗽一声,“此情此景,我突然灵感爆发,想唱首歌。”
裴南曼果然被吸引注意。
“问世间,是否此山最高吼哈。或者,另有高处比山高吼哈。”
裴南曼:“”
秦泽希冀道:“怎么样?”
“嗯嗯,好听极了。”
“我写歌的才华,全国都公认了。”
“嗯嗯,好厉害。”
什么狗屁歌,你这是安慰我,还是往我心里插一刀?
是要告诉我,一山更有一山高,我爸死的不怨?
算了,看在他一片好心的份上,不计较了。
┐(?~?)┌
“后来呢?”秦泽问。
“曼曼,再给爸几年时间,爸会接你回省城。”男人摸了摸她的脑袋,离开了。
此后,每隔一段时间,男人就会来看望两个女人,偷偷摸摸,带的人不多,都是心腹,半夜来,半夜走。
至于怎么生的,裴南曼不知道,也没去想这方面的问题,否则她姐姐可能会说,牵个手生出来的。
毕竟姐姐也不可能知道,那年她才十岁。
姐姐还告诉他,家里原本有两个哥哥,因为帮派性质的仇杀而夭折,母亲在生下裴南曼后,大出血死了。
有手有脚,却不愿意自谋生路,脚下踩着煌煌大道,却喜欢走捷径,不知廉耻,不知大义,有些人是被生活所迫,有些人是自甘堕落。
这类人,被叫做混混。
从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蹭着改革开放的春风,这类群体逐渐发展壮大。
计算机要从娃娃抓起呸,练武要从娃娃抓起。
也是那天之后,裴南曼知道父亲是什么样的“东西”,姐姐说是这个叫父亲的男人,和叫做母亲的女人,合伙把他们生下来的。
父亲这种东西,在当时三岁的裴南曼心里,没有任何概念和参照物。
所以当那个男人来到这里,高高举起裴南曼的时候,她吓的哭出来,两双小腿死蹬男人的脸。
逐渐回暖的经济,以及打压管制力度疲乏,给了滋养他们的土壤,其中以北方为最。
裴南曼的父亲就是出生在六十年代,活跃于七八十年代,枪毙于九十年代的枭雄。
曾经美好的“理念”遭到现实狠狠狙击后,旧思想被破灭,未来看不到希望,无数人处在一种茫然度日的状态。
从而滋生了很多无所事事,苟活度日的人。
裴南曼从出生到记事起,一直生活在北方某个小城外的镇子,住在白墙黑瓦的宅子里,和姐姐一起生活,还有一个年迈的保姆。
三岁那年,她第一次见到父亲。
十岁的姐姐拉着她的手,在中堂等候父亲。
建国以来,这个国家曾经处在很长一段时间的动荡中,从政治到民生,从思想到文化,统统遭受波及。
动荡对这个社会所带来的后果,不是短痛,而是阵痛。
从马上打天下,到下马治天下,摸着石头过河,经历了很漫长很漫长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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