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 【抢占无名峰(下)】
宋元两军夺峰部队各有优劣:宋军一出丛林就是无名峰的山腰,所以是从山腰开始攀爬。距离虽短,但人人体力消耗过大,纵然拼尽全力,攀爬仍慢如蜗牛。而元军则是从山脚开始攀登,距离较长,但胜在体力充沛。
这场竞速,谁能最先站在山巅并立稳脚跟,谁就是胜利者。
无论是南坡还是北坡,地形都差不多,一样的陡峭滑溜,一样的乱石密布。有些地段甚至连石头都没有,土质又松软,只能揪住根系发达的草茎或用匕首深深插进土里,才得以攀登。在此过程中,不时有士兵抓不稳石头而滑下,更倒霉的甚至会一路滚到山底。不过只要还能动,爬起来咬牙还得继续。
此次抢占无名峰,立稳脚跟的标志之一就是竖起宋军的大旗。所以石大壮虽不是火枪兵,也跑不快,但仍做为踏白执旗先登。只是攀援时落到后面,反倒顺手救了梁二条。
梁二条正想说什么,突然山峰另一面传来咚咚咚咚击鼓声。听到这隆隆鼓声,攀爬的战士们似乎感受到了什么,每一个人都拼命向上爬,一时间山坡泥石纷落如雨。
梁二条抹了一把火辣辣的脸庞,伸舌舔去流淌到嘴角的鲜血,被磨蹭得血肉模糊的手掌狠狠扣住一块突起的岩石:“大壮,咱们上!”
山坡另一面,在充满杀伐之音的鼓声中,元兵也拼命了。从山道望去,就见蚂蚁一样附着山坡的元兵身后拉出一条条淡淡的烟尘,不断向上移动。不时有失手的元兵拽着长长的嚎叫一路翻滚而坠,望之令人心惊。
一般情况下,行军状态中的主将通常在中军,也就是队伍中间位置,以策安全。然而此刻,刘自立一马当先,一只眼死死盯住山尖,一只眼随着刘猛等元兵晃动的身影不断移动。
山尖始终没有宋军的身影出现,而刘猛等元兵越来越接近顶峰。
刘自立嘴角勾起,一抹笑容刚刚浮现旋即冻结——山巅上,出现了一个人影,然后又一个……
“刘猛,杀了他们!”刘自立攥马鞭的手一紧,青筋暴跳,嗔目大吼。
此时也已爬上山顶的刘猛当然听不到山下主将的吼叫,但他同样也看到出现在山顶的人影,双方距离不过十步。
若在平时,十步之距正是刘猛的狼牙棒最佳打击距离,只要一个虎扑,就能敲碎对手脑袋。然而此时,他只把狼牙棒杵在地上,除了大口大口的喘气,什么都做不了。
同样,十步开外最先爬上来的那个宋军士兵也喘气如牛,汗如雨下,两手发抖,连拔出软塞喝水的力气都没了。
两个生死对手,就这么趴在地上,大眼瞪小眼,却连一根手指都动不了。
而随后爬上来的宋、元两军士兵,更是对眼前敌人视若无睹,一个个肚皮朝天,死命大口吸气,活像快干死的鱼……
从天空往下看,可见无比诡异的一幕——两支即将展开生死搏杀的队伍,横七竖八仰躺着,距离最近的两人几乎伸臂可及……
此刻的战场,出现了宋元两国交战数十年来罕见的诡异静默。
当静默打破的一刻,就是血战开始。
那大块头军士嘿嘿一笑:“头,你跟俺一样落到最后了。”
这大块头正是当初少年战队突袭独洲山岛烽燧时,被黑丸俘获的新附军降卒石大壮。这憨货头脑不太灵光,但很有一把子力气,作战勇猛,归降后升为旗头,也就是掌旗手。
梁二条发出一声不甘的怒吼,身体无奈地向山下溜去。一路双手乱抓,草茎一扯就断,石块一扒拉也跟着他一块翻滚,衣服磨破,皮肉蹭破,眼看速度越来越快,再也控制不住……突然,右手似乎碰到什么东西,梁二条就像溺水的人本能死死抓住。一股大力传来,居然生生稳住了坠落之势。
