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碎尸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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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什么你,鸡杂才是最好的东西,你不吃就不要说话,轻柔,这烟熏的干锅兔也味道不错,你也尝尝……还有酸菜水煮鱼,我第一次做,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陈旭絮絮叨叨,殷勤的给水轻柔弄了满满一大碗菜,对于公孙北雁却爱理不理,饭桌上的情形非常的不愉快。

“山野村夫,粗鄙不堪,要不是轻柔妹妹受伤行动不便,我才懒得来!”公孙北雁尝了鸡汤之后,闻着满桌子的美味食物,一边吃饭一边数落某人。

然后就是凉拌的折耳根,荆芥和荠菜几道常见的小菜,青白碧透,看起来也都赏心悦目让人充满了食欲。

荆芥,一种多年生草本植物,茎干细高约有一米,取嫩叶,清洗干净之后在水里反复搓洗,将里面的辛辣味道去除,然后挤干水分之后用油盐酱醋凉拌,吃在嘴里有一股清淡的药香,有清火止血的作用。

荠菜,十字花科一年生草本植物,看起来和蒲公英有点儿像,但味道要好不少,特别适合用来做菜饼和包饺子,采摘嫩荠菜,洗干净放开水里面汆一下,然后捞起挤干水,同样用葱姜蒜凉拌。

折耳根就不说了,这三道常见的凉拌菜不光古代的人吃,即便是两千多年之后还在吃,在农村非常常见。

公孙北雁对陈旭的人品和地位虽然很不屑,但吃过几口之后很快就被这些色香味俱全的菜肴完全吸引了,也顾不得继续鄙视陈旭,开始撇开贵族的架子埋头吃起来。

这些菜不说是她从未吃过,估计就算是整个大秦都没人吃过。

“姐姐,吃这炒鸡杂,又酸又辣甚是开胃!”水轻柔给公孙北雁夹了一些鸡杂。

公孙北雁本来想拒绝,但想了一下还是皱着眉头尝了一口,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一直到吃完饭,几乎整盘子炒鸡杂就被她一个人吃完了。

而一边吃饭,陈旭却在心里反复比较自己穿越过来之后遇到的三个青春少女。

不得不说,贵族就是贵族,从小吃的好穿的好,一个个不光长的珠圆玉润,而且因为贵族的地位,无论娶妻还是嫁人的对象都不会太丑太挫,因此长相也都靓丽美貌,身材也都很好,和又黑又瘦吃不饱穿不暖的普通百姓完全不一样,完全不是同一个品种,摆在一起几乎有人类和大猩猩的即视感。

因此无论是江楚月还是水轻柔还是公孙北雁,在陈旭看来都算是一等一的美女,但性格和智商跟外貌没太大关系,三个人在这方面表现的异常清晰明显。

江楚月年龄最小,也最任性刁蛮,动不动就要动刀动枪,但根据陈旭几次的接触发现,这个小娘皮特别聪明,几乎从来就不多嘴多话,一般是直接动手,最多偷偷诅咒陈旭几句木有小几几之类的话,因此在陈旭看来,属于聪明顽皮的小女孩,没太大恶习,勉强可以接受。

而水轻柔就不说了,虽然初见面不太愉快,但却是个多愁善感心地善良的女子,而且自幼在山上跟着师傅修炼学习,基本没有养成王孙贵族的那种骄奢跋扈的气息,而且对自己也是一往情深,武力值99,完全是居家旅行当老婆的不二人选,声轻体柔易推倒,各种体位那个不能与外人道哉,不然陈旭也不会这么快就去勾搭上,在这个地广人稀的时代,百十年难得出趟远门,也没有富士康这种大工厂,遇上一个好女人不容易。

至于公孙北雁,几乎就是现在王孙贵族的一个缩影,一个个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总觉得是秦始皇抢了他们的一切,时刻在梦想复国恢复贵族的地位和荣耀,但却眼高手低只会侃侃而谈,完全属于脑癌患者晚期症状,属于无可救药的种类,因此这种女人典型的胸大无脑,连见面吃饭都要逃单,接触久了有可能被坑的尸骨无存!

如果要多娶一个女人,陈旭宁可去慢慢调教江楚月,也绝对不愿意和公孙北雁沾染任何关系,一不小心就会要命。

但显然饭桌上的两个女人都不知道陈旭已经在心里都打完了排位,王者和青铜已分高下。

一顿饭吃了半个时辰,不光陈旭吃撑了,两个女人也吃撑了,特别是公孙北雁,靠在椅背上基本上已经走不动路了。

她绝然没想到陈旭做的饭菜会这么好吃,导致她一点儿贵族小姐的风范彻底崩溃。

“来,喝点儿果醋消消食!”陈旭再次殷勤的给未来老婆拿来一杯蜜汁葡萄果醋,里面还插着一根细的麦秆。

“陈郎,这是什么,又酸又甜还有果味儿,实在是奇妙无穷!”水轻柔含着麦秆轻轻啜了一小口,顿时满脸惊奇,一双大眼睛又开始变得水灵灵的!

