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番外(最初)
读小学时,小小的樊远流着口水,指着他家保姆送过来的午餐,咕咚咕咚咽下一口口水,“高煜,你的午餐看起好好吃的样子哦(﹃)”
高煜嘴角微抽,把餐盒推了过去,“正好我不饿,全都给你。”
樊远眼睛蓦地发出亮光,“高煜,你真好!”
后来到了大学,他一边利用家里给的资本创业,一边照顾樊远,小祖宗最近因为作息不规律,经常觉得胃疼,可是他好话歹话都说尽了,樊远却仍旧一意孤行不肯好好吃饭,让他觉得头疼得很,只能每天抽时间做营养的饭菜送去学校给他。
他找到樊远的时候,他正躺在宿舍里睡觉,掀开被子催他起来吃饭,小家伙却一把掀翻了餐盒,红着眼睛像只小兔子一样指责他道:“你是不是喜欢李云茜!有人说看到你们一起在学校附近吃饭!”
高煜被他忽如其来的指责惊得愣了愣,李云茜是本校大三的学生,在他的公司实习,那天碰到就顺便一起吃了个饭,怎么就上升到喜欢的地步了。
他看了眼地上的饭盒,呼了口气刚想要解释,却见樊远伤心地哭了起来,是真的哭了,与以往为了达到某些愿望的假哭不一样,大颗大颗的泪水像雨滴般落下,直接烫到了他的心脏。
这是第一次,他从樊远眼中读到在乎,以往他虽然表现得很在意很喜欢他,但是他的眼中是不夹杂情感的,纯澈的没有半分杂质,可是这一次他能感觉到,他是真的伤心了,哪怕只有一瞬间,也足以让他感到惊喜。
鬼使神差般,他道:“是,我是喜欢她。我们只是兄弟不是么,你这么伤心做什么?”
樊远噎了噎,气冲冲道:“因为我不喜欢她,所以你也不能喜欢她!”
高煜从口袋掏出一个手帕,仔仔细细帮他擦了擦脸上的泪痕,口中却坚决道:“如果我偏要喜欢她呢?小远,你真的想清楚了吗?我在你心里,究竟是什么身份。”
樊远似乎是有些惊讶,犹犹豫豫了半天,还是什么都说不出。
高煜也不再逼他,只要他有心就好,怕的就是他始终懵懵懂懂,用最天真的眼神吐出最甜蜜的爱语,那样的“喜欢”不是他想要的。
“你现在需要冷静,这几天我不会再来找你了,你自己按时吃饭。”
说罢他起身朝门口走去,樊远在他身后不可置信地小声唤道:“高煜,你生我的气了?你为了李云茜生我的气?”
高煜听到他委屈的声音差点就忍不住想要回头,他用尽力气才忍住不回头安抚他,留下一个“是”字,决然地离开了那间宿舍。
后来樊远一直没有联系过他,可他终究做不到对他置之不顾。
时隔一个月再次踏入校园,整个学校都在传他和李云茜在一起的事,还有樊远这段时间的疯狂举动。听说他用尽了卑劣的办法去整李云茜,想要把她赶出a大,闹得风风雨雨。高煜不相信,他们口中的那个疯狂又可怕的樊远,不是他的男孩,不是他捧在手心里十多年的小祖宗。
可是现实却狠狠甩了一个耳光,收买小混混去毁坏一个女孩的清白,这种事竟然真的是樊远做的,要不是他恰巧路过那条路口,现在李云茜又该怎么办?他质问樊远,这件事究竟是不是他做的,樊远却无所谓道:“那个女人敢勾引你,我不过给她一点教训罢了。”
失望吗?当然!这不是他认识的樊远,绝对不是!从没有哪一刻他如此刻这般愤怒,迷茫。
“我暂时不想见你,别再来找我。”
这次他没有再回头,没有心软,脚步没有停顿,离开了那个让他陌生的男孩。
再到后来,樊远告诉他,他得病了很难受,希望他能陪在他身边。
他只回了一句:“别再来找我。”
那个男孩已经不是那个需要他处处关心照顾的樊远了,他不但会处心积虑地伤害别人,还学会了撒谎骗取他人的同情。即使没有自己,他也一定能过得好好的,他是这么想的。
高煜从来没想过,那次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
几年后,商场上的某个朋友告诉他,樊家的小少爷几年前病死在德国。
他手中端着红酒的杯子毫无预兆地滑落,鲜红的酒液和透明的玻璃渣洒了一地,昂贵的皮鞋被弄脏,他垂头看着自己的鞋,不动声色道:“哪个樊家?”
