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因祸得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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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高在上的刘彻,最喜欢干的事情依旧是行走在将要成熟的庄稼地里,每年到了庄稼收割的日子,他都会离开皇宫,将自己投入到广袤无垠的粮田里。

看着风吹麦浪的跌宕起伏的模样,他就从心底里欢喜。

董仲舒喜欢种小米,卫青喜欢种菜籽,富贵如曹襄者,也装模作样的在家里开辟了一片稻田……

“今日你有公务吗?”张安世抬头看着太阳打了一个喷嚏之后笑眯眯的问金日磾。

“有!”

“什么公事?”

“灞水边上发生了一场惨案,一百一十四个人,只有一人逃脱,其余都被人杀了。

京畿之地发生这样的惨案,陛下已经知晓了,命我早日将凶犯捉拿归案。”

“谁被杀了?”

“一支商队!”

“劫财?”

“不,财物丝毫未动,就连敬献给东宫的六方美玉也完好无损,这是仇杀!

侥幸没死的马合罗被你大师兄无意中救起,人现在在廷尉府,陛下信不过廷尉府,也没有动用绣衣使者,将案件交给了我们近卫。”

张安世笑道:“陛下没给你指定凶手是谁?”

金日磾看了张安世一眼道:“不外乎长安九姓!”

“长安九姓?”

“你不知道?”

张安世摇着腮帮子道:”不知。“

金日磾冷笑一声道:“你不知道才见鬼了,你云氏在长安九姓中排第五,排名尚在留侯张姓之上,所谓的’金珠玉粒噎满喉‘说的就是你云氏。”

张安世甩着腮帮子道:“我云氏也就是贪吃一些,怎么就成长安九姓了。

像曹氏那种‘温柔乡里睡不足’的才是该你们真正面对的豪门大户。

就算是这几年钱多了一些,也要跟霍氏的‘百战黄沙穿金甲’放在一起才好听一些。”

金日磾叹口气道:“你们是硕果仅存的勋贵,云氏,霍氏是幸进家族,自求平安吧,陛下,太子看你们太不顺眼了。”

张安世笑道:“云氏以后会分裂为三,小霍氏,小张氏,再加上云氏,如此一来,云氏就不成别人的眼中钉了。

我大师兄回来了,凉州牧的官职放弃了,我们甚至屡次要求陛下将李敢从凉州路调回来,如此一来,云氏就剩下关中可怜的一点家业了,谁还看在眼里呢。

倒是你,这些年被陛下屡次提拔,如今成了近卫首领,以后云氏要是倒霉了,还要你帮一把,就当你还云氏的人情。”

金日磾懒懒的道:“这很符合你云氏的做派,总是不给别人抓尾巴的机会。

好了,我要去问马合罗了,看看这件事到底是谁做的,说起来,我觉得你云氏最让人怀疑。“

“为何?”

“因为马合罗是你大师兄救的。”

“救人的人就一定是凶手?”

“那倒不是,问题是你大师兄是那种大发善心的人吗?如果此事跟他无关,即便是看到这家伙倒在水中,估计也会视而不见的。”

张安世笑道:“我以自己的名誉担保,这事与我云氏半点关系都没有。”

金日磾笑道:“你的名誉一钱不值!你现在可以想着如何善后了。”

“包括杀人灭口?”

金日磾抬起头瞅着路边上的渭水道:“我已经帮你云氏杀人灭口过一次了……”

张安世笑道:“我觉得这事像是太子干的。”

金日磾摇头道:“太子杀自己部属?”

张安世惊讶的道:“这种事他干的少吗?”

“有难度!陛下睿智着呢。”