“这是我最近做的一点儿山葡萄醋,平时喝点儿不光可以健康肠胃,还能美容养颜!”陈旭自己也弄了一杯含着麦秆吸起来。

“这就是你的待客之道?”看着陈旭根本就没有给自己一杯的打算,公孙北雁气咻咻的生气。

陈旭没好气的看了她一眼说,“你吃的太多了,再喝小心撑破了衣服!”

“你……无耻之徒!”公孙北雁赶紧整理一下衣裙坐好。

“陈郎,你就给姐姐一杯吧,别再逗弄她了!”水轻柔温柔的说,于是陈旭又去给公孙北雁弄来一杯。

夕阳西沉,一天也很快结束。

如今已经进入了七月末,夏日将尽,白天温度依然很高,但傍晚却凉爽了不少。

小河边,陈旭牵着水轻柔在河边散步。

金色的阳光落在波光粼粼的水面,荡漾反射着绚烂的光芒,群山倒映其中,远山近树如诗如画。

如同后世偷偷谈恋爱的初高中少男少女,既有兴奋又有羞涩,水轻柔脸颊绯红,遇到有乡民路过,羞涩的不敢抬头。

而某个看起来只有十四五岁的少年却脸色淡然,眼神中还带着一丝贱贱的笑容,因为这个看起来还未成年的身体里面却居住了一个二十五岁的抠脚大汉,对于这种事虽然说不上多熟悉,却也早已成竹在胸,散步不是目的,醉翁之意不在酒也!

因此两人走着走着,渐渐误入芦花深处!

“轻柔,让我看看你伤在何处?”

“陈郎……”

“不用害羞,若不好好治疗,恐怕留下伤疤就不美了,来,我帮你宽衣……嗯,是检查!”

“陈郎……”

“可恶的贼子,竟然把你的后腰刺破了半寸长的伤口,等我将来抓到他一定将他碎尸万段……”

……

烟熏干锅兔里面也放了一些乡民送过来的晒干的野菜,还掺杂了一些鸡头米,味道也不错。

两条鱼用泡制的野酸菜做底,加了一些野生葱姜蒜和花椒,也有了几分真正水煮鱼的味道。

“登徒子,无耻之徒!”

陈旭有些莫名其妙的狠狠瞪了一眼边吃边咬牙切齿的公孙北雁,然后也懒得理会了,此时他自己也感觉饿的不行了,于是端起饭碗猛刨起来。

用水芹菜加一点点葡萄醋和芥末炒的鸡杂虽然不如后世的味道好,但也足够开胃,是一道不错的下饭菜。

“呵呵,不用不用,你受伤了,身子弱,最近几天就好好在这里卧床休养,多喝点儿汤,按时吃药才好的快!”陈旭笑着说。

“我的身体没有大碍,只是害怕陈郎责罚,所以有些心急,只要陈郎不怪,轻柔便心情舒畅了!”水轻柔坐下之后拿着竹调羹尝了一口鸡汤,顿时眼眉弯弯的夸赞“陈郎煮的鸡汤果然美味无比,堪比传说中的龙肝凤髓!”

陈旭立马很得意,自己这个漂亮老婆实在太会夸奖人了。

“对了,那个车夫呢?要不要喊他来一起吃饭!”陈旭吃了几口才想起来还有一个身挎大剑的家伙。

“听刚才侍女说,他已经去小学食堂吃馒……馒头去了!”水轻柔一想起刚才的馒头,脸颊猛然通红,心脏砰砰乱跳,说话也有些结巴。

“你不说话没人会把你当哑巴!”陈旭忍不住翻个白眼儿。

“你……”

“哼,龙肝凤髓又如何,我早晚把秦王的心挖出来下酒!”公孙北雁看见陈旭不给自己盛汤,于是抢过勺子给自己也舀了一大碗,嘴里还狠狠的说。

“白痴!”陈旭嘴皮动了一下,却没有发出声音来。

“饿坏了吧,我给你先盛点儿鸡汤开开胃!”陈旭都懒得正眼看公孙北雁一眼,非常热情的先给水轻柔舀了一碗煮的浓香无比的十全大补鸡汤。

“多谢陈郎!”水轻柔脸颊绯红的赶紧福身道谢。

而且他心里也很恼火,这个二傻子女人不知道怎么会长这么大的,一定要早点儿赶走,留在身边简直就是一颗定时炸弹,如果她的话被人传出去,自己也会跟着被秦始皇提前咔嚓了。

“轻柔,这是酸辣鸡杂,很开胃的,胃口不好的话就多吃点儿!”陈旭又给水轻柔夹了一大筷子的炒鸡杂。

“内脏乃是污秽之物,只有贱民才吃!”公孙北雁延误的捂着鼻子哼哼。

饭菜做好,陈旭亲自又当大厨又当小二,在门诊部收拾好吃饭的桌椅,将饭菜鸡汤都端上桌子,然后邀请水轻柔和公孙北雁入席。

“嗝~”坐到这种高腿的座椅餐桌上,公孙北雁忍不住捂着胸口打了个饱嗝。

刚才陈旭做饭的时候,她把整整一筒山药茯苓饼全部吃的干干净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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