那人笑着答道:“高少爷真会开玩笑,a市还能有哪个樊家,当然樊志远和金瑶的宝贝儿……”
没等那人把话说完,他已经一拳砸上那人的脸颊,那人口鼻迸血吓得失了语,高煜目眦尽裂道:“不要再让我听到你胡言乱语。”
说罢他接过助理递过来的纸巾,擦了擦手转身往外走去,“现在就去樊家。”
跟了他好几年的助理在他后边低声道:“老板,樊少他的确已经……”
他头也不回,冷冷道:“你想说什么,出了这种事,怎么我会不知道?”
“几年前樊家二老携子去德国治病,在a市闹得沸沸扬扬,后来樊少他病逝,在德国举办葬礼,国内报纸大肆报道过好几天,我们都以为您已经知道了。”助理看着高煜的背影战战兢兢道。
高煜身形微颤,他咬牙道:“帮我订机票去德国,这种把戏别想骗过我。”
乘坐当天夜里的班机,第二天下午到了德国。
那天飘着小雨,在一棵飘洒落叶的椴树下,他看到了樊远的墓碑,照片上的男孩浅浅笑着,脸颊消瘦到能看到突出的颧骨,看着很憔悴。
直到现在他还记得,那天傍晚在夕阳的余晖下,樊远咧着嘴笑得没心没肺对他说的话。
“高煜,我得病了,医生说可能治不好,我很害怕,你愿意陪我一起去德国吗?”
指尖轻轻滑过照片里的男孩的明眸,掠过他清浅微笑的嘴角,他低声应道:“好,我会陪着你。”
雨越下越大,他的脸上全是水,不知是雨水还是其他。
“抱歉,我来迟了。”
“你现在在哪?已经轮回转世,还是在奈何桥边上等我?”
“你再等我一段时间好吗,我处理好一些杂事就去找你,放心,以后都不会再迟了。你不喜欢我也没关系,只要我喜欢你就好……以前是我错了,你是单纯还是阴狠毒辣都无所谓,只要你是你,我就会一直爱你。”
……………………
一个撑着雨伞的护士路过,见他站在墓前发呆,便靠近问道:“请问你是樊先生的朋友吗?我是从前照顾樊先生的护工。”
见他不答话,她自顾自说道:“如果你认识一位姓高的先生的话,麻烦请帮忙带一句话给他,可以吗?”
高煜抬起头看向她,黑色的眸中一片空洞,只听她口中轻轻吐出一句话,瞬间把他推入了万丈深渊。
她脸上带着恶意的笑,缓缓道:“樊先生临死前一直在拨打他的号码,到死了也没松开手机,最后是带着手机一起入葬的。这应该就是人们所说的【死不瞑目】吧。”
高煜原本已经空了的胸膛,蓦地疼痛到几乎要窒息,他狠狠按住胸口处,猛地吐出一口鲜血。
“高先生,我认识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樊先生住院期间,经常会看着你的照片发呆。化疗有多痛苦你一定不知道,所以才能狠得下心,连一通电话都不肯接,你的狠心,其实和断了他活着的希望没什么两样,是你间接害死了樊先生。”
高煜用手背擦了擦嘴角,看着手上的红色血腥发了会呆,口中喃喃道:“什么电话……什么报纸……什么新闻报道……我通通不知道,为什么,为什么,究竟是谁在阻碍我……”
他空洞的眸子中隐隐显出黑色的风暴,越发狂乱,那黑色的旋涡几乎能将一切吞噬……
“谁敢阻碍我!”