云氏的很多事情其实不用向金日磾隐瞒的,这个匈奴人的孤儿,自从来到大汉国,最亲近的人家就是云氏。

他虽然受皇帝之命进入云氏学习,多年下来,云氏对他早就不是一个勋贵家族了,很多时候,金日磾更愿意将云氏当成自己的家。

只有在云氏,他才敢说说心里话,也只有云氏特有的温柔氛围,才能稍微解开他那颗孤独的心。

第一个问马合罗话的人并不是金日磾,而是钟离远。

皇帝对于死了多少人不感兴趣,也不觉得这是什么大事,他只想知道这些人为什么死的。

面对把玩着一枚金币的钟离远,马合罗不敢有任何的抵抗,一五一十的将自己被袭击的经过说了一遍。

他发誓,那些强悍的黑衣人一定是来自军中的猛士,也只有大汉军队中的悍卒,才能在短时间内以少胜多,将他统御的一百多人杀的干干净净。

至于为什么会被突袭,可怜的马合罗居然说是为了那些财物……

直到钟离远用了酷刑之后,他才猛然想起自己的队伍中还有两个行踪诡异的汉人。

在钟离远的诱导下,马合罗很快就认定那两个行踪诡异的汉人其实就是鬼奴,缘由就是他们的北地口音。

当金日磾接手马合罗的时候,此人也就比死人多了一口气。

钟离远的本章,跟金日磾的本章一起放在刘彻桌面上的时候,皇帝看完本章,轻声问守候在身边等待皇帝裁决的太子刘据。

“你怎么跟鬼奴也有联系?”

刘据的身体哆嗦了一下,低声道:“有些钱财上的来往。”

随侍在一边的卫皇后闻言几乎昏厥过去。

刘彻却表现的很是淡然,甚至有些满意,亲自将拜伏在地上请罪的刘据搀扶起来,瞅着刘据惊慌的面孔道:“很好!你去吧。”

刘据不明就里,胆战心惊的离开建章宫,一把拉住守候在宫外的朱买臣将建章宫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向他请教自己父皇为何会如此平静。

朱买臣手捋长须笑道:“这是好事。

陛下为天下至尊,他不会在乎你是不是跟匈奴人有什么纠缠的。

换一个人跟匈奴如此纠缠不清绝对是杀头的罪过,你是君,天生就该跟任何人打交道,包括匈奴人。

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鬼奴的身份太臭,殿下不宜沾染。

就这一条,也因为殿下实话实说,消弭了灾祸。

陛下不在乎殿下做什么,只在乎你有没有对他说实话。

现在,殿下的麻烦消除了,陛下就会追问,到底是谁敢在关中这片土地上狙杀太子的部属。”

或许会有一些妇人会喜欢,金日磾却对她们毫无兴趣。

张安世对此乐见其成,只要金日磾没了昔日的魅力,他就很喜欢跟金日磾一起出游。

与张安世一起离开云氏,他就敏锐的感觉到,他这位昔日的春风路上的王子,现如今已然不值钱了。

不再有美艳的汉家妇人为他停下马车,更不会有娇媚的仕女邀请他共乘一车。

匈奴人少年,青年之时,各个都是夺人眼球的美少年,到了中年之后,一个个毛发旺盛,胡须会把五官都遮盖起来,再美的男子,在那些喜欢美丽少年的妇人眼中,也不过是一只只穿衣服的野兽。

可是,因为牧场的原因,他们又必须分散,组成一个个的小部落抱团生活。

在这样的小部落生活久了,因为基础的信息量逐渐变少,他们的知识层面就会逐渐退化,假如时间再久一些,他们就会趋于野蛮化,会越来越像野兽。

毕竟,在他们的小天地里,活下去才是唯一要关注的事情。

种庄稼是大汉国立身最正的事情。

昨晚被张安世蒙骗了,金日磾早上醒来的时候却对张安世充满了感激。

汉家人存活在世上的本事是最高的,只要有水,有土地,他们就能播种粮食,收割庄稼,哪怕只有一户人家也能艰难的活下去。

种地的本领早就融入到了每一个汉人的血脉之中,不论隔多少年也难以消除。

因此,当他们的大部落毁灭之后,这些小部落很自然的就变成了别的部落的人,不可能有哪一个小部落依旧坚持自己的信仰。

即便是有别的部落这样做了,他们也会成为别的小部落争着侵犯的对象,在这种局面下,小部落只会消亡的更快。

无数年以来,草原上曾经出现过很多族群,这些族群有的在历史上留下了赫赫威名,有的名不见经传,就已经消亡掉了。

一家一户分散生活,对于草原人来说就是一场大灾难,没人能单枪匹马的在草原上活下去。

刘陵带走了匈奴人的主力,不过短短的五年时间,草原上就没有人自称匈奴了。

金日磾如今担任了皇帝近卫首领,有的是途径知晓草原上发生的事情。

汉家草原上,已经没有了匈奴人……只有一群边民,在昔日这片属于匈奴人的草地上放牧,唱着汉家的牧歌,放牧着汉家的牛羊。

第十二章因祸得福

一个民族的消亡其实远没有人们想的那么慢。

尤其是草原民族,消亡,诞生,鼎盛,再消亡的速度快的让人难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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