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章:扬州将出,洺水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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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轩意是他的人不假,可元文昌是自己的父亲。父亲用人,理所当然。又或者说,这又是一次考验,考验他的忠诚度。

“好的,你这一去,要多加小心。我也希望你能早日立功,凯旋而归,领军一方。”

元哥舒很清楚父亲的用人原则。才能并非首位,最重要的是忠诚度。其宁愿养一群忠心耿耿的狗,也不愿用一头可能产生反噬的老虎。

……

陈三郎新官上任,以快刀斩乱麻之势,迅速把县衙班子定下。县衙班子结构颇为简单。县令是一把手,下面是县丞、主薄、县尉等,加上一班衙役,以及一队游散兵勇。

原本卢大人有不少部下,但他被斩杀,下面的人登时作鸟兽散。逃亡的逃亡,托病请辞的请辞。几天功夫,便收拾一空。

开玩笑,人家陈三郎手掌天子赐剑,可先斩后奏,谁不长眼睛还敢往剑锋上凑,这不找死吗?

新班子成立,很快开展工作。

这时候,陈三郎却当起了甩手掌柜,让周分曹主持各种事宜,自己脱身出来,到河神庙那边去。

时间紧迫,必须尽早建造起一片真正属于自己的基业。杀了卢大人,相信此时扬州方面定然震怒,会有所动作。

师出无名,当然不会有大部队来讨伐,不过暗地里的手段更加叵测,防不胜防。

去河神庙,自也不是为了种田,田地方面的工作有周何之盯着呢。

登上逍遥观,等了大半个时辰,逍遥富道才怏怏地晃出来,精神有些萎靡:“道兵基本练出来了,淘汰了七十,剩下的差不多都能战斗了。”

陈三郎就等他这句话:“辛苦了,哪天给你介绍个媳妇儿。”

道士一听,顿时来了精神。他想媳妇可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乃是平生孜孜追求的理想。

一座逍遥观,几亩高产田,腰缠十万贯,手搂美媳妇,那才是得意人生。

现在道观有了,田产有了,钱财嘛,也是有些,就差个暖被窝的媳妇。

“瞧你那出息,还出家人!”

陈三郎奚落道。

逍遥跳起:“你懂什么?我崂山道统,又不像和尚那般戒色。娶妻生子,乃是正当需求。”

“我没说不正当,可把你猴急得……”

道士啐了一口:“好你个书生,身边有了红颜知己,红袖添香,站着说话不腰疼,风凉话说着不用钱吗?”

陈三郎说不过他,落荒而逃。

下山后本来要去找周何之,却有人来报信,说不少乡绅提着大包小包在老周那儿等着。闻言,陈三郎掉头便走。

他知道那些人来找自己的来意。

话说县衙新班子成立,除了县丞空缺之外,还有些空位置。于是乎,不少人都虎视眈眈着,要走路子,看能否挪上去。

跑官自古有之,陈三郎又是本地人,远亲近邻,关系整起来,沾亲带故的,相当复杂。

陈三郎很是头疼,干脆避而不见,落得耳根清净。

光阴似箭,三天时间一晃而过。

这一日,是兵发洺水的日子。清晨,晨风吹拂,雄鸡鸣啼。

泾河之上,一艘乌篷船飘荡而出。撑船的汉子高大威猛,面如红枣,相貌堂堂,头戴一顶斗笠,正是雄鱼精雄平;蟹和则坐在边上,闭目养神。

船舱里头,陈三郎与许珺居中;船尾处,逍遥富道一身崭新道袍迎风飘扬,他腰间悬挂一口乌光葫芦,背部还装模作样负一柄剑,世外高人的范儿扑面而来。

诸人浩浩荡荡,正是取道泾河奔赴洺水,要来攻打掌管洺水的黄鳝精。

前些时日,蟹和暗中派遣一对虾兵前往洺水,把黄鳝精的底细打探清楚,知道这厮担任“洺水河神”已多年,手下很是养着些虾兵蟹将,在附近一带,算得上是一股不小的势力了。

一个多时辰后,乌篷船已经到了洺水流域范围。蟹和请命道:“公子,洺水已到,且让我去打个先锋。”

“好!”

