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阳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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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东西年头是有些的,雕工也精细,只不过这黑银嘛,不怎么值钱。”

我虽然年纪但从小跟三叔在场面上混,一听这话,哪有不明白的。这老家伙叨叨的这几句,纯粹就是为了压价。

这黑银什么价我是不知道,但这东西既然戴在青子那死女人手上,总归不是什么便宜货,就说:“这可是古董,大爷您可看清楚了!”

老头笑眯眯道:“十万,不多不少。”说着,把手一摊。

我看着那袋子钱,不由有些眼睛发直,好久才发觉有些失态,把镯子从兜里取出来,递了过去。老头立即眉花眼笑,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瞧。

这一会儿功夫,居然有十万入手,这下子可是解了燃眉之急了,我的心情一下子好了起来,跟那老头聊了几句,知道这人姓钱,人称钱老头,在这潭城里也算是开了几十年的老字号。

我摸着沉甸甸的钱包,心里琢磨着该拿这笔钱怎么办,要是直接拿回去,恐怕不出多少点时间就被青子那败家女人给挥霍光。盘算了一下,就跟钱老头打听,问他在这潭城里买个便宜的房子得多少钱。

钱老头摸着那镯子,心情大约很是不错的,笑吟吟地说:“咱们这儿虽然是小地方,房价可也不便宜。那种便宜的房子,总归也要二十来万。怎么,家里要买房子?”

“呵呵,就是想要买房子,我家三叔才迫不得已让我来卖了家传宝贝。”我笑说,一算这钱根本不够,就问,“那还有没更便宜点的?”

“更便宜点的”钱老头皱眉想了想,说,“那就只能找那些老房子。潭城这边我老头子人面熟,有需要的话可以帮你们介绍介绍。”

“那感情好!”

又扯了会儿闲篇,我就说三叔在隔壁等着急了,拎了包就告辞出门。故意去隔壁茶馆转了一圈,见没人跟上来,这才回去找到青子。

对于把一个镯子卖了十万块,我很是得意。青子却依旧是那副冷冷淡淡的样子,既没有高兴,也没有不高兴。我关上门,把钱从皮包里拿出来又清点了一遍,心里那个舒爽。

当时的我,一心沉醉在那些红通通的钞票上,根本不会想到我当时以十万卖出的这个镯子,会在数年后掀起一阵腥风血雨,很多人被牵扯其内,为此丢掉了身家性命,为此魂飞魄散,永世不得超生。

对于我说要买房的提议,青子倒也没反对。我先去银行把钱给存了,然后趁热打铁就又去了一趟钱老头店里。

这老头子捋着山羊胡子正在喝茶,听我说明来意,笑呵呵说:“你这小伢子很能干么。”招呼我坐下来喝茶,吃些点心。

我对那又苦又涩的茶水是没兴趣,倒是那些红红绿绿的糕点,勾得我挺有食欲,捡了几块吃了。老头说:“咱们这就去看看?”我说好啊,拿了几块糕点在手上,边走边吃。

钱老头让店里伙计照看着店,就领着我出了门,沿着街道一直往西去。

“以后家里有什么不方便的,尽管来店里找我。”钱老头边走边说。

我一听,当然是明白的,这老家伙显然是吃到了甜头,还想从我这挖点好东西,怪不得跑上跑下这么殷勤。

我说:“当然,当然。”跟着他一路走到城西,转过几个巷子,就看到前头一片老旧低矮的房舍。

钱老头说:“这就是潭城的老区,这边房子很有些年头了,环境不太好,但胜在便宜。”

我跟着他进去,这地方尽是些低低矮矮的屋舍,有些已经相当破败,里头巷道又细又窄,密密麻麻,像蜘蛛似的。

钱老头说这片老城叫永昌区,别看现在破落,几十年前这儿有个很大的皮毛市场,兴旺得很,可是近些年来不知怎么的,就越来越破败了。

我跟在他后头,转了几圈,路上不时遇到一些当地的住户,只是越走越有些心惊。

等了大概有一个多钟头,那老头才从外面急匆匆回来,手里夹着个黑皮包,回来把门一关,就冲我说:“小伢子,收货了。”把皮包放到我眼前的桌上。

我一拎,只觉得入手挺沉,打开一看,好家伙,里头厚厚的几沓崭新钞票,从我数钱的经验来看,这一袋子少说也有十万来块。

说着就要问他拿回,那老头连忙护住,一咬牙,说:“这数就这数!是要现金还是转账?”