惊魂甫定,梁二条扭过被磨得鲜血淋漓的面孔,这才看清手上抓的是一根粗大的旗杆,而旗杆则握在一个憨憨的大块头蒲扇大的巴掌里。
梁二条呼呼喘气:“谢……谢了,大壮。”
刘猛狰狞一笑,露出一口黄板牙:“千户大人放一百二十个心,半个时辰之内,末将给你捎来二十个碎脑袋。”
随着一连串的喝令,一个个被点名的弓弩手与枪牌手脱离队伍,尾随着骑马的刘猛,朝山脚快速奔去。
算起来,刘自立是最早与龙雀军的高级将领打交道的元军将领了。在海丰摩天岭之战时,更与巨盗陈懿设伏诱杀了陈瓒等抗元义士。连赵猎、江风烈差点都栽了进去。如果刘自立知晓眼下搅得整个大元不得安宁的大宋储君几乎被他逮住,怕是要郁闷得一口老血喷出。
梁二条是第一个冲上山坡的,但爬到一半时却拉到倒数。他的枪法好没错,但体力很一般。身为这支小队的队将,就算不能冲第一,也不能拉在最后啊!
梁二条一急,好似灌了铅的腿奋力一蹬,泥石哗啦直落,身体借势向上一蹿,一把抓住一块突出的尖石。突然重力之下,那半截埋入土中的尖石一松,泥沙簌簌而下。
这一刻,南北两坡的宋元士兵就像一群蜘蛛一样,手脚张开,身体贴地,开始一点点向上挪移。
梁二条选出的二十名战士都是爬山好手,如果是平常状态下,哪怕无名峰山体陡滑,也能在一刻时内攀上山顶。但他们此前已负重几十斤在根本没路的崎岖艰险的丛林里跋涉了几十里,体力大量消耗。半个时辰前因为发现元军夺岭军队,为抢占山岭又全力疾奔,等到了无名峰山腰时一个个累得不行。
能让江风烈吃过大亏,并让张弘范点将扼守后路的刘自立自非等闲之辈。在接到元帅令的一刻,丰富的战场经验让刘自立立刻把握住了关键,现在最要紧的就是速度,谁先登顶谁就抢占先机。
虽然情报没说清楚,但刘自立几乎可以肯定那二十个宋兵必是火枪兵,他派出的弓弩手与枪牌手并不是对付火枪兵的最合适兵种,却是负重最轻,速度最快的兵种。由于两军是相向攀山,互相看不到对方,火枪最犀利的远程攻击根本没用,所以他根本不担心。只要抢先占据山岭,或者哪怕双方同时爬上顶峰,短兵相接正是枪牌手强项,火枪再猛失去距离也只能挨打……
在刘自立吼叫声中,一个满面虬须、形象威猛的披甲执棒大汉策马应声而至。这个挂着百户腰牌的元将,出身江洋大盗,被刘自立收服后,因同姓之故,收为亲将。此人作战悍不畏死,臂力过人,使一根重达二十多斤的短柄狼牙棒,专砸人脑袋,是刘自立手下第一悍将。
“山岭上有一队二十人左右的宋军踏白。”刘自立朝无名峰南面一指,杀气腾腾,“给你一个百人队,五十弓弩手,五十枪牌手,抢先夺取山岭。如果宋军先登顶,就杀光他们!”
刘自立脑海里过了几遍,认为自己的安排很稳,当下马鞭一挥,啪地脆响声中,嗓门大得像炸雷:“全速进军!”
……
当刘猛率元军百人队冲到北坡山脚下,开始登山时,山峰另一面的梁二条正与二十名龙雀军战士艰难攀登。
因为抑角的关系,山下的元军看不到山上的宋军,所以行军速度只比正常行军快那么一点。毕竟等会是要爬山的,可不能把力气耗费在路上。
然而当元军距离山脚还有二里的时候,一骑飞驰而至,传达元帅令,千户刘自立差点跳起来。
“刘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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