有备而来,优势明显,也不用太计较战略方面的布置。这般争斗,和凡俗两军对垒不同,最关键的是彼此的实力层面。

得到允许,蟹和精神振奋,扑通一下跳跃入水,原形毕露,磨盘大小的一只巨型螃蟹,张牙舞爪,搅动风浪,高速前进。它得到了小龙女的指点迷津,实力徒增,驾驭水流的手段提高不少。

洺水比泾河要长大得多,河神庙位于一座小山之上,高而显眼,装潢得肃穆庄严,香火袅袅。

山下有涧,深幽不见底。传说中,洺水河神便居于此处。每逢初一十五,附近的百姓们前来拜祭河神,烧过香后,还会把些三牲祭品送入山涧中。每当祭品落下,山涧便波浪卷动,把祭品吞没,好不灵验!

这时候,蟹和已经驾驭浪头来到山涧边缘处。

这番动静不小,登时惊动一只负责巡逻的虾兵头领,上身为人,下身虾尾,两排手脚,执一根齐眉熟铜棍,喝道:“来者何人?报上名来!”

这口吻分明是模仿说书人,只可惜学不到家,生硬拗口。

蟹和狞笑道:“识相的赶紧回去禀告你家主子,叫他让出河神位置,交出香火,还能善终。”

虾兵头领再迟钝,也听出来对方是来踢馆的了:“大胆狂徒,先过我这一关。”

棍子舞动,当头砸来。

蟹和不把它放在眼里,鼓起一股水花,轻轻避过,抢到它身边去,右边大钳子“咔嚓”一下,就剪掉其两条腿。

虾天生有十条腿,一下子断其二,痛得“哇哇”叫,自知不是对手,虚晃一棍,掉头潜入水去打报告。

很快,涧水搅动,呜呜然,迅速旋转出一个漩涡。漩涡中心处,露出了一双绿油油的眼睛来。(未完待续)

“陈道远?”

脑海过滤着这个名字,以及一些背景情况,觉得这个任务并不算什么。唯一的难度就在于如何下手,才能做得圆满漂亮。符合元文昌的要求了。

元哥舒微微一笑:“你下去吧,到账房上拿五百两银子。”

“谢少主。”

莫轩意退了出去。顺着廊道回到自己的房间。行装包袱早已打点好,东西不多。他一向都是个简朴的人,又是单身,无牵无挂。其本隐居于洞庭。待时而动,待人而出,要闯荡天下,干一番显赫事业。后来被元哥舒的诚意打动,觉得元哥舒是杰出明主,这才出山。

笃笃笃!

敲门声响。

“进来。”

莫轩意是人才不假。但投靠时日尚短,不可能一下子就统军,必须有表现有功劳才行。

这次元文昌派他到南阳,便是要让他立功,斩杀陈三郎,把事情做漂亮了,回来后。自有赏赐。

“少主,大人通过乌统领下令,让我到南阳府去。”

元哥舒点点头:此事他自是知道,心中微微有些不快,但很快压制下来,不动声色。

进来的是一条汉子,身材昂藏,长臂腰圆,留短须,双目炯炯有神。

莫轩意。

看完,元哥舒的神色有点古怪。

“陈原呀陈原,你果然是个狠角色。只是这样,便想在扬州兴风作浪?”

是元哥舒在洞庭湖畔亲身躬请,罗致麾下的一名得力猛将。其有万夫不当之勇,能群战,可单兵,更难得的是懂韬略,可谓文武双全。

如此将才,万金不换。

不过跟随元哥舒后,莫轩意更多的任务在于保护少主安全,还未曾有多少用武之地。

(今天是平安夜,整两百章祝各位读者书友平平安安,和和美美!)

夜色笼罩,今晚无月,很是阴沉。

父亲震怒的消息刚刚传到元哥舒耳中,同时传来的,还有一封字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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