我说就现金吧,省得转来转去麻烦。老头说行,让我在店里坐一会儿,他去准备钱。我把镯子要回来揣在兜里,说:“您老快点,我三叔就坐在隔壁喝茶,别让他等急了。”

老头子找了个伙计,就去忙活了。我一个人坐在店里,不一会儿有个伙计来上茶。我看了看,却没动。以前在村里电视看得多,就怕这是个黑店,一不小心被人麻翻了那可就完蛋了。

每当在这种时候,我总是分外地想念起我家三叔来。虽说比起颜值,我三叔拍马也赶不上这死女人,但好看又不能当饭吃!要是三叔还在,哪还需要我一个十二岁的毛头孩子为生计在这里快愁白了头?

我计议了一路,最后还是决定租个房子住下来,就这么些钱,继续往前旅行是不可能了。

我们现在所在的这个地方是南方的一个小城,人丁颇为兴旺,周围多丘陵,城中水系发达,气候也比较宜人,适合居住。

那老头翻来覆去的看,看了好久,摇摇头说:“这东西啊,虽然有些年头,但不能算古董,顶多值这个数!”说着朝我伸出五个手指头。

我一看,也不知道他这比划的究竟是五万还是五千,或者干脆是五百。于是干脆地比出十个手指,说:“我三叔说至少值这个数,少于这数,就不当了。”

那老头狐疑地瞅了我好几眼,估计是以为我是哪家的熊孩子,偷了家里东西出来当。我不耐烦,敲敲案子:“还做不做生意了?”

那老头这才走过来,扶了扶老花镜,拿起镯子放在手中观瞧。

半路抽空跟附近的大爷大妈打听了一下,嚯,这房租费可也不便宜,随便租个一室一厅的,都要八百一千的。我想着青子睡一个房间,我就在客厅里睡个沙发得了。可就算这样,我们手里头这五千块钱也顶不了多久。

我正埋头冥思苦想,没发觉前头的青子突然停下,差点就一头撞了上去。她从手腕上脱下一个镯子,丢了过来:“拿去当了。”

果然,青子想了想,说:“我当年的钱全存在钱庄里,应该是没了。”

我无言,心情郁闷透顶,只能埋头大嚼牛排。吃好饭从店里出来,低着头,边走边盘算这剩下的五千块钱该怎么用。青子走在前面,头发用一条紫色发带系了,穿一条淡青色的褶边连衣长裙,裙袂飞扬,飘飘若仙。

我接过,见那是个黑银手镯,镯身镂空,雕刻着繁复古朴的花纹,看上去似乎很有些年头了。我之前见她经常戴在手上,应该是很喜欢的随身之物。不过她既然拿出来了,我当然不会客气,虽然不知道值多少钱,但总归能换多少是多少,银镯子还能比吃饭更重要?

正好附近就有家典当行,我把镯子揣兜里就去了。老板是个六七十岁的干瘦老头,戴着副厚厚的老花镜,见我过来,挥挥手说:“小孩子去别的地方,别挡着做生意哩。”像赶苍蝇似的。

我没理他,把镯子从口袋里掏出来,往案上一拍,说:“当这个!”

看这死女人的做派,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连半点家务活都不会干,不用说,肯定是个出身富贵人家的大小姐!

这下可发财了!

可我没高兴多久,就想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这死女人以前是有钱,可现在已经过去了百来年,这段岁月战火连天,可是不太平,她以前的钱还能留到现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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