他的眼神太过凶狠,那其中的暴虐和杀气,几乎让人战栗,那名护士被吓得连连后退,最后落荒而逃。
曾经百万年的记忆同时冲进他的躯体,从身体到灵魂都痛到极致,他却仿佛自虐一般,不断吸收那股力量,源源不断的力量使得他的神智逐渐变得清醒,那力量太过强大,整个世界甚至产生了震动。
一个机械的带着狂喜的声音道:“恭喜主人苏醒,下层位面的男主的躯体无法承受主人的力量,请主人立即回到修养舱。”
“离开?怎么能离开……我要找到他,不管用什么办法,都要找到他。”
“根据系统检测,樊远是男配组扮演者,要找到他需要入侵男配组的主系统,瑰拉作为前任系统的替补,能源和等级不足,没有权限进行操作。”
“那就夺取这个世界的能源好了。”随随便便一句话便决定了这个世界的存亡。
剧情和规则在他面前如同新生稚儿,只能任其宰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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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层位面的剧情虽然简单,只是命运之子的躯体太过脆弱,他刚刚拿回自己力量,还不能很好的控制,为防止发生意外,第二个世界他再次选择了封闭所有的力量。
后来因为一只卑贱的蝼蚁妄想玷污他的宝贝,使他苏醒过来,没有弄死他,只是不希望吓到樊远罢了。看到他脖颈处被蝼蚁弄出的痕迹,这次他终于没能忍住,半真半假的一番告白,小家伙却被他吓得逃走了,他这才意识到,要想攻陷他,必须徐徐图之。
好在,他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高煜想说好,我不会喜欢其他女孩,但是你也认真看着我好不好,为什么我从来没从你的眼中看到我想要的感情。
但他终究没说,心底深处某个力量告诉他,一旦说出了口,他将永远失去他的男孩,并且再也找不到。
后面的话他没听清楚,只是觉得胖胖的樊远也很可爱,不过既然他想减肥,他愿意支持他,哪怕大冬天被他拖去爬山,他也心甘情愿。后来小胖子摔倒了,膝盖上柔嫩的肌肤被磕出一块刺眼的血痕,那一瞬间他感觉心脏狠狠疼了一下。全程背着他下了山,饶是他身强力壮,也有些吃不消,但是看到樊远通红的眼眶,一时间又觉得万分值得。
到了高中,樊远开始紧紧盯着他,那模样好似防贼似的,只要有女孩靠近他,他便像个护食的小母鸡,把那些人全部赶走,哪怕全校飘满了他们俩的流言蜚语,他也丝毫不收敛,好像这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
那个男孩睁大明眸,一本正经地对他说:“高煜,你不能喜欢别的女孩。”
高煜就是在这种鲜花和掌声中成长起来的,他拥有最优渥的生活条件,出色的外貌,超于常人的智商,以及非同一般的好运。
这世上优秀的人很多,但是如同他这般每每能避开灾祸,无论想要做什么,总是能成功的人,其实真的找不出几个。他隐隐有种感觉,自己与其他人是不一样的。
一直到他遇到那个男孩,他终于发现,他的好运在前几年全部用光了,因为从此以后,他的人生在天堂和地狱之间徘徊。
于是午餐被吃光的高煜便觉得心满意足,恨不得把自己的晚餐也送到樊家。
到了初中,高煜已经习惯让保姆准备两份午餐送到学校,可樊远却不愿意吃了,他拿着高煜的手捏他肚子上的小肉圈,小声抱怨道:“都怪你,要不是你每天另外给我准备午餐,我也不会长得这么胖,从今天开始,我要开始减肥了,不然会……”
不知不觉中,他的身后多了一个小跟班,在他还没有发觉的时候,这个小跟班又已经成了他的小祖宗,成了他放在心尖上疼宠的人。
只要樊远眨巴着明亮的眸子,用软糯慵懒的嗓音朝他撒娇,他便失去所有的招架之力,只想满足他所有的愿望。高煜渐渐觉得危险,却无论如何逃不开,就这么被他缠了十几年。
第一次遇到樊远,是在他十岁的生日宴会上,那个男孩穿着一身洁白的小礼服乖乖地坐在钢琴前,十指灵动地在黑白键之间雀跃,一曲《献给爱丽丝》从他指尖泄出,熟练中夹杂着漫不经心,与他认真乖巧的表情极不相符,让高煜忍俊不禁。
樊远的父母站在边上,手中端着香槟美酒正与别人洽谈生意,仿佛乖巧懂事的儿子只是他们谈资,恐怕连他弹奏了什么曲目都没有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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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知道,a市名门高家第三代生出了一个小少爷,不但长得漂亮可爱,而且从小就是一个天才。
也许是小家伙白嫩的小脸实在是太过惹人怜爱了,他竟莫名升起了打抱不平的想法,所以他走了过去,把他从尴尬的弹奏中解救了出来,然后,那个男孩回报给了他一个比阳光更耀眼的笑容。
那一刻,他从那个男孩的眼中看到了浩瀚星辰,美的不可方物。
后来樊远的父母帮他转到了他的学校,他很清楚,高家的权势能够让a市所有的富豪商人趋之若鹜,樊氏夫妻俩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攀附的机会,樊远再次成了他们利用的工具,可是这一次,他没有觉得反感,可以时时见到他,可以见到那双好看的眼睛,他觉得很好。
眼睁睁看着樊远合上眼睛,缓缓在自己的怀里断了呼吸,虽然明知道不过是短暂的分别,胸口处的疼痛依旧没有半分缓解。
他知道,这是那个世界,留下的后遗症。
那个初次相遇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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